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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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大多数小孩子一样,我小时候也记下了自己家的地址,以防哪天走失的时候,我就可以告诉一个成年人应该把我带哪儿去。当我上幼儿园时,如果老师问我住在哪里,我能一口气不喘地把地址背出来,虽然我母亲当时在不停地更换地址。至于她为啥那样做,当时还是孩子的我并不明白。不过,我当时把“我的地址”和“我的家”分得很清楚。我的地址就是和母亲还有姐姐相处时间最多的地方,不管这个地方换到了哪里。但是,我的家一直没变:肯塔基州杰克逊的一处小山坳,那里有我外曾祖母家的房子。
杰克逊是位于肯塔基州东南部煤田中心的一座小镇,人口也就6000来人。把它称之为小镇是有点抬举它了:那里有一个政府办公楼、几家餐馆——几乎全都是连锁快餐——还有几间商铺。大多数居民住在肯塔基15号公路附近的山里、活动住房区、政府补贴的住房、小农舍,或是山区的农庄。而其中一家山区农庄里就有着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
杰克逊的人逢人便打招呼,也乐意牺牲自己宝贵的休息时间来帮陌生人把车从雪里刨出来。每当有送葬的车队经过时,杰克逊人都会停车并走出来,然后一旁肃立,无一例外。正是这后一种行为让我意识到,杰克逊和杰克逊人都有其特别之处。当我问自己的外祖母——我们都叫她阿嬷(Mamaw)——为什么灵车经过时每个人都会停下来?她的回答是:“亲爱的,因为我们是山之民,我们尊敬我们的逝者。”
我的外祖父母在20世纪40年代末离开了杰克逊,在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建立起自己的家庭。米德尔敦正是后来我成长的地方。但是在12岁之前,我的夏天和其他很多时候都是在杰克逊度过的。那时的我总是跟着阿嬷一起走亲访友,也察觉到她在乎的人的名单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到访杰克逊仍有一个主要的目的,即照料阿嬷的母亲,我们都把她叫作布兰顿阿嬷(MamawBlanton,以与阿嬷区分,但反而让人迷糊)。我们和布兰顿阿嬷住在一起,住在她在丈夫去太平洋战场和日本人打仗之前就一直住着的房子里。
布兰顿阿嬷家的房子虽然并不大,也不豪华,却是这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地方。这座房子有三间卧室。房前有间小门廊、一个门廊秋千,还有一个大院子。这个大院子一面延伸到一座山上,另一面则是山坳的出口。虽然布兰顿阿嬷名下地皮不小,但大部分都是不能居住的树林。房子后虽然没有像样的后院,但却有一面满是岩石和树木的山坡。此外,还有那条山坳,以及顺着山坳蜿蜒的那条小溪。这足以算得上是后院了。
所有的孩子都睡在楼上一个房间,里面有差不多12张床,就像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宿舍一样。我和我的表兄弟姐妹总是玩耍到深夜,直到恼火的外祖母把我们吓唬得全部睡着。
对于孩子来说,房子周围的山简直就是天堂,而我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用在威慑那些阿巴拉契亚的动物:只要有我在,没有一只乌龟、蛇、青蛙、鱼或是松鼠是安全的。我总是和表兄弟姐妹们到处乱跑,浑然不觉那一直存在的贫穷,抑或是布兰顿阿嬷日益恶化的健康状况。
在我内心深处,杰克逊是唯一属于我,属于我姐姐,以及属于阿嬷的地方。我也爱俄亥俄州,但那里充满了痛苦的经历。在杰克逊,我的外祖母是那里最强悍的女人,而外祖父是技术最为熟练的汽车修理工,我就是他们的外孙。而在俄亥俄州,我是一个被那个我几乎不认识的父亲抛弃的儿子,我的母亲则是一个我宁愿不认识的人。母亲只有在每年一次的家庭聚会或是偶尔参加葬礼时才会去肯塔基,而每次她去的时候,阿嬷都要确保她不会闹什么幺蛾子。正如阿嬷所说,在杰克逊,不能喊叫,不能争吵,不能揍我姐,更不能“带男人”。阿嬷反感母亲那些来来去去的约会对象,不许她把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带到肯塔基。
在俄亥俄州的时候,我越来越擅长游走于不同的“父亲”之间。史蒂夫(Steve)正在遭受着中年危机,从他的耳环上就能看出来。在他面前,我装作认为耳环很酷,以至于他认为也应该给我打一个耳洞。奇普(Chip)是一名酗酒的警察,他把我的耳环看作是“女孩子气”的标志。在他面前,我有着厚厚的脸皮,还要装作喜欢警车。肯是一个在和母亲交往三天后就向她求婚的怪人。在他面前,我是他两个孩子的好哥哥。但以上都不是真正的我。我讨厌耳环,讨厌警车,而我当时也知道肯的两个孩子在一年之内就会走出我的生活。
但是在肯塔基,我不用假装自己,因为那里所有的男性——我外祖母的兄弟和姐妹夫们——都了解我。我想不想让他们感到骄傲呢?当然了。但是并不是因为我装作喜欢他们,而是因为我真心爱着他们。
布兰顿家族年纪和脾气都最大的男性是红树莓舅姥爷(UncleTeaberry),红树莓是他的外号,因为那是他最爱的口香糖口味。红树莓舅姥爷和他父亲一样,二战期间曾在海军服役。他在我四岁的时候去世了,所以我对他真正的记忆其实只有两段。在我第一段回忆中,我正在逃命,而红树莓舅姥爷则在后面拿着弹簧折刀紧紧追赶,一边追还一边嚷着抓到我后把我右耳割下来喂狗。当我跳到布兰顿阿嬷的怀里时,这吓人的游戏才算结束。但我知道自己是爱他的,因为我的第二段回忆就是我因为别人不让我去他的病床边看他最后一眼而大吵大闹,以至于阿嬷不得不穿上医院的手术服然后在里面把我夹带进去。可惜我只记得在阿嬷的手术服里紧紧地抱着她,却不记得向红树莓舅姥爷告别。
接下来是佩特舅姥爷(UnclePet),他身材高大,是一个说话尖锐的智者,带有一种不修边幅的幽默感。佩特舅姥爷是整个布兰顿家在经济上最为成功的人,他很早就离开了家,并创办了一家木材和建筑公司。他赚到的钱足以让他在闲暇时玩玩赛马。他看起来是布兰顿家最和蔼的一名男性了,身上带着成功商人那种平和的魅力。但是在这种平和的魅力的掩盖下,却是一团火爆的脾气。
有一次,给佩特舅姥爷一家店送货的卡车司机跟这位乡下老头儿说道:“婊子养的,赶紧卸货。”佩特叔叔把这句话按字面理解了,然后回应道:“你这么说,就是在把我亲爱的老母亲称为婊子,所以我恳请您说话注意一点。”那个叫红毛胖子的司机——因为他的体型和头发的颜色得名——重复了一遍刚才的侮辱。接下来,佩特舅姥爷做了每个理智的企业主都会做的事:他把那司机从卡车上拉了下来,把他揍得人事不省,然后抄起一把电锯在他身上挥舞。红毛胖子差点流血致死,幸好被人紧急送到医院才捡回一条命。不过佩特舅姥爷并没因此坐牢。很显然,红毛胖子也是阿巴拉契亚人,他拒绝向警察吐露事情的经过,也不想提出起诉。他自己应该知道侮辱别人母亲意味着什么。
大卫舅姥爷(UncleDavid)可能是阿嬷的兄弟当中唯一一个不太看重这种荣誉文化的了。他是一个叛逆的老头儿,留着飘逸的长发,蓄着比头发更长的胡须,唯一不喜欢的就是规矩。有一次,当我在老房子的后院看到他种的粗壮的大麻时,他丝毫没想搪塞过去。震惊之下,我问大卫舅姥爷他准备拿这种违禁药物干啥。他大大方方地拿出香烟纸和打火机给我示范了一次。当时我只有12岁。我相信,如果阿嬷知道这事儿的话,肯定会杀死他的。
我怕阿嬷会把大卫舅姥爷杀掉是有原因的,根据家族里面的口口相传,阿嬷有一次就差点杀掉个人。阿嬷12岁的时候,有次出门时看到两个男人正在将自家的母牛往一辆卡车的车斗上装。在那个没有自来水的时代,母牛可是一个家庭最值钱的东西。阿嬷跑回家,抓起一把来复枪,然后冲着他们开了几枪。其中一个男人腿上中枪倒下了,另一个赶紧跳上卡车大叫着逃了。那个差点得手的小偷躺在地上,几乎动弹不得。阿嬷走到他跟前,拿来复枪指着他的头,准备给他个了结。幸好大卫舅姥爷把阿嬷给拦下了。因此,阿嬷的“第一滴血”只好等以后再说了。
虽然我知道阿嬷是个整天装着手枪的疯婆子,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上面这个故事。我问过家族里面的人,差不多一半的人从没听过此事。不过,我相信如果当时没人阻止她的话,她真会把那个小偷杀掉。她最厌恶的就是背信弃义,而没有比背叛自己的阶层更背信弃义的了。每当有人从我们门廊偷走自行车(我记得有三次),或是砸破她的车窗把零钱拿走,抑或是把快递顺走的时候,阿嬷就会像给自己部队下进军号令的将军一样跟我说:“没什么比一个穷人去偷另一个穷人的东西更卑劣的事了。日子虽然难过,我们他妈的决不能让别人的日子更难过。”
布兰顿家年纪最小就是盖瑞舅姥爷(UncleGary)了。他是我所认识的男人当中最为亲切的之一。盖瑞舅姥爷年少离家,在印第安纳州做起了屋顶的生意。他是一位好丈夫,也是好父亲,还经常告诉我:“杰伊,我们为你感到骄傲。”听了他的话,我就扬扬得意起来。在布兰顿家的男人当中,只有他既没有威胁要踢我的屁股,也没恐吓要割掉我的耳朵,所以我最喜爱的就是他了。
阿嬷还有两个妹妹,贝蒂(Betty)和罗丝(Rose),我深深地爱着她俩。但当时最令我着迷的是布兰顿家的男人,我喜欢坐在他们中间,央求他们一遍一遍讲各自的故事。他们就像是家族口述历史的守门人,而我则是他们最好的学生。
《乡下人的悲歌》第一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