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胭脂扣(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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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江春水
却剪不断伤悲
流不尽爱恨离愁的是非
如这般滋味
在往事中挥泪
相思都早已成堆
代表相思的胭脂扣已经过去,现在,旗袍,盘扣都变成了历史。而我今天所要讲述的是案件。
香港,中环路
永安公司的橱窗里,摆着一件最时新的旗袍,月白色底,上面绣着粉嫩的桃花,在灯光的映照下泛着柔和的光。
此时的香港觥筹交错,女人们追求的就是珠宝,首饰衣服。
一个穿着灰布衣裳的女人站在橱窗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件旗袍,仿佛被勾了魂去。
她很喜欢那件旗袍,可惜自己永远不能穿上它。
“如花,走吧,我们还要去铜锣湾呢。”
女人身旁的男人催促道,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袖口卷到了胳膊肘,脚上是一双磨破了边的布鞋,看起来与这繁华的街道格格不入。
今天还要做生意,做活。才能养家糊口。
如花没有理会男人的催促,她缓缓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着玻璃,仿佛这样就能触碰到那件旗袍一般。
“十二少,你说我穿这件旗袍好不好看?”如花喃喃自语道。
男人闻言,眉头皱了起来,“如花,你清醒一点,我们现在是逃犯,身无分文,你就算再喜欢这件旗袍,我们也买不起。”
十二少,我也就是说说。女人看着眼前的男人,她的目光温柔又哀伤,“十二少,你说过要带我私奔的,只要和你在一起,哪怕是吃糠咽菜,我也愿意。”
他们的身份相差很多。眼前的男人名叫陈振邦,是陈家十二少爷,如花则是永安公司里一名普通的售货员。
不该相爱的两个人,只因为两人身份悬殊,本不该有任何交集,可偏偏命运弄人,两人相遇了,还深深地爱上了彼此。
那个年代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少能自由恋爱。
如花知道,以陈家的家世,是绝对不可能接受自己这样一个出身贫寒的女子进门做姨太太的,于是她提出了私奔。
抵不过相爱,陈振邦起初是犹豫的,可当如花以死相逼时,他还是心软了,跟着如花一起逃离了陈家。两个人准备好好在一起。
两人原计划着去南洋,可刚逃到香港,身上的钱就花光了,为了维持生计,如花只好去做了舞女。
如花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很快就成了红牌,可陈振邦却受不了如花抛头露面,两人为此经常发生争执。
此时的争吵,也是为了生计。
《黑月光,你的马甲又掉了》第144章 胭脂扣(第2/6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