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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件衣裳引发的血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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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刚刚那个泼醒自己,还有那个喊着要喂自己米汤的家伙,也确实是大明朝的军队,在路过宁阳县收敛城外尸体的时候意外救了自己。

这也就意味着,自己从今以后不仅再也没有了空调和西瓜,没有了漫漫和嘉嘉,再也享受不到在唐宁街十号和凤凰屿选妃的感觉,还要想办法在洪武元年活下去。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读过那么多的网络小说,杨少峰对穿越这种事儿也算是见怪不怪,再加上读书人的身份,只要想办法搞点儿钱,再置办一些产业,开上几家唐宁街十号一样的会所,生活还不是一样美滋滋。

然而一切正如某位知名的堕落文人周迅所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杨少峰想的是早点儿过上地主老财的腐败生活,然而幸运女神那个小娘皮显然并没有刻意关照杨少峰,反倒是姜太公他老婆对杨少峰十分关注。

朱重八朱皇帝为了减少北伐的阻力,争取北方百姓的拥护,所以在徐达率兵出征之前就告诫军队,要求“师到之处,切勿杀掠”,而杨少峰在被明军发现的时候穿的是一套儒生长衫,属于那种不仅不能杀掠,反而极具拉拢价值的读书人。

更加巧合的是,杨少峰穿越之前本身也算得上是个明粉,在看到明军的第一时间不仅没有表现出害怕,反而隐隐透露出一股好奇和亲近。

这种表现落在明军士卒的眼中,自然就是杨少峰“心向大明”的表现。

再加上“见识过人,谈吐不凡”的表现,杨少峰很快就从一个“路边发现的,险些被饿死的书生”,变成“心向大明,哪怕明知有可能被饿死也要投奔大明的儒生”。

等杨少峰彻底接受自己已经穿越的事实,心里暗自琢磨着该怎么享受生活时,自己已经被最开始遇到的明军送到了中书平章军国政事、征虏副将军,北伐明军二把手常遇春的面前。

再然后,豹眼虎腮,络须虬髯,面如黑炭,身似铁塔的常遇春在经过一番简单的询问和考校后大手一挥,表示宁阳县被元军祸害的够呛,恰好杨公子饱读诗书又心向大明,咱老常也觉得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不如先临时担任宁阳县的知县?

语气是和善的,态度是不容拒绝的。

常遇春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因为元朝的四等人制度,导致南北方离心离德,现在大明要想办法收买北方的人心,所以就需要你杨少峰充当千金买马骨当中那个马骨的角色。当然,你杨大公子要是你不愿意当马骨,咱老常也不勉强你,但是咱能让你当马骨,也让你直接去当尸骨。

总而言之,就是莫名其妙的穿越,莫名其妙的见到了活着的常遇春,以经过一场相当儿戏的会面之后又得到一份更加儿戏的临时任命,然后杨少峰就变成了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兖州府,宁阳县的临时代理知县,成了朱重八朱皇帝手下一名光荣的打工仔。

这踏马叫个什么事儿!

万一哪天要是被朱重八朱皇帝给噶了,那岂不是一件衣裳引发的血案!

再再然后,被赶鸭子上架的杨少峰杨大知县就开始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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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洪武末年》第1章 一件衣裳引发的血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