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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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事情会照你预计的那样发生。
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圣殿春秋》感到惊异。人们已经把我当成了惊悚小说家。在写作生涯中,当你有所建树时,聪明之举便是在你的余生中每年都写一些同样类型的东西。小丑不要妄想扮演哈姆雷特;通俗歌手不该去写交响乐。我不会甘冒牺牲我的名声之险去撰写超出我的特长和属于非分之想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上帝。我并非大家所说的那种崇尚精神世界的人。按照我的代理人的说法,我身为作家的最大的问题便是:我不是一个备受折磨的灵魂。读者诸君指望从我这里读到的无非是一个修建教堂的故事。
因此,《圣殿春秋》未必是该由我来写的小说——连我自己都有这样的看法。我提笔撰写之后又将其束之高阁,有十年的时间未作一顾。
事情就是这样。
在我的孩童时代,我们全家都属于一个叫做“普利茅斯兄弟会”的清教团体。对我们而言,教堂只是中间有一张桌子、四下围着几排椅子的空荡荡的房间。举凡绘画、雕像,以及一切装饰都在禁止之列。该团体也不鼓励其成员到敌对派别的教堂去。因此,我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对欧洲教堂富丽堂皇的建筑宝库一无所知。我在二十五岁前后担任伦敦的《晚间新闻》记者时,开始涉足小说创作。当时我即意识到,我从来未对身边的城市景观感兴趣过。而且,我也没有掌握描述我的人物所从事的建筑业的词汇。于是我便购买了一本尼古拉斯·佩夫斯纳所写的《欧洲建筑概要》。该书使我对建筑,尤其是教堂建筑,大开眼界。佩夫斯纳在写到哥特式大教堂时,确实情有独钟。他写道,尖顶拱在历史上难能可贵,在解决技术问题——如何建造更高的教堂——的同时,也使之具备了挺拔崇高之美。
在我阅读佩夫斯纳的专著之后不久,我所在的报纸派我去东英格兰的彼得伯勒城。我早已忘记了我正在撰写的故事,却始终牢记着我将其搁置之后要做些什么。我有一小时的时间等候返回伦敦的火车,想起了佩夫斯纳对中世纪建筑迷恋和钟情的描写,于是便前往观看彼得伯勒的大教堂。
这就是那样一种时刻。
彼得伯勒大教堂的西端,有三座巨大的哥特式拱门,像是为巨人进出而设。其内部比外面还要古老:由规则的圆形诺曼式拱券构成的连拱廊,庄严地排列着,直通侧廊。如同一切伟大的教堂一样,这里既宁静又优美。但还不仅如此。由于佩夫斯纳的著作,我对背后的工作略知一二。我知晓人们修建更高更美的教堂的种种努力的故事。我了解这座建筑物在历史——我心中的历史——上的地位。
我为彼得伯勒大教堂心仪神迷了。
参观大教堂成了我的一项爱好。每隔数月,我都要驱车前往一座英格兰的古城,住进一家旅店,研究那里的教堂。就这样,我拜访了坎特伯雷、索尔兹伯里、温切斯特、格洛斯特和林肯的大教堂,个个都独具特色,也都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大多数人只花上一两个小时参观一座大教堂,而我却愿意逗留上两三天。
那些石头本身就揭示了建造的历史:中断和开始,损毁和重修,繁荣时的扩建,奉献给出资付款的富人的彩色玻璃窗饰。另一方面,也讲述了大教堂在城中所占的位置。林肯大教堂与城堡隔街相望,宗教和军事两种势力面面相觑。温切斯特大教堂坐落在棋盘式街道的中间,那是中世纪一位自诩为城镇规划者的主教的设想。索尔兹伯里的大教堂在十三世纪时迁址,从设防的山顶——那里的旧教堂的残迹依旧可见——改建到开阔的草地上,表明持久的和平已经到来。
然而,有一个问题却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为什么要建造这些教堂呢?
有些答案很简单——为了上帝的荣光,出于主教的虚荣,以及如此这般——但这些于我都不满足。中世纪大教堂的建筑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欧洲现象。那些建筑匠师没有强力的工具,他们也不懂得结构工程的数学计算,而且他们还一贫如洗:当年最富有的王公们,可以说,也没有现代监狱中囚犯的日子过得好。可是,他们却竖起了前所未有的最美的大教堂,而且建筑之精,使之在数百年后的今天,依然巍峨耸立,供我们研究和赞赏。
我开始阅读有关这些教堂的书籍,但我觉得那些书不能令我满意。书中尽有对高耸的美学赞叹,但对活生生的建筑物却涉及甚少。这时,我得到了让·金培尔撰写的《大教堂建筑师》一书。金培尔是法国一个艺术商家族的不肖之子,却和我一样对高侧窗是否产生美感显得更加热衷。他在书中写道,实际上是那些住在简陋破屋中的人们建起了这些传奇般的建筑。他浏览了众多法国修道院的薪俸记录,对建筑匠师是何许人及所挣几何颇感兴趣。例如,是他第一个注意到,很有一些是女性人名。中世纪的教会是注重性别的,但女人却和男人一样参与了大教堂的建筑施工。
金培尔的另一部著作《中世纪的机械》使我懂得,中世纪是一个高科技迅速创新的时代。其间,水力磨坊在工业上得到多方面的广泛应用。之后,我又对中世纪的普通生活产生了兴趣。而且,我渐渐明白:对于中世纪的人们而言,修建大教堂何以成为顺理成章之举。
解释起来并不简单。有些类似设法理解二十世纪的人们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钱财去开发太空。在这两种情况中,都有一整套势力网在起作用:科学上的好奇,商业上的利益,政治上的敌对,以及普通百姓精神上的向往。依我之见,只有一个途径来全面绘制那一套网络:写一部小说。
在一九七六年的某个时候,我拟出了这部小说的提纲,并写下了大约四章的文字。我把提纲和书稿寄给我的代理人阿尔·祖克尔曼,他回信说:“你创作了一幅花团锦簇的地毯。你所需要的就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动人的情节。”
回顾起来,我能够明白,我在那二十七岁的年龄,是写不出这样一部长篇小说的。我就像是一个学习水彩画的小徒弟,却在准备一大幅绘制油画的画布。公平地说,这样一部主题的作品应该是长篇巨著,涵盖数十年,还要形象地展现中世纪欧洲的伟大气概。而我正在撰写的却是相当平淡无奇的作品,而且即便如此,我也没掌握其写作技巧。
我搁置了大教堂的小说,另辟蹊径:关于二战期间一名德国间谍在英国活动的惊悚小说。所幸,那样的创作我还得心应手,这部名为《针眼》的小说成为我的第一部畅销作品。
下一个十年期间,我就写起了惊悚小说,但我继续参观大教堂,而且始终未忘创作一部大教堂题材小说的念头。我在一九八六年一月完成了我的第六部惊悚小说《与狮同眠》之后,便重操旧题。
我的出版商惴惴不安。他们想要的是另一部惊悚小说。我的朋友们也忧心忡忡。他们深知我喜欢成功。我不是那种作家,逢到失败就会说,书是好书,只可惜读者不识货罢了。我写书是为了让读者消遣,而且我也乐于此道。一部失败的作品会使我痛苦万分。没人试图劝我放弃,但很多人表示了关切的保留。
然而,我并不打算写一部“晦涩”的小说。我所写的是一个冒险故事,充满了丰富多彩的人物,他们胸怀大志,工于心计,情欲旺盛,英勇无畏,聪明过人。我要让普通读者和我一样为中世纪大教堂的罗曼史而欣喜若狂。
彼时,我已经开拓出使用至今的工作方法:我开始先拟定一个故事提纲,列出每一章的情节,勾出人物的草图。但此书与我的其他作品不同。开篇来得容易,但随着几十年中故事的曲折发展和人物的长大成人,我发现越来越难以在他们的生活中创作新的坎坷不平了。我恍然悟到,一部长篇巨著比起三部篇幅短小的作品是更大的挑战。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某种类型的上帝的仆人。这对我有些勉为其难。我觉得自己难以对一个专注于来世的人物感兴趣(许多读者亦是如此)。为了使菲利普副院长更富人情味,我赋予了他非常务实又求实的宗教信仰,让他在现实世界中而不仅仅是到天堂上去关心人们的灵魂。
菲利普在性方面的态度也是一个问题。在中世纪,所有的修士和教士都理应维持独身。最信手拈来的戏剧情节该是一个人竭力压制他的性欲。但我却无法为那样的内容激发出任何热情。我是在一九六〇年代成长起来的,我跟那些遇到诱惑而就范的人想法一样。最终,我把菲利普处理成那种不屑于性的少数人。他是我笔下唯一的一位洁身独处的人物。
我同十年前就曾激励了我的让·金培尔取得了联系,我得知他不仅寓居伦敦而且与我同街为邻,感到喜出望外。我聘用他做顾问;直到他辞世,我们都是朋友和网球场上的对手。
翌年,也就是一九八七年的三月,我只草拟出全书的前三分之二的提纲。我认为已经够了,便动手写作。
到十二月,我已写就了二三百页。
这是十分糟糕的。我为这个故事整整工作了两年,而我的全部成绩只是一个不完整的提纲和几章文字。我不能将我的余生全都用在这本书上。可是又该怎么办呢?好吧,我可以先把它放一放,写起另一部惊悚小说。要不,我就得加倍努力地工作。那些日子,我通常从星期一写到星期五,然后在星期六上午办理我的记者事务。从一九八九年一月前后,我开始从星期一写到星期六,只在星期天处理信件。我写作的成果激增,一方面是由于多出了一天时间,但主要还是由于我写作时更加全神贯注。我一直没有拟出的该书结尾难题,也在我设想主要人物卷入真实历史中臭名昭著的对托马斯·贝克特的谋杀之时,灵光闪现地解决了。
《圣殿春秋(上)》前言(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