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朱砂痣与白月光(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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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啊!」晋绥这下也顾不上失忆了,一骨碌跳下床拦住我,「好姐姐,我错了我错了!」
晋绥的难缠本事不亚于以前的其琛,整日整夜地追在我身后。我揉揉发胀的眉头,看着这自娱自乐的缠人精,「你应当是和小琛一般年纪大,他早就不围在我旁边转悠了,你怎么还这般孩子气?」
「我没有,」他别别扭扭地站在我旁边,手抬起来又放下,犹犹豫豫到底是没敢碰到我分毫,「我就是喜欢你。」
晋绥虽然贵为京城小侯爷,可也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侯府夫人去得早,他爹也不是什么深情丈夫,发妻还没咽气,这边就急不可耐地把新妇接进了门。
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或者说有爹还不如没有,若不是有祖母护着,晋绥怕不是要被早早地撵出家门。
你越是看我碍眼,我便越是要给你添堵,晋绥憋着这口气,终于是不负众望,混成了京城日天日地的小霸王。
两年前的长安街市,晋绥与其琛大打出手,起因不过是一支翡翠簪子。
也是巧了,晋绥正追求着的侍郎家小姐点名非它不要,其琛也是一定要买它送我做生辰礼物,两人寸步不让。
这一架小侯爷输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让个外来小子给揍了,简直是面子里子都没了。
我接到消息时吓得不轻,撂下一大桌子客商,匆匆赶到,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那儿,嘴角出血肿成包子脸的沈其琛。
我赶紧掏出帕子来给他轻拭,又把他的伤势反复确认了许多遍,这才安下心来客气地给晋绥赔礼道歉,把其琛训斥了一通。
「我没错,凭什么道歉!」
「你还嘴硬,簪子还给人家。」
其琛最后还是妥协了,虽然是极不情不愿。
我当时只顾着哄他,没注意到晋绥如何了。
皇城根下,多的是有权有势的富贵人家,我怕后续再生枝节,花了些银子将晋绥的底细打听的一清二楚。
这才知道所谓的恶煞公子哥儿,也不过和其琛一样,是个可怜的、被宠坏了的孩子罢了。
喜欢这词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喜欢不能当饭吃,也什么都代表不了,就像其琛也喜欢我,但他依旧不缺软香在怀,红颜相伴。
我觉得甚是有趣,问他,「那你喜欢我什么?我们萍水相逢,仅一面之交。」
晋绥想了想,好半天憋出一句话,「你心疼他,我很羡慕。」
我扑哧一笑,被他所谓的理由给逗乐了,「这哪算得上是喜欢,只是小孩子的胜负欲,你当他有个好玩的玩具,想抢过来罢了。」
晋绥的观点与我显然有分歧,他大概是意识到我误会他了,一本正经地解释,「虽然我从小到大,没有过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我分不清什么是喜欢。」
夜里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晋绥的话,想起初见时的场景,那时我对其琛说了什么来着?
哦,我说,「阿姐不需要什么礼物,阿姐有小琛就够了。」
白芍那事儿果然没完,她就像个点燃着的炮仗,只要没捻灭火芯,就随时有炸开的可能。
这天一大早的,整个冀阳山庄都闹腾起来了,春风楼的头牌嘤嘤着哭腔跪在了沈府大宅的院门口。
说来可笑,让她崩溃的最后一根稻草,不是世人嘲讽贬低的眼光议论,也不是沈家长辈的打压威胁,而是一夜恩客的所谓移情。
在柔嘉一句句扬州瘦马的叫骂和白芍一遍遍质问他怎么能夜夜宿在凤姐儿那的不甘哭诉声中,沈夫人终于是两眼一黑昏倒在地。
「春风楼那次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我冷声呵斥,「白芍姑娘,我劝你赶紧离开,不然你的好日子怕是到头了。」
「袁姑娘,我是真的爱沈少爷,你相信我,我肚子里的孩子真是他的。哦,还有那五石散,你放心,分量极轻,不会伤身的,京城里的富贵老爷们都吸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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