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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辩讳(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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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高哼了一声,“知道你懂,但你这两个狐朋狗友不懂,你不得带带头?”

在座学子之中,就属马杏佛年纪最大,对于他,王思高其实是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

年幼失怙,家境贫寒,母亲是个浣衣娘,早年也算受尽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

可如今,也仗着天资不错,肆意挥霍韶华,整日与张钧成、李刁这样的拿粗挟细,揣歪捏怪之辈混在一起,虽说可能是为了酒肉朋友的那顿酒肉,可时日久了,难免不沦为下一个方仲永。

其实这三人同伙欺辱朱颖之事,王思高早有耳闻,若是只有张钧成和李刁,便是狗咬狗,他懒得管。

但多了马杏佛就另当别论了,至于那个朱水生姐姐朱滢的告状,全然因为马杏佛的面子才揭过的。

马杏佛没有立刻应声,只是低着头,暗道真是走背字,今天朱颖没来,杀鸡儆猴的就变成他们三个了。

李刁与张钧成对视一眼,倒是默契无间,将这笔账平摊在了王思高和朱颖身上,不过王思高到底是治学夫子,开罪了他家里面也不好交代,只能是先拿朱颖撒气了。

马杏佛站起身来,对着王思高一脸谄笑,“夫子您消消气,大人有大量,哪能和他俩一般见识,什么叫做不学无术?不就是他们这样吗?至于学生我,倒是委屈,我一直都是潜心笃志听您教诲的。”

王思高冷哼一声,倒也不揪着他不放,只是给了个台阶道:“你说你潜心笃志,那我问你,这雉鸟为什么更多时候被叫成野鸡?”

马杏佛勾唇一笑,便知王夫子是真心让他借坡下驴的,回答道:“因为避讳,前朝曾有位吕后名雉,为尊者讳的缘故,所以雉鸟就改为野鸡了,夫子三月前讲的《辩讳》一文中提到过。”

此言一出,众学子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虽说闻道有先后,却也不是入学有早晚早就的,马杏佛果然还是这般不同寻常。

王夫子治学,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别说三个月前的文章了,三天前的他们都记不住啊。

新来的学生这会儿连三、百、千、千这等蒙学读物都没翻看明白呢,马杏佛虽然求学已经一年半载了,但按王夫子的说法,他若是不那么疲懒的话,今年就已经能着手准备县试了。

王思高面色稍微好看些,这个马杏佛,算是一众学生中最有灵气的了,虽然不学好,奈何有几分聪慧,还有过目不忘的本领,若是再读几年书,科考八股暂且不谈,贴诗、判词算估摸是拿不住他。

等叫他过了县试,或当个案首,便是一鸣惊人,他尚且年轻,再熬几年,只要不成白首童生,自己这个夫子也都与有荣焉。

念及此处,王思高终于不再计较他那狐朋李刁的狂悖。

王思高问道:“那天我举了些避讳的例子,不知道你有没有举一反三过?”

马杏佛恭敬说道:“学生记得些的。”

“你说说看。”

“楚州孝子徐积,孝行闻名,自幼丧父,因父亲名为徐石,终身不用石器,行遇石头则避而不践。其孝行被乡人传颂,名声显于京城,震动朝廷,所以朝廷诏赐绢米。”

王思高微皱的眉头缓舒,板着脸不露笑意。

“还有吗?”

马杏佛继续说道:“田登做州官时,自讳其名,州中皆谓“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州吏贴出榜文云,‘州依例放火三日’。”

见马杏佛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由来都能引经据典,王思高不由老怀甚慰。

王思高再问:“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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