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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节 瞎子无灾(第1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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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才知,这世道是会吃人的,尤其是女人。

她们的骨头会被嚼碎,鲜血会被吸干。

直到死去,也背负着骂名。

眼泪划过嘴角,又苦又涩,可我脸上的笑怎么也止不住:「你猜,我是女人的消息要是传出去,我会不会也成了一碗免费的肉,谁都想来摸两下碗边。

「任少爷,我是个男人,我就是个男人,您从未毁我名节。谢谢您的大恩,回头等我好了再来上门道谢。」

任书远在身后骂我是不是不要命了,我置之不理,起身下床。

该带我的无病归家了。

落叶就要归根,我的无病也要归家才行。

在临近我屋门的地方,我挖开一个小坑,将骨头埋进去。

这里离我最近,希望无病能循着气味,找到我,找到回家的路。

我将它平日里用的碗一同放进去,恍惚间想起年三十那天它抱着碗喝骨头汤的情景,眼泪再也止不住。

我碎碎念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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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岁那年,被人打瞎了一双眼睛成了盲女,又在一日内接连送走三位至亲。

「我原以为这辈子的泪都流干了,哪知那才是开始。我处处避让不与人争,可为何命运还要如此苛待于我?」

小少爷是个很好的听众,他同理心重。

讲到成了我半生噩梦的胖知府时,他就义愤填膺,喘着粗气。

讲到祖父带我背井离乡,要我做个男人时,他就吸着鼻子,默默流泪。

讲到无病在垃圾堆里选择我,舔舐我的手心时,他长吐一口郁气。

可苦难就是苦难,不会因为我说出口就消解一丝一毫。

我的无病,回不来了。

我扭过头,递给他一块木头。

「瞧我,光说些没用的,倒是忘了正事。小少爷读过书,就劳烦替我刻几个字,就刻陈无病之墓。

「我曾听人说,万物有灵,小狗若是有了姓氏,下辈子就能投胎做人。您替它刻一个,希望它下辈子,顺风顺水,长命百岁。」

他接过木头,嗓音沙哑:「会的,一定会的。下辈子它一定会先寻到你。」

我苦笑出声:「不必,这烂糟糟的世上,下辈子我可不来了。」

给无病立碑就是图个吉利,留个念想。

毕竟这世道,做人做狗,生死都由不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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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好无病后,我大病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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