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小人物坏事儿(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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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同知也在,只是杵着头没精打采的。
也不管昨晚的事前,高翰文吆喝了徐同知、赵通判、沈知事、马照磨、胡检校一起去码头了。
没办法,这种捐款、租金直接发下去的行为字啊后世叫坐支现金了。
可是非常严重的财经违纪了。
虽然现在大明王朝也不讲究那么多,但多叫点人,一起去做个见证还是好的。
真要出问题,背锅侠就在这几人中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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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码头那边已经忙疯了。
海瑞让城里的印刷书店,印刷了足足一万分土地出租合同。
印的多的原因是先现场下发一千份份,两千份交给高知府,自己跟王用汲各3500份。
这样确保全州人人都能知道标准合同的样子,不会有人借口没有合同在私自变造、改造合同条款欺上瞒下。
毕竟这份合同格式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在海瑞这里,那还能出事吗?各地如果不够,也可以以此为模板,再行复印签约。
再细看土地出租的合同内容就会发现,海瑞在这里面的设计还是相当有门道的。
自己没做过生意,为此昨天其实一个下午都在咨询各种牙人行家,以及路上的摊贩。
约莫总结出一个道理,单个农户无论怎么签,都是要吃亏的。
因为农户更士绅身份不对等。
于是乎,海瑞想到个集体出租的制度。
就是约莫一百户农户先拿出自己的土地成为集体,然后再以集体的名义出租土地,避免被士绅各个击破。
租约必须要获得90%以上的集体成员同意才行。
这样,一百农户,基本能够对抗本地的中小士绅了。
同时由于每个集体再选出一个代理人,又方便了相邻的集体团结起来对抗更大势力的土豪劣绅。
同时再由官府负责教授这些代表基本的识文断字。
以后租约的滚动续签,改进都会好得多。
要是高翰文来看到一定会想到这不就是后世集体农业的缩影吗?但海瑞虽然没这个先知先觉,但一来结合牙人的苦水,二来自己干了十年的教谕经验,做出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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