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之前(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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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R,我和老爸看了肯尼迪和尼克松的电视辩论。打你上次来过后,他就买了台电视。小屏幕,兔子耳朵。它放在餐厅柜子前,因此现在万一真有人想要用好银器或亚麻桌布,就不大方便拿它们了。为什么放在餐厅这个连一张真正舒服的椅子都没有的地方呢?因为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不记得还有间起居室啦。或者是因为巴里夫人想在晚饭时看电视。
记得这间餐厅吗?除了电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厚窗帘,卡其底色上印着酒红色树叶,后面还有一层纱帘。加拉赫特爵士[1]牵着马的画像,以及一张格伦科的风景画,内容是红鹿而不是大屠杀。[2]旧档案柜是多年前从老爸的诊室搬来的,一直找不到地方放,至今仍旧胡乱撂在这里,甚至没推到靠墙。我妈闲置不用的缝纫机(他唯一一次提到她,是在说“你妈的缝纫机”的时候)上摆着的还是原来的植物,或者看起来好像还是,种在陶罐或锡皮罐里,半死不活的。
也就是说,我到家啦。没人问我要待多久之类的问题。我把书、论文和衣服统统塞进迷你车,一天之内就从渥太华开回来。我在电话上告诉老爸我那论文已经完事了(事实上我是放弃不写了,但是懒得跟他解释),我需要歇一歇。
“歇一歇?”他说,好像对此闻所未闻,“好吧,只要不是神经歇菜就行。”
我说,什么?
“神经歇菜嘛。”他呵呵一笑,仿佛在警告似的。他至今仍用这个来指代急性焦虑症、严重的焦虑抑郁,以及神经崩溃。他没准还建议他的病人们打起精神头儿。
真不公平。他没准会用一些镇静剂和几句干巴巴的鼓励打发走他们。他受得了别人的毛病,却受不了我的。
我到家时没什么盛大的欢迎仪式,不过也没造成什么恐慌。他绕着迷你车转了一圈,对于眼前所见嘟囔了一阵,捣了捣轮胎。
“不可思议啊,你居然开了过来。”他说。
我想过吻他的—与其说是一阵情感的流露,不如说是种有勇无谋的壮举吧,是一种“如今我就是这么做事的”的宣言。但是,一踏上砾石路面,我就知道我做不到。B夫人站在车道和厨房之间。所以我走过去,取而代之地搂住她,摩挲着那头古怪的黑发,它剪成中国风格的齐耳短发,围绕着她的小皱脸。我能闻到她陈旧的羊毛衫味道,围裙上的漂白粉味儿,还能感觉到她像牙签一样戳出来的老骨头。她几乎还不到我的锁骨高。
我慌里慌张,没话找话:“今天天气不错啊,真是我最美丽的一次开车旅行了。”天气确实不错,旅途确实很美。树叶尚未转黄,只是边缘微微变成锈色,麦秸地一片金灿灿。那么,为什么风景带来的美好感觉,在老爸面前,在他的地盘里,烟消云散了呢(别忘了这也是在巴里夫人面前,在她的地盘里)?为什么我提及这事—或者说我用一种真诚而非敷衍的态度对它的提及—与我对B夫人的拥抱几乎像是半斤八两的同一码子事呢?一个像是一种唐突之举,另一个貌似一阵言不由衷的废话。
辩论结束后,老爸站起身,关掉电视。他什么广告都不看,除非B夫人在旁边为它们辩解,说她想看看那个长了门牙的可爱宝宝,或者那些追着那啥的小鸡(她不会说“鸵鸟”,或者是记不得怎么说了吧)。这样一来,她想看什么都会被允许,哪怕是跳舞的玉米片,他会评价道:“好吧,它倒不失其聪明之处。”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警告。
他对肯尼迪和尼克松是怎么想的?
“哼,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
我试图再推动一点谈话。
“你的意思是什么呢?”
要是你请他深入他觉得没必要谈论的话题,或者证明某个无须多言的论点,他一准会把上嘴唇那么一撇,露出一对沾着烟草渍的大门牙。
“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他说,仿佛这话我第一次没听进去似的。
就这么,我们坐着,没有交谈,不过也并非沉默着,因为,你或许记得吧,他呼吸起来山响。气流仿佛一路从石头嶙峋的小巷拖过,挤进一重重咯吱作响的大门,发展为一种吱吱咯咯的声音,好像他胸膛里一架奇怪的机器有许多塑料管,喷出彩色泡泡。你最好假装毫不在意,这一点我想我很快就会习惯。不过,它在屋里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他本人也一样—不管怎样,单凭高高鼓起的、结实的大肚皮,大长腿,还有他的表情,他就足以做到这个了。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就仿佛他掌握了一份清单,上面列着他记得的,以及知道他迟早会遭到的各种冒犯,他正竭力让你明白,他有把握耐心十足地扛住所有你知道自己做错的事,以及你甚至都还没料到会做错的事。我想,很多做父亲和做爷爷的都力图拥有此种表情—哪怕与他不同,在自己的家以外毫无权威可言的人也是如此—不过,要说有什么人能把这种表情做得精确无比、永不出错,可就非他莫属了。
R,我在这里有好多事要忙,没时间—按他们的说法—去闲逛了。候诊室的墙面,因为被一代又一代病人用椅背抵着,已经磨损不堪。桌上的《读者文摘》都成了碎片。病历塞在检查台下的硬纸盒里,废纸篓—柳编的—顶端全都破破烂烂的,好像老鼠啃过一般。家里也好不到哪去。楼下的洗面池里布满棕色头发似的裂缝,马桶里有一片令人难堪的锈斑。嗯,你想必看到过那个。我知道这挺蠢的,不过我觉得最闹心的还要数优惠券和广告单了。它们塞在抽屉里,压在茶碟下,或者到处乱放,上面的优惠或折扣都已经过期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了。
不是说他们已经破罐子破摔,或者没做过任何努力。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们不再要B夫人洗衣服,而是送出去洗。这个很明智,但是老爸总记不得哪天衣服可以送回来,总是嚷着白大褂是不是够穿,家里也总是乱得不可开交,无处可寻。B夫人一心以为洗衣店是骗人的,会故意拖时间,好把名字牌扯下,缝到质量差的衣服上。因此她总和送衣服来的人吵架,指责他故意最后一个送这家—没准真是的。
然后,屋檐需要清洗,负责这事的是B夫人的侄子,但他闪了腰,换成他儿子来。可他儿子有好多活儿要干,就一直拖着,等等,等等。
老爸用这个侄儿的名字来称呼侄儿的儿子。他对所有人都这么干。他用前一任,或者甚至再前一任老板的名字来称呼镇上的店主和商人们。这可不全是因为记忆力不行。其实是一种傲慢之举。觉得自己无须费心记这类事。无须关注变化。或者关注某个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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