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穷去捡破烂(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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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用指尖,轻轻摸了摸一卡通照片上池礼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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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昨晚兴奋了通宵的程薄霁,早早就清醒了。
他用气垫给自己打了个底,涂了一点烟熏玫瑰色的唇泥,穿了浅蓝色t恤和小了一码的牛仔裤,到农学院的研究生宿舍楼,等池礼。
他拎着纸袋,里面是三明治和美式咖啡。
来干嘛?来给池礼送早餐。
路过的研究生学长见了,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还调侃他:“又爱了哈?”
爱了,他超爱。
爱到他甚至给池礼的室友也带了早餐,试图刷好感的同时搞点助攻。
等程薄霁拜托的人去敲了池礼他们宿舍门后,池礼的室友,岁凛,炸着毛下楼了。
岁凛睡眼蒙眬的,起床气正浓:“现在几点你知道吗?”
程薄霁柔柔弱弱地回答:“八点半,正是吃早餐的时候。”
清晨的阳光落在程薄霁的皮肤上,他本来就白,此刻被阳光一烘,白得都有些曝光了。
他托的人跟他说了,从早上七点就盯着了,没见池礼出去。那肯定就在宿舍啊。
而且,这才八点半,没有早八的大学生才不会起床这么早呢,肯定还在睡咯。
睡醒,阳光明媚,温柔的学哥为你送上爱心早餐。
哎呀妈呀,这一下子不就稳了吗!
程薄霁正有点儿得意呢,却看见岁凛扯出了一个冷笑。
岁凛:“我室友六点整起床出去晨跑,现在人已经在农学院试验田那边了。”
他抱着胳膊,发出了无情宣判。
“试验田的边角缝缝,我们农学院的学生可以认领下来种东西,估计他正挖土刨坑呢。你去吧,正好埋你。”
程薄霁不甘心,抿着唇故意笑得羞涩,羞涩里带着脆弱,脆弱里带着破碎,抬起的眸子里满是希冀:“那,他有没有说他下午去哪儿?”
“说了。”岁凛嘻嘻一笑,“去动科院看阉猪。”
“你去吧,正好阉你。”
《那个在修罗场中心的男人》很穷去捡破烂(第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