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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鲁隐公僭越使用六佾之礼(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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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按周礼规定,天子可用八佾舞。

这个八佾,指的是八八六十四人。

周王朝的三公,可用六佾舞,即三十六人。

诸侯可用四佾舞,即十六人。

有功之士大夫可以奉命用二佾舞。

现在是谁享用这个佾舞呢?

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那仲子的地位最多不过是诸侯,也就是只能用四佾舞。

但鲁隐公却用了大周王朝的三公之礼,即六佾舞。

这在当时来讲是僭越礼制的做法,但鲁隐公却坚持这样做了。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突出仲子的地位,就这相应地突出了公子允的地位。

当时有人劝鲁隐公不要僭越礼制,鲁隐公却认为,天子曾经规定,鲁国在祭祀鲁国先祖周公甚至可以使用天子礼,故鲁国在这方面享受的地位那是高于一般诸侯的。

那相应的,祭祀国君及夫人,就可以提高一个等级。

有意思的是,自从鲁隐公率先在鲁国使用了六佾舞后,鲁国便沿用了这个规制。

鲁隐公就这样义无反顾地为自己的亲兄弟公子允作着亲政的准备。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次搞这样僭越礼制的祭祀,肯定会被那些精通礼仪的人所诟病。

如后来的鲁国礼仪大师孔子先生,就严肃批评了鲁隐公这种做法。

鲁隐公不在乎。

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

他坚信自己走的路,是一位宽仁厚德者所走的路,是一条令自己内心无比安平的路。

他现在在乎的,是事关鲁国国家安全的大事。

其实,鲁隐公一直在关注。

只是由于他太忙了,所以我们还是疏忽了这位摄政的鲁国国君,是如何进一步对鲁国国家安全表示出的关注和采取的措施。

《鲁国春秋国礼10》第21章 鲁隐公僭越使用六佾之礼(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