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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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见我,”赵鹿鸣说,“什么事?”
王穿云的目光瞟过来,盯在她的鼻子上,赶紧又移开了。
“听说帝姬想要将田地还给百姓永佃……”
“是,”她说,“只是不知为什么,他们都不肯。”
“我家是肯的!”王穿云赶紧说,“我家虽已零落,我几个兄长尚在,他们求亲告友,总能凑出些钱,赎回田地的!只是不知永佃钱几何?多久一核?”
帝姬睁大眼睛看着她,“永佃钱?”
明清时期,“田底田面”被人所熟知,但很少有人知道这种习俗是自宋时始的。简单来说,地主的田佃给农民,可以短佃,也可以长佃,短佃不用说,人家说怎么分成就怎么分成,所以佃户是很不划算的——但地主也觉得不划算啊!佃户们帮佣们也有许多心眼,也会挑挑拣拣,要是那等能送礼进京跟蔡相公攀亲戚的狗大户肯定不在乎,可更多的中小
地主自己也要下地干活,那田是断不能荒的!
所以就如果有靠谱的农家愿意长租,地主拿“田底”,佃户拿“田面”,交一笔永佃钱作押金,在官府过了明路,从此这地就是他家十年二十年种下去,这事儿是很两全其美的。
当然,佃户除了负担给地主交的租子之外,还要负担粮税徭役支移这些,这没办法,底层百姓总是很能忍耐,只要一年耕种下来能填饱全家肚子,再攒点积蓄,这日子再苦再累也过得。
况且“蜀地膏腴,亩千金”,田少,但很能种出粮食来,“田面”相当值钱,能佃到田,有什么不知足!
现在回过头看看帝姬开出来的条件:
当她的佃户,只要将原本交给官府的粮税交给她,除此之外,没了。
不需要承担徭役和支移,不需要和灵应宫分成,甚至连永佃钱也不需要出,这是什么概念?
一言以蔽之——“村里发金条了!”
这有人能信就见鬼了啊!
帝姬顶着一个红鼻头,陷入了沉思。
帝姬没有沉思多久,就开始了试探性的谈判:
“永佃钱是要交的,”她说,“一亩地五十贯,不能少。”
王穿云低着头,在那里一声不吭地算了一会儿后,抬起头,“帝姬这是佃几年的?”
帝姬原是准备一佃一辈子的,听了这话立刻说,“须得交上赋税,否则要收回的。”
王穿云就有点为难,在垫子上也深思熟虑了一会儿,试探道,“岁有荒年,今岁交不齐的,明年若是补上,帝姬能开恩典就好了。”
几个女童就在帝姬身后皱着眉,互相看。
好好的帝姬,当初在宝箓宫里何等的超然物外,不染俗尘,现在对着这么个犯了大罪的,竟然还认认真真讨价还价起来!
就跟市集里的小贩似的!太古怪了!
王穿云就没想到其中诡异之处,她拿自己当个小大人看,也拿帝姬这么看,竟然还在那里掰指头跟帝姬掰扯,并且在掰扯里使出了浑身解数,狡猾地将那些几乎不可能出现在蜀地的自然灾害也通通算上,一定要替佃户们争取到福利才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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