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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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凌晨四点醒来,家里寂静无声,妈妈躺在他身旁,发出轻微的鼾声。琳茜去参加天才生夏令营,家里只剩下巴克利一个小孩。弟弟把被单盖在头上,睡得像块石头一样,一动也不动。爸爸总是惊叹于巴克利怎么这么能睡,就跟我一样。我还活着的时候,琳茜和我时常拿巴克利开玩笑,我们拍手,故意把书掉在地上,甚至大敲锅盖,就为了看看巴克利会不会醒过来。
出门前,爸爸进房间看了看巴克利,他只想确定小儿子没事,感受一下抵着自己手掌心的温暖鼻息。他穿上薄底慢跑鞋和轻便的运动服,然后帮“假日”戴上项圈。
天色尚早,他几乎可以看到自己呼出的湿气。在清晨时分,他可以假装现在仍是冬季,告诉自己季节还未改变。
他也可以趁着早上遛狗经过哈维先生家。他稍微放慢脚步,除了我和哈维先生(假如他醒了的话)之外,不会有人注意到他。爸爸相信只要观察得够仔细、看得时间足够长,他一定能在窗扉之间、房屋的绿漆表面,或是摆了两个漆成白色的大石头的车道旁边,找到他所需要的线索。
一九七四年的夏天已经接近尾声,我的案子依然胶着无果。警方找不到尸体,也抓不到凶手,案情几乎毫无进展。
爸爸想到卢安娜·辛格说的:“等到确定的时候,我会不动声色,悄悄地把他杀了。”他没有把这话告诉妈妈,因为话里的决绝意味会让她惊慌失措,惊慌之余,她一定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别人,而爸爸猜想她八成会告诉赖恩·费奈蒙。
那天他造访卢安娜·辛格,回家后发现赖恩在等他,从那天起,他就觉得妈妈越来越依赖警方。每次爸爸提出与警方推测相左的观点,或是指出警方的漏洞,妈妈总是立刻为警方辩解,以“赖恩说这不代表什么”或者“我相信警方会查出真相”之类的话搪塞爸爸。
爸爸心想,为什么大家都这么相信警方呢?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他知道凶手一定是哈维先生。但他想到卢安娜说的“等到确定”,这表示他必须等到证据确凿之后才可以动手,更何况,虽然爸爸在心底里清楚地知道凶手是谁,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所谓的“知道”还需要无可辩驳的铁证。
我在同一栋房子里出生、长大,我家像哈维先生的房子一样四四方方,像个大盒子,正因为如此,每次我到别人家做客时,心中总是升起一股无名的忌妒。我梦想家里有扇大窗户、挑高的圆屋顶、露天阳台,卧室里还有个斜斜的阁楼。我希望院子里种着挺拔的大树,楼梯下方有个小储藏室,屋外有道高大繁茂的树篱,树篱中有干枯枝叶围成的小洞,可以让人爬进去坐在里面。在我的天堂里,我有了阳台和回旋阶梯,窗外有铁铸的栏杆,钟塔一到整点就传出钟声。
我熟知哈维先生家的平面图。我的血迹沾在他的衣服和皮肤上,被他带回了家,灵魂也跟着他进到屋内,他车库的地上留有我温暖的血印,到后来才变黑变干。我也熟知浴室的摆设。在我家的浴室里,妈妈为了迎接迟来的巴克利,在粉红色的墙沿补刷上了战舰的图案;哈维先生家的浴室和厨房则一尘不染,墙上贴着黄色的瓷砖,地上铺着绿色的地砖,室内温度调得很低。我家楼上是巴克利、琳茜和我的房间,哈维先生家的楼上则几乎没有任何东西。他在二楼摆了一张直靠背椅,有时他上楼坐在椅子上,隔着窗户盯着远处的高中,聆听从玉米地另一端飘来的乐队练习声。他最常待在一楼后面的几个房间里,不是在厨房糊玩具屋,就是在客厅听收音机。性欲浮上心头时,他就画些地洞、帐篷之类的怪异建筑物的草图。
几个月来,没有人再为了我的事情上门叨扰。到了那年夏天,他偶尔才能看到一部警车在他家门前减速缓行。他非常聪明,没有因此改变正常作息,白天走去车库或到外面信箱拿信时,他也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定了好几个闹钟,一个提醒他拉开窗帘,一个提醒他把它们拉上,他还根据闹钟的指示打开或关掉家里的电灯。偶尔有孩子为参加学校的比赛上门推销巧克力棒,或是问他想不想订阅晚报时,他总是态度和善,语气公事公办,不会让大家起疑。
他仔细清点每样东西,这样他才觉得安心。这些小东西包括一个结婚戒指、一封装在信封里的信、一个鞋后跟、一副眼镜、一个有卡通人物图案的橡皮擦、一小瓶香水、一个塑胶手环、我的宾州石以及他妈妈的琥珀坠子。等到夜深人静,确定不会有报童或邻居来敲门之后,他才拿出这些东西。他像数念珠一样盘点每样东西,已经忘了有些东西属于谁,而我却知道每个物主的姓名。鞋后跟属于一个名叫克莱尔的女孩,她来自新泽西州纳特利市,个子比我小,当时哈维先生把她骗进了厢型车的后座。(我觉得我不会跟人上到车子的后座,我只是好奇哈维先生是如何在地下挖出一个不会倒塌的地洞,才跟他走的。)他没怎么欺负克莱尔,只是在放她走之前一把扯下了她的鞋后跟。他把她骗到车后座,脱下她的鞋子,她放声大哭,哭声让他头痛欲裂,他叫她不要哭,说如果她不哭,他就放她走。小女孩光脚走出车子,刚开始还默不作声,后来又开始号啕大哭,他便把她抓回来,同时拿起小刀弄松鞋后跟,过了一会儿,有人用力地拍打后车门,他听到男人们说话的声音,一个女人大喊说要叫警察,他只好打开车门。
“你到底把这个孩子怎么了?”一个男人大声质问。小女孩一面号啕大哭,一面从后座钻出来,男人的朋友赶紧扶住她。
“我在帮她修鞋子。”
小女孩哭得歇斯底里,哈维先生却神态自若。但克莱尔已看到他那怪异的眼神,我也看过同样的眼神在我全身上下游移。他有股难以启齿的欲望,满足欲望的代价则是我们的性命。
男人们和那个女人困惑地站在车旁,克莱尔和我看得很清楚,他们却看不出是怎么回事。哈维先生把鞋子交给其中一个男人,然后匆忙离开。他留下了一只鞋后跟,时常拿起这个小小的皮鞋后跟,慢条斯理地用食指和拇指摩挲——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只“安神念珠”。
我知道我们这种房子里哪个角落最阴暗,我告诉克拉丽莎我曾在那里躲了一整天,但其实我才在里面待了四十五分钟。地下室屋顶和一楼地板中间有个大约两英尺的通道,里面有许多管道和电线,拿着手电筒朝里照,可以看到里面布满了灰尘,这就是房子里最阴暗的地方。这里没有虫子,因为妈妈就像外婆一样,会因为看到一只小蚂蚁,隔天就打电话找驱虫公司。
哈维先生家的闹钟响了,提醒他拉上窗帘,下一次闹钟声则提醒他邻居们都睡了,他也该把家里的灯关掉。关灯之后,他就会走进没有一丝缝隙,也没有光透进来的地下室,邻居们看不出异样,也就不会指指点点说他很奇怪。有一段时间,他很喜欢爬到地下室和一楼地板之间的狭窄通道,杀害我之后,他对通道已不感兴趣,但他依然喜欢待在地下室里,坐在舒适的椅子上,盯着这个直通厨房地面的狭窄通道,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凌晨四点四十分,爸爸经过哈维家的绿色小屋时,哈维先生就睡在地下室里。
乔·艾里斯是个丑陋的小霸王,他常在水底偷掐琳茜和我,我们非常讨厌他。因为他,我们甚至不参加游泳课的聚会。乔有只小狗,不管小狗愿不愿意,乔成天拉着它跑来跑去。小狗个子小,跑不快,但乔根本不管,他不是出手打它,就是拉着尾巴把小狗拎起来,让它受罪。有一天小狗忽然不见了,经常受乔折磨的小猫也不见踪影。自此之后,附近街区经常传出宠物失踪的消息。
我顺着哈维先生的目光向天花板的通道望去,赫然发现一年来失踪动物的遗骨。后来乔被送去上军校,从那之后,大家早上把宠物放出去,晚上它们都会平安回家,因此邻居们都认为之前的动物失踪必然和这男孩脱不了干系,没有人知道这栋绿色房子的屋主才是真凶。大家也无法想象哈维先生居然如此变态,他把生石灰撒在猫狗的尸体上,好让它们尽快化为白骨。他数着白骨,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封装在信封里的信、那只婚戒或是那瓶香水,只有这样,他才能遏制住内心的欲望。其实他最想摸黑上楼,坐在直背椅上,眺望远处的高中。秋天,足球啦啦队的欢呼声响彻云霄,他喜欢听着欢呼声想象啦啦队队长的娇小身体;他也喜欢看着文法学校的校车停在与他相隔两栋房子的地方,邻居家的小学生蹦蹦跳跳地下车。有一次他还偷看了琳茜好久,他知道琳茜是男子足球队里唯一的女生,傍晚时经常在家附近慢跑。
我不得不承认的是,每次一有冲动,他都试图控制自己。他杀害小动物,为的就是牺牲一些价值较小的生命,借此阻止自己出手残害孩童。
到了八月,为了他自己也为了我爸爸好,赖恩决定和爸爸保持距离。爸爸这一阵子经常打电话到警察局,辖区警员都觉得不堪其扰。爸爸的举动不但帮不了警方破案,而且让整个警察局都对他产生反感。
七月的第一个星期,爸爸又打电话到警察局,这一次彻底惹火了警方。杰克·萨蒙对着总机小姐不厌其烦地描述,当天早上他带狗散步经过哈维先生家时,狗狂吠不止,无论他如何喝止,狗还是不停地咆哮。警察局里的每个人都把这件事情当作笑话:大家都说“三文鱼”先生和他的“大笨狗”又出巡了。
赖恩站在我家门口的阶梯上,打算先抽完他的香烟。虽然天色尚早,但前一天就开始弥漫的湿气又加重了。这一带的夏天经常有雷雨,这一星期以来,天气预报更是每天都说会下雨,但到目前为止都只是非常闷热而已。赖恩明显地感觉到了周遭的湿气,浑身上下黏糊糊的。他这次来访可不像以往那么轻松。
屋里有女孩子低声唱着歌,他在树篱旁边的水泥地上把烟头踩熄,然后拉了拉门上沉重的铜门环,他还没松手,门就开了。
“我闻到了你的香烟味。”琳茜说。
“是你在唱歌吗?”
《可爱的骨头:当我们失去至亲之人,要如何与他们好好告别》十一(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