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足迹永久书架完结榜排行榜

(第3/7页)

木马小说网www.mumahao.com

莫琳的丈夫在叫她,她连忙去了阳光房。六十九岁这年,也就是两年前,他中了风,不再做律师了,但还是会帮那些不习惯其他律师的客户写法律函件并处理一些事务。莫琳帮他打出所有的信件,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他称之为“烦恼的琐事”。

“你在干什么呀?”他说。他的发音有时含混不清,她需要守在他身边,向不熟悉他的人翻译。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便为所欲为,他的语调是急躁的、抱怨的。

“和弗朗西丝说话呢。”莫琳说。

“说什么?”

“说这说那。”

“哦。”

他沮丧地拉长了这个词,像是在说他清楚地知道她们在谈什么,而且他并不关心。闲言碎语,流言飞语,对灾难冷血的兴奋。不管是现在还是他说话自如的从前,他都很少参与这种谈话—他言简意赅,只是在语气和意味上稍带责备。他仿佛在求助于某种信仰,某些所有体面的人都知道的规则,不仅是体面的人,就算是那些生活匮乏的人也都知道的规则。他不得不这样做时,那副模样像是为所有当事人感到痛苦和尴尬,同时又令人望而生畏。他的责备威力无穷。

你总是称一名医生为某某医生,但是卡斯泰尔斯的居民逐渐改口,不再叫律师为某某律师。他们称呼年轻律师时不再加上头衔,但他们总是叫莫琳的丈夫斯蒂芬斯律师。莫琳叫他阿尔文,心里却是把他当成律师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和过去上班时一样—灰色或棕色的三件套西装—他的衣服价值不菲,可是没有一件合身,在他那大块头的身体上显得皱皱巴巴。那些衣服上总沾着若隐若现的烟灰和面包屑,甚至还有皮屑。他的头下垂,入神时脸部松弛,表情既精明敏锐又漫不经心—你永远不清楚到底是哪一种。人们喜欢这样—他们喜欢他有些邋遢,有些恍惚,这样他才能惊人地灵光闪现。他了解法律,他们说。他不需要去查书本。他就是活字典。他的中风并没有摧毁他们的信心,他的外表或是行为并没有因为中风而改变多少,而且让原本有的东西更加明显。

大家都相信,如果他运筹帷幄,他本可以当上法官。他本可以当上参议员。他太清高了。他不肯卑躬屈膝。他鹤立鸡群。

莫琳坐在他身边的软凳上做速记。在办公室,他叫她“宝石”,因为她聪明可靠,她自己就可以起草文件和法律文书。在家里,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海伦娜和戈登,也都这么称呼她。现在孩子们有时候还这么叫她,尽管他们已经长大成人离开了家。海伦娜叫她的时候,怀着爱意和挑衅,戈登则带着郑重又沾沾自喜的善意。海伦娜是一个多变的单身女人,她很少回家,一回家便会引发争吵。戈登在一所军校当老师,他喜欢带妻儿回到卡斯泰尔斯,实际上是为了向他们炫耀这个小镇,炫耀他的父亲和莫琳,以及他们那与世隔绝的美德。

莫琳仍然喜欢当那颗“宝石”。至少她觉得这个称谓很舒服。她的想法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此刻,她在想那个长夜漫漫的冒险是如何开始的,住在营地,伴着约翰斯通小姐放肆的鼾声,她在想冒险的目的是什么—整夜不睡。她在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们所依赖的策略和消遣,虽然她听说那从来也没有奏效过。女孩们打牌、说笑话、抽烟,午夜时分玩起伟大的“真心话大冒险”游戏。有些大冒险是这样的:脱掉你的睡衣,露出你的乳房;吃掉香烟头;吞下泥巴;把头伸进水桶争取数到一百;去约翰斯通小姐的帐篷前小便。真心话的问题是这样的:你恨你的母亲吗?父亲呢?姐妹呢?兄弟呢?你见过多少鸡巴,它们又是谁的?你撒过谎没有?偷过东西没有?碰过死的东西没有?一口气抽了太多的烟,让莫琳感到恶心和头晕,这种感觉又回来了,还有吸饱了阳光的重油布下散出的烟气,以及女孩们的气味,她们在河里游了几个小时,在河岸边的芦苇里奔跑躲藏,腿上吸了水蛭,要用烟把它们熏掉。

她记得她曾是多么调皮。爱尖叫,爱冒险。就在上高中之前,她染上了眩晕症,不知道是真病还是疑病还是半真半假。它很快就消失了,她的大胆也在丰满的身体里消失了,她变成了一个用功而害羞的女孩,一个爱脸红的人。她身上开始显露另一些特质,她未来的丈夫雇佣她、迎娶她时将会发现并珍视这些特质。

我打赌你也不敢跑。这可能吗?女孩们有时候会热血沸腾,想要不断地冒险。她们一心想要当女主角。她们想开一个从来没有人开过的玩笑。要满不在乎,无所畏惧,要制造大骚乱—这就是女孩们曾失去的希望。

她从丈夫身边那铺着印花布的软凳上向外望去。那些古老的紫叶山毛榉树,她的目光并没有落在树丛后面阳光灿烂的草地上,她看见河边杂乱的树林—浓密的雪松,叶片光亮的橡树,闪光的白杨。一面破旧的墙,隐蔽的门道和小路,墙后有动物出没,有时候墙后也有孤独的人,抛下社会的责任、稳定的身份、生活的意图,他们成了另外一些人。她能想象消失的事。当然你不可能真的消失,总有另一个人走在路上,与你相遇,他的脑子里全是关于你的计划,甚至在遇到你之前,他就想好了。

那天下午去邮局帮她丈夫寄信时,莫琳听到了两则新闻。周日下午一点左右,有人看见一个浅发女孩上了一辆黑色的汽车,就在沃利北边的蓝水高速公路上。她可能是个搭车客。或者就是在等某辆汽车。那里离瀑布有二十英里,穿过田野走到那里大概需要五个小时。走没有问题。或者她之前可能搭了另一辆车。

但是午后时分在东北部某个潮湿的角落,有人在荒芜的教堂墓地清理家人的坟墓时,听到一声叫喊,一声尖叫。那是谁?他们记得彼此询问过。不是什么而是谁。那是谁?不过后来他们认为那是一只狐狸。

此外,离营地很近的一块草地被压平了,扔了很多才抽完的烟头。那又能说明什么—那里总是有人来的。情人。喜欢恶作剧的小男生。

也许某个男人确实在那里遇到她

带着枪或是刀

他遇到她却满不在乎

夺走了女孩的生命。

有人会说根本不是那样

她遇到一个陌生人或是朋友

坐黑色大车走了很远

没有人知道终点。

周二的清晨,弗朗西丝正在准备早饭,莫琳在帮丈夫穿衣,这时前门传来了敲门声,有人没有注意到门铃或是不信任它。这么早有人前来拜访的事并不是没有过,但这实在让人为难,因为一大早斯蒂芬斯律师说话往往更困难,他的头脑需要一点时间才能活跃起来。

透过前门的卵石玻璃,莫琳看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模糊轮廓。身着盛装,至少这个女人如此—她戴着帽子。看来事关重大。对当事人事关重大,对其他人也许只是无聊小事。为了争夺一只五斗橱,会发出死亡威胁,房主会因为私家车道的纠纷而血管爆裂。丢失的柴火,狂吠的狗,下流的信—所有这些都会激怒人们,让他们来敲门。去问问斯蒂芬斯律师。去问问相关法律。

当然也有可能是一对来传教的夫妇,不过可能性极小。

《公开的秘密是什么意思》(第3/7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