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万历皇帝猛回头 清算张居正(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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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论成败,王安石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其财政、金融等经济思想与观念,系统、高明而且超前,并确实曾经在大宋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领域里进行了相当深入的制度变革。
张居正则在帝国官场长期熏陶下,缺少深入系统的思想理念,他更多凭借的是申不害韩非子古老术家与法家那一套权谋智术。因此,在制度层面上,我们找不到或很少能够找到张居正进行或试图进行变法的证据;在理论层面上,也很难看出他有什么富有创意的贡献。他所做的一切,大体是在现有制度、体制框架内进行的。诚如张居正自己所说,他要做的,“惟在遵守祖制”,“为祖宗谨守成宪”。
用今天的语言表述,张居正所追求的目标,可能就是用谋略、强力手段,恢复祖宗——朱元璋时代的帝国制度活力,从而,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达到民富国强。举凡张居正十年施政举措,譬如:
尊主权——可以理解成尊重君主权力;
课吏职——对官吏职责高标准严要求;
信赏罚——赏罚严明奖勤罚懒;
一号令——统一思想统一号令统一行动;
以及裁汰冗员、整顿驿站管理、节俭开支、整饬边防与军队、实行一条鞭法,乃至清丈土地等等,无一不可以作如是观。
张居正著名的《陈六事疏》,被认为是“系统地提出了改革政治的主张”。实际上,仔细推究起来,这所谓“六大改革纲领”——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实在没有一件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倒真实地反映出了张居正试图恢复祖宗旧制的努力。
即便如此,仔细检视当日之情形,应该说,张居正的这种努力,进行得相当艰苦卓绝,其程度还真的不亚于一场真正的改革。
原因是此时大明帝国已经走过了二百年漫长岁月,就像我们在以前的描述中所不断看到的那样,当年太祖创立的制度,如今大多演变得面目全非。而困扰中华帝国近两千年的制度弊端,也在此时一一出现,其交织缠绵的结果,令种种弊害,更加积重难返。譬如,豪强富户,“多依势恃强,视佃民为弱肉”,表明新一轮的弱肉强食早已展开。而土地兼并也已经具有了浓厚的大明帝国特色——“有地无立锥而籍田逾顷亩者,有田连阡陌而版籍无担石者。”意思是,有的百姓穷得无立锥之地,却在官府的赋税名册上记载着百亩以上的纳税额度;而土地极多的大地主,反而在官府没有记载,也就是说不需要纳税。于是,许多农民“抛荒田产,避移四方”。
在我国历史上,一般说来,这种情况一旦出现,便大体上意味着社会动荡不安,官吏渎职自肥,而国家财政状况则窘迫日深。
这种病态的情形,在张居正执政之初的各种文字中反映极多——“生民之骨血已罄,国用之广出无径,臣等日夜忧惶,计无所出。”张居正的忧虑十分真实,民脂民膏已经被榨干了,若没有更好的办法,则“元末之事可为殷鉴”,元朝覆灭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那么,怎么办?张居正认为:“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显然,张居正是以这种“磊落奇伟之士”来自我期许的。
平心而论,在获取权力的过程中,张居正的作为远非无可挑剔。但若在一个更大的时间段中考察,譬如观察其十年释放权力的过程,又让人很难怀疑张居正忧国忧民、竭心尽力治理好这个国家的政治善意与真诚。在他的目的与手段之间,于其同时代人来说,无法容忍的地方恐怕不在少数。而对于今日之读者,则充满了难以捉摸的吊诡之处。未来,张居正令人扼腕的命运,可能就是这样导出的。
为了“大破常格,扫除廓清”,张居正采取的手段很绝,相当独特而出人意料。他没有像太祖朱元璋那样大刀阔斧地清算贪官污吏、豪门富户,而是在执政不久,力道很强地推出了一个“考成法”。如果说十年万历初政有什么富有创意的新鲜做法的话,大概这个“考成法”可以算在其中。
公元1573年,即万历元年,张居正上《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他认为:“天下大事,困难之处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有法必行;不在于说些什么,而在于说出来就一定要有效果。”遂制定考成法。
考成法规定:帝国中央六部与都察院将所有应办之事,按照道路远近、事情缓急,规定出完成期限,然后分别在三套账簿上记录在案。一套留在部、院存底,一套送六科监察部门以备注销,一套报呈内阁查考。中央六部与都察院对于所有承办官员,每月检查一次,完成一件则注销一件,未能按期完成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制罪论处。六科监察部门稽查六部执行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并对违限者提出处分意见。内阁则稽查六科,并对违限与欺瞒者予以惩处。
粗粗看去,这套官吏考核制度很像今天广为人知的“绩效考核制度”。
万历元年十一月,当张居正集皇帝、内阁与司礼监各种大权于一身,雷厉风行地予以颁行时,所达到的深度与广度均十分罕见。在其当日,可能是全世界最严密、影响最大的一套官吏绩效考核体系。
半年后,万历二年六月,按照这套制度考核并完成任务的一批兵部官员,已然受到赏银、提级与加薪奖励。再过半年,万历三年正月,五十四个官员则受到停发工资三个月的处分,涉及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项二百七十三件,其中,包括一批省级行政官员与监察官员。
此后,在一批批官员受到奖励的同时,也不断有人受到扣工资、降级、强迫退休、开除公职等处分。譬如,万历五年十一月,有四十八个各级官吏,被一次性勒令致仕闲住,即强迫退休。于是,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姑息、百事推诿的状况大为改观,帝国萎靡不振的官场“中外凛凛,毋敢以虚文支塞”——朝野内外兢兢业业,没有人敢于用虚话、套话应付差事。
对此,张居正的同年和主要批评者、大名士王世贞评论说:“张居正执政时,一道政令发布出去,万里之外,早晨收到,晚上已经奉行开去,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可见其推行力度与成效之大。
这套无所不在的法网编制起来之后,张居正将其功效发挥到了极致。大凡财政、赋税、军事、教育、裁汰冗官冗员、清理驿站制度等等涉及全帝国的重大事宜,基本都让他装进这个大篮子里面去了,而且其坚持不懈的劲头,相当令人为之动容。大史学家谈迁说道:“江陵——张居正志在富强。立考成法,行之十年,太仓之积,足备数载。”其评价颇为积极。
不过,这套考成法还有另外的奥妙之处,它将本来有权监察百官包括监察内阁的科道部门,也一揽子变成了内阁的附庸。在文武百官眼中,这与祖宗之制则是背道而驰的。
科道,是对帝国监察部门——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的习惯称呼。按照帝国制度,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其职责为监察纠劾文武百官,也有当然的权力监察、弹劾内阁成员包括首辅。六科制度则创立于明太祖朱元璋的洪武六年,指的是相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设立的六科,其官职名称为给事中,职责是辅助皇帝处理章奏,并有权力稽查、批驳、纠劾六部的错误。六部首长尚书的品级为正二品,六科首长都给事中的品级则只有正七品,给事中的品级还要再低。以小官制约大官,以低级别的六科监察高级别的六部,这是大明帝国的一项创造,也是坚不可摧的帝国传统。因此,给事中品级虽低,权责却特重,其锋芒所向,有时甚至可以将位极人臣的大学士乃至首辅拉下马来,打翻在地。
如今,考成法一出,监察御史与给事中们一下子找不着北了。他们本来是皇帝的耳目喉舌,在理论上代表了帝国官场的良心与良知,现在,突然一股脑地变成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鞍前马后的马仔与爪牙,“一不小心,便会受到叱责,长官随即受命对其进行考成”,其郁闷可想而知。对此,王世贞幸灾乐祸地评论道:“御史、给事中们虽然畏惧张居正,然心中大多忿忿不平。”
在理论上讲,科道官员一般是由那些饱读圣贤之书、品行端庄、性情耿介之士充任的。张居正的做法,理所当然会被他们视为对祖宗旧制的破坏和对帝国监察事业的凌辱。终于,对张居正的抨击开始了,炮火并渐趋猛烈。
万历二年五月,翰林院飞来一只白色的燕子,内阁也有碧莲花早开。百忙之中的张居正将此作为祥瑞献报皇帝。结果,受到冯保的当面批评:“万岁爷年纪小,不要用那些奇异之物开启他的玩乐之心。”一位南京户科给事中上书斥责张居正,曰:“地方大旱,大家都忧心忡忡,张居正却献什么祥瑞,实在不是大臣应该做的。”弄得张居正好生无趣。
转过年去,万历三年二月,第一次年度考成结束不久,这位给事中再次上书,除批评张居正外,矛头直指考成法,并暗指张居正、冯保为谀佞之臣。结果,张居正大怒,十三岁的小皇帝也大怒,安了一个显然胡扯的罪名,将这个楞家伙“革职为民,永不叙用”。当年十二月和第二年正月,又相继有两位御史上书,猛烈抨击张居正。第一位,直截了当地引用王安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故事,抨击张居正和皇帝误国且自误。皇帝下旨,令锦衣卫将其抓进镇抚司监狱,“好生打着问”。结果,此人虽被打成重伤,却坚决不肯改口认错,最后,定罪发配浙江定海充军。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在此期间,有数位御史和给事中相继来到监狱,为他送药并慰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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