第二十四章 常胜八百战南齐我为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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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山坡之上居然开出了一大块平地,好似一个碎石铺就的广场。在小广场的外侧,立陡山坡的边缘,建有一座木质凉亭,凉亭之内供着一座石碑。石碑两侧挂着两盏红色的灯笼。
诡异的是灯笼居然是亮着的。灯笼里的烛火随着山风摇曳,透出来的红光也忽明忽暗,仿佛一个正在眨眼的怪兽。
“这里就是战神台了吧?”
沈约喃喃低语,轻轻将白小霜扯到了身后。
两人站到凉亭跟前,只见红光映照下,石碑上刻的十个字,笔画稚嫩,拙劣不堪,就像小孩子刚学写字时的随意涂鸦。但却力道遒劲,入石三分。
【常胜八百战,南齐我为尊。】
“寿阳城的百姓都喜欢这么玩么?”
这玩意就不像正常人写的,要说是魔童降世的哪吒干得么,还更可信一点。
“切~~,”
沈约撇了撇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转身扯着白小霜就要走。这种精神有问题的作品,女孩子还是少看为妙。
“哼!”
一道冷哼在两人耳边响起。猝不及防之下,两人吓了一跳,四处搜寻,却没看到半个人影。
“点亮了挑战灯笼,却想做缩头乌龟么?”
一个不辨男女的声音,飘荡在小广场之上。有点像朱蒂花的簧片嗓,又像男女两人同时说话,在这个无月的夜里,显得分外诡异。
沈约一惊之后,立刻冷静下来。
“前辈,大仙!”
“灯笼不是我们点的,我们是纯路过的路人。您再等会,点灯的人也许去撒
尿了,他马上就能回来。”
沈约一边喊,一边拉着小霜往上山的小路退去。
“巧舌如簧……”
“画饼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咦?”
沈约只觉得头皮发炸,男人的本能,让他的警钟在脑中“丁玲咣当”响个不停。
不怕妖,不怕鬼,最怕自有逻辑,并且逻辑闭环了的女前辈!
沈约甚至起了独自逃跑的念头。
可惜,已经晚了。
“女娃子闪一边,我来教训这个臭男人!”
来人似乎已经不屑于掩饰,声音娇柔清脆,自有一股软糯的甜美。
随着甜柔话音来的,是一道极刚猛的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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