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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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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鹭希把初挽带过去她那边了,她住在隔壁胡同,距离不算远。

冯鹭希生了一儿一女,儿子今年二十八了,是陆家长孙陆建昆,女儿陆建冉二十四岁,两个人都已经参加工作并结婚了,陆建冉在外地,陆建昆工作也忙,她身边没什么人,对初挽就格外热心。

冯鹭希翻箱倒柜,找出陆建冉以前的衣服:“这件棉猴还是你三姐没参加工作时穿的,后来去外地,她嫌这个颜色太嫩了,就没穿,我瞧着你现在穿正合适——”

说着,她比划了比划:“是不是大了点?”

初挽倒是觉得不错:“我喜欢宽松点,这个我穿着挺合适的。”

冯鹭希见此,拿出来拍打拍打,在外面晒上,一时又找了一件夹克衫,两件毛衣,一条毛料裤子,还有两条阔腿裤,都是旧日陆建冉穿的:“你挑挑,看看哪件穿着合适。”

初挽没客气,夹克衫和两件毛衣都要了,不过阔腿裤没要:“那个我穿着不合适,在村里干活不方便。”

冯鹭希想想也是,就收起来了。

冯鹭希把这些晾在外面晒着,又找出来一块布料:“这个呢子料还不错,你留着以后做大衣吧,现在外面想买布不容易。”

初挽:“那还是算了,就那几件旧衣服,我穿着就挺好的。”

冯鹭希叹了声:“你也不小了,也该好好打扮打扮,现在这几件你先穿着,新料子明天送来,给你订做几身好的。”

初挽这一身,确实一看就是农村来的。

也怪不得家里保姆陈嫂误以为是收破烂的。

现在老爷子一恼,那陈嫂是别想干了,肯定得换保姆,新保姆也不知道做成什么样,到时候估计还得从头教。

压下这些心思,收拾好衣服,冯鹭希带着初挽过去,这时候不光陆建时在,就连陆建昭都回来了。

陆建昭排行第八,只比陆建时大一岁,现在在京大文学系,他爱写点豆腐块文章,是个风云才子,毕业没多久,便陆续出了几本畅销书,成了知名作家,之后又尝试着执导电影,步入新的领域。他执导的第一步电影便获得洛迦诺国际电影节奖,之后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九十年代炙手可热的大牌电影作家兼导演。

初挽后来还投资过陆建昭的电影,收入可观。

陆建昭这个人交际广泛,爱好多样,对收藏古玩也很有兴趣,为了这个还特意拍过一部古玩类的电影,甚至还获了一个奖。

他对初挽自然是敬佩有加,对于他来说,初挽是半个师傅,同时也是财神爷,能给他投资那种,能点石成金那种。

而此时的陆建昭,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文艺青年,他涂了发胶,穿着时髦的港式皮衣和笔直的长裤,有着比一般北京小青年更洋气的时髦。

他见到初挽,显然也是意外,打了招呼,不过看上去略有些不自在。

初挽看了他一眼,便明白他的心思了。

当年的那个婚约,说好了初挽要嫁进陆家,所以小时候初挽过来玩,陆老爷子都是耳提面命,你们要好好表现,让初挽喜欢你们,到时候初挽就从你们中间挑。

现在他们长大一些了,有的结婚了,有的谈了对象,暂时没谈对象的,仿佛就是那个被挑的“待选女婿”。

对于陆建昭来说,他是学校的风云才子,是众人追捧的对象,对于这种封建大家长式的指派婚约,自然是不屑的,甚至可能觉得“跌份”。

当然了,初挽现在的打扮一股子村味儿,比起他的女同学自然差距甚大,这些都让他看到初挽后很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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