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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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手机前的你们:
这是一篇对本文创作进行说明的后记。
(一)关于本文的背景:
本文虽为架空文,但制度地名及衣食住行风俗等均尊重历史。
制度参考:《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赵超著)、《魏书》(北齐魏收著)、《晋书》(唐房玄龄等著)
服饰参考:造像参考敦煌莫高窟广阳王礼佛织绣、巩县石窟帝后礼佛图、龙门石窟古阳洞长乐王夫人龛等;书籍参考《中国历代服饰》(周汛著)
饮食、地名参考:《魏书》(北齐魏收著)、《洛阳伽蓝记》(北魏杨衒之著)。其中,地名按照《洛阳伽蓝记》还原出大致版图(若有误还请指正)。
本文中有一项设定很重要,便是男主信仰。作者赶鸭子上架临时做了准备,涉及到多部大小乘以及各流派佛教著作:《地藏菩萨本愿经》、《妙法莲华经》、《楞严经》、《长阿含经》、《杂阿含经》、《佛说转女心经》等。
其中为符合语境,多在原文上做了修改,已经在「作者有话说」中做特别标注。
文中还有许多出处,但大部分都在「作者有话说」中标出,在此亦不多做赘述。
有几处不算是BUG的BUG:
①在汉魏宫廷中没有提到对嫔御称「娘娘」的称谓,但据我查阅资料所得出结论,唐宋已经有了称呼,那便证明在此之前是有的,所以这个界定依然十分模糊。但为了便于称呼,我依然沿用了大众比较习惯的「娘娘」去称呼四四。
②因架空北魏,后妃制度复杂,于是去左右昭仪替换成贵妃贵嫔。
四四的位置本应是「昭仪」,但昭仪在不同朝代位份不同,所以用了更便于理解的「贵妃」。
③因为我笔下女主一定要满十八(不满总感觉像是在犯罪),所以选秀年龄也会相应拉长一下。
不光本文,我所有作品中女主均满十八岁(柴明月18、李星仪19),以后也会是,所以不要纠结为什么选秀年龄这样大。
④因构思时我刚入写网文这个行业,尚还不明白大纲细纲的重要性,所以文中有几处明显逻辑剧情BUG。
我想了想还是不改了,就当做是彩蛋。
(二)文中有一项制度和其它古言不同,那便是「去母留子」……
有很多读者不喜欢这点,因为不想女主养别人的孩子,觉得她受了委屈。
但请理智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设定,便没有拓跋珣、慕容樱存在的必要,与之有关联的长孙明慧、慕容擎等人亦不会出现,势必会影响所有主角配角的行动,或许本篇会变成一篇女主有简单心机的,缺少了不少障碍,一路扶摇直上坐镇中宫,然后完结……
这样的故事固然甜些,但那又与其它何异?一部接着一部皆是同样套路的文章,读者们看了我的这篇文后依然感觉看开头便能猜到结尾,索然无味,最后划走……或许也会有人看,但这好像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先来简说一下关于此制度的说法。
崔广彬先生发表的《北魏「立子杀母」制度考证》(《北方文物》1997年第1期),其中一段是这样说的:“在我国历史长河中,特别是秦朝以后,中央集权政治制度不断加强,皇权越来越成为至高无上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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