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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上的祭文(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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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恰恰是春分,我回了故乡,去给死去的亲人们迁坟。时间刚过正午,天光却是晦暗扩散开去后的死寂,我出了村子,朝着埋葬亲人们的山冈上走过去,时令虽是春分,真正的春天却远远没有到来:漫天的西风呼啸着刮过旷野,几丛枯草被卷上了半空,眼前的作物们都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矮小,不蒙垂怜,看上去,就像一个个垂死的少年。

穿过一片收割后的稻田,远远地,我便看见了一条狗,我以为那是条野狗,哪知不是,看见我走近了,它先是跑远,又再跑回来,却只围绕着它身边的一堆坟土打转,与我偶尔的对望,竟然以它小心翼翼地避开而告终,当我确切地走到它的身边,它只是低低地哀鸣了一声,仿佛它正深陷于不幸之中,而我,也许是可以懂得它之不幸的人。

事实也是如此:当我看清楚墓碑上的名字,转瞬间,我便懂得了它。埋在坟土中的那个人,这条狗的主人,竟然已经死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他的死讯,一如我相信,从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别人向他人转述他的死讯。他的坟地上好歹也栽着一块墓碑,但碑角却没有一个落款,看起来,就像崩裂四散的坟丘一样潦草;显然,他的死就如同他的生——每个人都看见他了,但没有人去听他的动静;他一直都在我们中间,他又一直都不在我们中间。如果非要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一个亲人的落款,那恐怕只能刻上眼前这条狗的名字。倒是不奇怪,所谓尘世凶险,所谓生死森严,人人都活在自己的光景里,更何况,人人的光景里都埋伏着七重九重的刀兵,总在对付,总在对付不完。

也是凑巧,帮我迁坟的人迟迟不来,茫茫旷野上,徒剩一人一狗,然而,那条狗要陪伴的,却是已经死去的人;仿佛墓中的躯体有了知觉,哀求地底的根枝钻出了地面,如果定睛看,坟丘上遍布的蒺藜中间,竟然长出了一小截柳树,更小的树枝上,几枝嫩芽正在蠢蠢欲动,那条狗便不时凑过去,想要伸出舌头去舔,可是,每到舌头凑近之时,又怯怯地收了回来,它就像是生怕惊扰了它们。

这眼前景象竟然在刹那之间让我激动难言:虽说多年来我出门在外,可是在我和墓中人的各自生涯里,终究有过不少相逢交集之处,也许,我该掏出随身的纸笔,寻一处稍微避风的地方,为他写下只言片语,烧在他的墓前,就当作是一篇不为人知的祭文?是啊,这祭文当然是无用的,就像坟墓前的狗一般无用,就像蒺藜丛中的柳树芽一般无用,可是,在这满目世界,有用的东西太多了,无用便理当存在,应该让那些微小的无用,像刀刃和火焰一样生出幽光,仅存一息,也要在绵延不绝的有用里说上一句:我们一直都在。

多少有几分荒唐,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西风呼啸的下午,我背靠着坟头,掏出纸笔,躲在一块残损的墓碑之后展开了追忆,苦思冥想,一字一句,当然,得再说一次:这一字一句,就算写得再多,放在这广大尘世里,终究都是无用的东西——

先说他的腿。他有一条跛腿,然而,在他二十岁出头的某一年里,他却抢到了绣球。此地的婚礼,每回临近结束之际,新郎都要向光棍们扔出一只绣球,就像西式婚礼上新娘砸出的花环,捡到绣球的人便就此沾吉,被视作讨到了彩头,弄不好,他便成了此地的下一个新郎。这一回,不偏不巧地,绣球砸在了他身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也知道立即起身,怀抱绣球狂奔,以此逃避众多光棍们的追赶,可是,谁叫他是个跛子呢?没跑开两步,他便被光棍们赶上,齐齐将他压在了身下,待光棍们起身继续往前,他已几乎衣不遮体,纽扣上却卡着一朵绣球上掉下来的假花。他下意识地追上去,却又讪讪地退了回来,仿佛突然想起来:他从来就获得过和那些人一起追逐的机会。在这短暂的瞬间里,他的脸上一直在笑着,终究还是不舍,不管不顾地追了上去,因为这突然的欢乐过于巨大,他一边奔跑,一边也像他人般发出了激动,甚至是张狂的呼喊。

那时的我年岁尚幼,尽管如此我也可以看出,他从来没奢望过那只绣球被自己占为己有,他只是迷恋上了追逐的欢乐,而欢乐总是像他的那条跛腿一样短暂:没过多久,他便从人群里被扔了出来,他再钻进去,又被扔出来,如此反复多次之后,他终于重归了属于自己的命运之中——在离光棍们稍远的地方,他拖着跛腿来回奔走,身体一高一低,光棍们往东,他便也往东,光棍们往西,他便也往西,一边打着手势为光棍们叫喊,一边又没忘记羞惭,回头对着看见他的人讪笑,手势终于变得勉强,却始终没有就此放弃,这样也好,这样好歹可以证明,面对这巨大的欢乐,他并没有置身事外。

这提心吊胆的欢乐,竟然毁于一匹疯马:光棍们的追逐击打,惊扰了马厩中的一匹枣红马,这匹马突然变得疯狂,朝人群冲撞过去,人群四散,他却不好闪躲,也只有拖着一条跛腿,生硬地躲避着马匹,人群在哄笑,他也只好笑,这笑又有几分发自肺腑——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看,这大概是他从来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可能都快忘了自己是个跛子的时候,马匹终于对准了他,硬生生地撞了过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他仰面倒在了地上,一转眼的时间,疯马咆哮着远去了,他随即坐起身来,愣怔地看着眼前众人,似乎是恍若隔世,脸上却流了一脸的血,他照旧还在笑,笑着笑着,却又哭了起来。

人世消磨,他的哭泣当然不止仅此一回。时隔多年之后,他已经变作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我又目睹过一回他的哭。

那是在一场葬礼上。死者是他的远房姑妈,偶尔会给他送来点吃的,无非是几个鸡蛋、几个西红柿和南瓜之类,在他父母死后的几十年里,这位远房姑妈,大概是唯一会想起他的人,但是,却没有人通知他远房姑妈的死讯,这也不奇怪,说不定,就算远房姑妈的儿女,也并不知道他们的母亲曾经去偷偷地看望过他,是啊,偷偷地,在这穷乡僻壤,贫困一点点挤干了人们身体里勉强动情的部分,那些火苗一样稍纵即逝的好,只能偷偷地。

终究他还是知道了远房姑妈死去的消息,于是做贼似地前来,蹑手蹑脚地置身在了吊丧的人群中间,他显然知道自己今时今日姓甚名谁:伴随光阴的流转和他年岁的加深,无可挽回的,他越来越被视作一个不祥之兆,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牛马,没有不打补丁的衣裳,他当然被人群和田野所不齿——别人种地,他也种地,可就是这么怪,他每一年的收成都远远不如别人。从前,当他打人前经过,还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到了后来,指指点点也没有了,他就像是一棵树,又或沟渠边的一蓬乱草,长在那里,站在那里,但是没有人会去专门看他一眼,唯有幼童或牲畜撞上了他,幼童的父母和牲畜的主人才会呵斥着走上前来,就好像,他的身体里埋藏着理所当然的不洁和污秽。

所以,在远房姑妈的葬礼上,他一时躲在厢房的拐角,一时藏在院子里那棵梧桐树的后面,苦挨着时间,指望着葬礼赶紧开始,他好夹杂在人流中靠近灵柩,去哭,去三拜九叩,可是,这一回,他还是没有如愿:被姑妈的儿女看见之后,他们不由分说地赶走了他,在离开之前,他跛着腿,围着梧桐树打转,不断告诉他们,其实,他和他们是亲戚,但是没有用,他们的怒吼还没持续多久,他就落荒而逃了。

然而他没有走,我看见,他就站在屋后的田埂上,稍后,可能是怕被人发现,又卧倒在了田埂边的沟渠里,这样,当屋内的哀乐响起,他便隐约也可以听见,便能和吊丧的人们一起三拜九叩,唯一的不同,是他们跪在灵柩前,而他跪在沟渠里。屋子里的人哭,他也哭,一开始,他哭得并不剧烈,没过多久,天知道他想起了什么,竟然不再跪了,而是就此翻倒在沟渠里,蜷缩着身体,咬紧了牙关去哭,我能看得见他的身体战栗不止,右手还死命攥着一把土,就像是攥着几个过去年月里的鸡蛋、西红柿和南瓜。殊不料,他哭得忘记了周边的时候,出殡的队伍走出了院门,向着他所在的方向过来了,我也在出殡的队伍里,一心以为他会被人看见,哪知道,就算哭得多么剧烈,他也蜷缩得好好的,始终不露半点痕迹;队伍走远之后,我转身回望过去,他仍然没有现身,在他的藏身之处,只有几片刚刚撒出去的纸钱在上下翻飞。

也许,我该为他作证: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他甚至是个洁净的人。有一年,村子里请了戏班来唱戏,我恰好回乡,也去看了,正好坐在他的身边,他似乎想跟我说几句话,末了也没有说出来,我反倒闻见了他身上好闻的洗发精味道,再看他全身上下破烂却整齐的衣衫,心里一动,当即便想告诉坐在身边的其他旁人: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你们认识那种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人吗?他就是啊!可是,我终究没有去告诉旁人——“生活”一词,多半是“惯性”二字作祟,现在,在“惯性”作祟的时刻,我却并没有抽身而起,说到底,如果戏台下的众人是他的迷障,而我,也是迷障中的一分子。

我和他认真地攀谈过,不知何故,无论我说了多少,他却总是不接话,那是在我返乡的长途客车上,出乎意料地,他竟然也出了趟远门,此刻正要回家,我和人换了座位,坐到他旁边,再找他问东问西,他却兀自一个劲地点头,再不说多余的话。还要过几年,我才偶然从他自己的嘴巴里得知,这回出远门,他是去看望一个女人,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被关进了派出所。

《山河袈裟我要去赶火车》旷野上的祭文(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