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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很感动,但我最不想要的就是妈妈的日记。既然你已经把过去的一切都记下来了,而且清楚地知道哪件事在哪一页上,那么从来不讨论过去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妈妈的日记本很大,和速写本一样大,但比速写本厚得多,一共有两本,用圣诞节的绿色丝带绑在了一起。我不得不把我的旅行箱清空,把日记本放进去重新打包,然后坐在箱子上又把拉链拉了起来。
也许是在芝加哥转机时,我把箱子丢了。等我抵达萨克拉门托后,先是在行李传送带前等了一个小时,又花了一个小时跟一些头脑清醒却态度恶劣的人理论。最后我一无所获,搭最后一班公交车回了戴维斯。
我感到很愧疚,拿到那些日记不到一天就丢了。也许我犯的唯一错误就是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我应该再也见不到那两本日记本了。我很庆幸没把课本一起托运。
现在我最大的感触是我快累瘫了。一踏出电梯门,我就听到琼安·奥斯朋的《我们中的一个》。越靠近我的房间,音乐声就越大。这让我很吃惊,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以为托德(我舍友)星期天才回来;二是我觉得托德的品位比较独特,不喜欢那首歌。
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跟他聊天。上次他去看他爸爸的时候,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聊到了方方面面——他们的信仰、他们的梦想、他们现在的处境。他们聊得十分尽兴,互相道过晚安后,托德又想去跟爸爸说他觉得他们现在已经心贴心了。可他却在走廊上听到爸爸跟他的新妻子说:“老天,那个傻帽,我一直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所以托德要是提前回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打开门,我却发现哈露正坐在我的睡椅上。她身上盖着我的披风,那是我起疹子的时候奶奶弗雷德里卡给我织的。她还在喝我的无糖汽水。一看到我她就跳了起来,把音乐声关小,她黑色的头发上还插着一根铅笔。估计我把她吓了一跳。
念幼儿园时,在一次家长会上,老师说我的手总是不安分,教育我要管住我的手。我记得她的这句话让我很难堪。我之前真的不知道不能用手碰别人,我一直以为人和人是可以随意碰触的。所以我一直在犯这样的错误。
现在我需要有人告诉我,你回家后看到家里有一个你几乎不认识的人,你的反应是什么。当时我特别累,特别惊讶,只是打了个哈欠,好像一条金鱼。
“吓死我了!”哈露说。
我像傻子一样又打了好几个哈欠。
过了一会儿,她说:“天哪,你不介意吧?”好像她才意识到我可能会介意一样。她脸上露出一副真挚又悔恨的表情,加快了说话的速度:“雷哲把我赶出来了。他觉得我既没钱又没地方可去,以为我在外面瞎逛几个小时后就会乖乖回去求他。该死的,他真是把我惹毛了。”这是在跟姐妹诉说自己的委屈吗?“所以我就到这里来了。我以为你明天才回来。”这是在解释原因?她倒是十分沉着。“我看得出你很累。”对我表示同情?“我马上就走。”向我做出承诺?
她观察我的反应,可我却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觉得很累很累,累到了骨髓里,累到了每一根头发丝里。
也许是出于好奇,只是一点点好奇,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的?”
“从你在警局留下的报告里知道的。”
“怎么进来的?”
她把插在头发里的铅笔拿出来,头发如丝般落到了肩膀上。“我讨好了一下公寓管理员,还给他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人不值得信任。”听起来她倒是十分关心我。
我睡着的时候肯定是被什么气到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就气呼呼的。我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是航空公司打来的,说他们已经找到了我的行李箱,下午就给我送过来,最后他们竟然还说期待下次继续为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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