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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多月后(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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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好好泡澡还是记日记,一向需要做出选择。我需要一样东西能让自己紧抓不放。

乔伊丝回来工作了,不过她是一个游魂,行尸走肉。费莉西蒂宣布自己怀孕了。丈夫杰克要求乔伊丝“大方”些,乔伊丝说她希望他能做个决断。他说,你报复心太重,她说,我要是想要你那真是疯了。两个可怜的孩子都发了疯,在惩罚乔伊丝——她说。

倒不是她不像以往那样完成工作,只是她的心不在工作中。至于我过去那么依赖的良好融洽的气氛,默契合作就像一个人——没了,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菲丽丝和我——支持她,时时刻刻,小心,谨慎,策略。哦,我们编辑室上下,全该得满分,我看着这一切,很着迷,想知道这怎么做到的。这个女人,一手打造了这本杂志,的确是她一手打造的,是她给的推动力,如今她却在逐渐淡出。我在电视上看到一部片子,一群大象用鼻子支撑着濒死的伙伴。它给了我联想。因为乔伊丝是在淡出。事情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同样“不宣”的,是我将是新的主编。与此同时,乔伊丝说她会带孩子们留在伦敦,她会离婚。前所未有地,那两个孩子开始打电话来办公室,问东问西。荒唐,比方说,果酱在哪里,你把我的毛衣放哪儿了?乔伊丝耐心,苦恼。为他们。很好,但是一个人能同情多少人是有限额的。我正在弄明白自己的限额:很小。我就只能应付莫迪·福勒。

天气一直潮湿、寒冷、阴沉。几乎每晚下班后我都去莫迪那儿。让她“迁居”我已经连想都不再想了。我只提了一次,她一连三天把我当敌人看,当“他们”的一员看。我有房子住,她说,咳,咳,咳,因为顶风冒雨去屋后上冰冷的厕所,因为站在没有暖气的厨房里擦洗东西。但是我为什么要说这个?生活奢华的九十多岁老太太照样咳嗽,身体虚弱。

现在这已经成了例行公事。我下班后,七八点钟的样子到她那儿,捎去前一晚她说需要的东西。多半她会漏掉几样,我就再出门去那家印度商店。他,那个大个子印度人,这样的天气让他很受罪,他一脸苍白,准确地说是浅灰——他总是问问她的情况,摇摇脑袋,让我带点小东西给她:一点甜点或是一点饼干。我把这些给莫迪的时候,她样子好凶,火大得很:她很骄傲,但是她也很感动。

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她就煮茶。她六点就吃过晚餐了,吃蛋糕、果酱和饼干。她说她懒得好好烧饭。她不要我花时间给她烧饭,因为“这会占用我们的时间”。她说这个的时候,我意识到她很看重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以前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有戒备且感到歉疚,好像让那些糟糕的事情发生的人是我。我们坐在那儿,坐在那浑浊难闻的空气里——不过我基本总能忽略它,注意不到屋里的气味,就像我拒绝注意到那些脏兮兮的茶杯一样。而她……给我解闷。我以前没意识到其实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讲讲我那些小故事,你喜欢这样,不是吗?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当然喜欢。我告诉她我都干些什么,不需做太多解释。我若是参加了为某个重要人物摆的接风宴,或是去了鸡尾酒会,或者诸如此类的场合,讲给她听时她都能如临其境。她经历过奢华讲究的场合,而且还有她父亲呢:“有的时候,听你讲着,我会想起来他以前回家来,告诉我们他刚去了罗马诺大酒店或是皇家咖啡屋或是音乐厅,还会告诉我们那帮大人物们都吃什么喝什么。”不过我不喜欢让她想起父亲,因为她垂着头坐在那儿,低垂着眼睛,痛苦地揪裙子。我喜欢她生气勃勃、蓝汪汪的眼睛闪闪发亮,满是笑意的时候;我喜欢看她那样子,因为那时我会忘掉那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很容易就看到她的本质,朝气。

这些晚上,她穿一件矢车菊蓝的棉布衫,上面有白色的点点:这是一条围裙,用她年轻时的一条裙子改的。我说我非常喜欢它,于是她拆了袖子,扯下后背:一条围裙。那些我扔进垃圾桶里的黑色厚衣服她又捡了回来。我发现它们用报纸卷着,放在前厅。发臭。不过她没穿它们。厅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年轻的时候,还没结婚,小小的瓜子脸,双眼露出好斗的神情,一头有光泽的头发,照片上是灰色的。她收藏着一缕自己白头之前的头发,鲜艳的亮黄色。

我们分坐在黑火炉两边,炉上摆着一个茶壶,火舌舔着壶底,有时蹿到边上来,壶上还套着个脏兮兮的灰色保暖套,原本是……我干吗讲到脏就没完没了?我们的茶杯放在自己椅子扶手上,两人之间还有把椅子,上面摆一碟饼干。那只猫要么蹲在附近清洁皮毛,要么在长沙发上打盹。温馨,啊,没错。外面,冷雨;楼上,爱尔兰人一家在吵架,地板上没有地毯,孩子们的脚步声乒乒乓乓,那冰箱隆隆作响,惊天动地。

她和我谈起她生命中所有的快乐时光。她说她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而这么一小点事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这让我难以接受,让我很生气),因此她喜欢回忆美好的时光。

《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三个多月后(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