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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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导盲犬取名叫小彻,它聪明而温柔,在最初的日子里,每当我因伤感和绝望流下眼泪,小彻就会蹲坐在一旁轻轻舔我的手,呜呜叫着,安慰着我。在小彻的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在黑暗中生活,并且利用每日早饭及晚饭后的时间在家附近散步,因为医生说保持良好的心情是复明的重要因素。
有小彻在,一切都很好。
不过从来没豢养过宠物的我,被气味的问题困扰着,虽然小彻是短毛犬,而且被我收拾得很干净,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消除小动物特有的味道,因此阳台的窗子我每日都留一条小小的缝隙用来通风。至于安全问题则在考虑之外,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被偷被抢的价值。
今天也一样,带着小彻在附近的街心公园中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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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那双手的相遇,被我认为是命运的邂逅。
那天从化学实验室下班回来,结束了一天疲累工作的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街心花园的石凳上,观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这是我释放压力的独特方式。
不要以为我是色情狂之类的可疑人物,因为我的观望点只是“手”这一器官而已,至于面部相貌与身材之类的问题不在我考虑范围内,对于人的手我怀抱着一种独特的狂热,我认为那是人身体上最智慧与美丽的器官,手是除去大脑之外唯一能将人与动物完全区分开的事物,靠一双灵活的手,人类才得以使用各种工具。
就算有一天,鱼、狗、猫、虫子或者别的什么生物获得了与人类一样发达的大脑,想必它们也不可能灵活地用双手去敲击键盘、裁剪衣服、烹制美食……
手,才是先决条件。
和往常一样,今天我也没有遇到合适的手,神色匆匆的行人们,他们的手和他们的神情一样,被都市生活压榨得干瘪而呆板。
直到我听见有人呼唤我的名字。
“小彻,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小彻?
我好奇地回过头。
我的全名当然不叫这个,不过是幼年时妈妈用作小名,这般随意称呼我而已。
令我郁闷的是,叫小彻的那位似乎是一只奶黄色的拉布拉多导盲犬,它一副元气十足的样子,拉着它的主人快速行走着。正要离开时,我的目光落在拉着牵引绳的那只手上。
一只完美的手,纤细白皙,手指颀长,小巧的关节显得灵活而聪慧,皮肤看起来十分细嫩,可能因为是盲人的缘故,不经常从事体力劳动,才会拥有这样养尊处优的手,但又不像那些大小姐的手一样傲慢冷峻。这样的一只手,被牵引绳缠绕了两圈,勒得稍稍泛红,令我顿生怜惜之情,想去将它解救出来,就像勇士解救被恶龙绑架的公主一样。
《光暗之壁》第27章(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