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鲁隐公僭越使用六佾之礼(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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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按周礼规定,天子可用八佾舞。
这个八佾,指的是八八六十四人。
周王朝的三公,可用六佾舞,即三十六人。
诸侯可用四佾舞,即十六人。
有功之士大夫可以奉命用二佾舞。
现在是谁享用这个佾舞呢?
是已故的先君夫人仲子,那仲子的地位最多不过是诸侯,也就是只能用四佾舞。
但鲁隐公却用了大周王朝的三公之礼,即六佾舞。
这在当时来讲是僭越礼制的做法,但鲁隐公却坚持这样做了。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突出仲子的地位,就这相应地突出了公子允的地位。
当时有人劝鲁隐公不要僭越礼制,鲁隐公却认为,天子曾经规定,鲁国在祭祀鲁国先祖周公甚至可以使用天子礼,故鲁国在这方面享受的地位那是高于一般诸侯的。
那相应的,祭祀国君及夫人,就可以提高一个等级。
有意思的是,自从鲁隐公率先在鲁国使用了六佾舞后,鲁国便沿用了这个规制。
鲁隐公就这样义无反顾地为自己的亲兄弟公子允作着亲政的准备。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次搞这样僭越礼制的祭祀,肯定会被那些精通礼仪的人所诟病。
如后来的鲁国礼仪大师孔子先生,就严肃批评了鲁隐公这种做法。
鲁隐公不在乎。
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吧。
他坚信自己走的路,是一位宽仁厚德者所走的路,是一条令自己内心无比安平的路。
他现在在乎的,是事关鲁国国家安全的大事。
其实,鲁隐公一直在关注。
只是由于他太忙了,所以我们还是疏忽了这位摄政的鲁国国君,是如何进一步对鲁国国家安全表示出的关注和采取的措施。
《鲁国春秋国礼5》第21章 鲁隐公僭越使用六佾之礼(第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