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君子(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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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十四岁,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全凭自已。
周活无父无母,是个孤儿。
从小就是个乞丐,和野狗争食。
他这种小乞丐小野种,就跟着大一点的乞丐讨生活,自懂事起学的第一件事就是捡垃圾和偷东西。
捡来的食物,偷来的东西全部都要上交给大乞丐,大乞丐会每天给点少的可怜的粥和两片烂菜叶子,给张破草席睡觉能勉强保暖。
要是哪天交不上固定的份额,就没得吃还要挨打,晚上被赶到大街上和野狗睡觉。
说不得要被野狗吃掉。
这样的生活里,大人们谁看不顺眼就能踢你两脚,你还得笑脸相迎,在脸上被吐口唾沫,也得笑嘻嘻的叫声“爷”,然后自已擦干净。
跟同龄的乞丐争垃圾要打的头破血流,偷东西被逮住要被打的屎尿屁出,晚上还要被风吹被雨淋,冷的快死掉。
偶尔能看到正常的人家的孩子,穿的用的吃的,自已连想都不敢想。
周活很小就明白,人和人的命啊,那就是不一样的。
有人生来有父母疼爱,吃喝都不必操心,还能去上学堂,未来能学门手艺或摆个摊或继承家里几亩薄田,更有甚者还能去考功名骑大马。
周活见过考中举人的老爷,一身绫罗花里胡哨,骑着马儿悠哉悠哉的在街上,大家都用羡慕的眼神看他,那叫一个风光无限。
而像自已这样的人,就是被人一脚踢死,别人都会说踢的好,踢死了个晦气东西。
为了保护自已,周活用尽全力去学偷东西的技巧,学怎么阴人,怎么奉承。
周活天生比别人更有悟性些,所以六岁的时候就已经是偷窃的一把好手了,更因为下手特别黑——咬掉了一个大他十岁乞丐的耳朵,因此就不太会挨饿了。
闲暇之余,周活会偷偷的在学堂或者私塾外旁听,用手和沙子记下夫子讲的几个字,断断续续的也能背些圣贤书。
先生们只当没看见,一个小乞丐能有这份心,就随他偷听吧。
小乞丐给自已取了个名儿,叫“周活”,希望自已能周全的活下去。
这本来应该是一个乞丐逆袭宰相的故事,如果周活没失手的话。
那天周活还是照常偷东西,偷的对象是个衣着华贵的公子哥,公子哥带着随从在大街上晃悠,腰间玉佩明晃晃的摇摆,一看就价值不菲。
周活动了贪念,一般来说他们这些偷子不会下手这种一看就很有势力的对象的。
但周活想:如果我能偷到这个玉佩,拿去换钱,说不定就能去上学了。
可惜周活没有想过,他把这玉佩拿到哪儿去换钱呢?就算换了出去,失主势力大一点的话也总能找到的。
更何况,周活失手了,他伸出的手被公子哥的一个随从抓住了,那随从原来也是个泼皮流氓,偷东西厉害,被公子哥看上他这手艺就带在身边了。
周活的手段在他眼里还不够看。
“李少爷,你看这怎么处理。”破皮提起周活,笑嘻嘻的问道。
李少爷想了想,一拍脑袋,道:“正好今天没乐子,把他带回府里耍耍。”
一群人嘻嘻哈哈的带着周活去了李府的地下室。
辱骂,鞭笞,割肉。
李少爷家财万贯,平日里什么新鲜玩意儿都耍愣过了,尤其喜欢折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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