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上学(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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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旬趁着休息的时候,林薇跟邓湘云还有陈八妹,不,现在应该叫陈立华了,三人一起去了趟农业大队,主要目的是为了看陈立华未来要住的房子。
关于未来的住所,陈立华有三个选项,一是住到知青点去,嗯,崖县虽然偏僻,但也是有下乡知青的,不过农业大队知青不多,加起来就十来人,男知青多点,女知青就五个人。
因为知青点住房不够,五名女知青挤在一个房间里,睡的也是通铺。如果陈立华住进去的话,能再给她加一张床板,条件比较差,但住进去不用出钱,还能跟着知青们一起吃饭,这是优点。
二是租大队书记家的房子,房租不会太贵,一个月两块钱,陈立华能负担得起。这样的话她能住得宽松点,也能跟着大队书记家人吃饭,缺点是她毕竟是外人,相处起来可能会尴尬。
三是买房,能买的房子有两间,一间是大队书记家准备租给她的那间屋,能从侧门给她开扇门,独立出去,另一间是村里寡妇的房子,同样能给她单独开一扇门。
前者房子的优势是地段好,位于大队中心,缺点是价格较贵,而且不愿意过户,大队书记家势大,周建海在崖县的时候不会出问题,但万一哪天他被调职或转业,大队书记会不会变脸就不太清楚了。
后者房子相对偏僻,但周边也有人家,不至于被欺负也没人知道,这房子好处也明显,一是价钱便宜,二是主人家愿意过户,三则是对方孤儿寡母,就算以后周建海不在,陈立华能立起来的话也不至于被欺负。
于是比较起来,最先被一致排除的是买大队书记家的房子,价格贵风险大,不值当。
而在剩下的三个选项中,周建海比较倾向于前两个选项,在他看来,陈立华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买了房子也住不长久,没必要。
邓湘云则觉得各有各的好处,虽然是农村房,但手里有恒产总比手头空空来得强。问题是陈立华能不能立起来,如果她立不起来,手里有房子也没用,倒不是多旧shigG独伽拿点钱。
得知邓湘云的担忧后,林薇说:“我觉得你们可以问问她的意见,让她自己做选择。”
“让她自己做选择?”邓湘云怔住,“她还这么小,哪能想得到这么长远。”
林薇不赞同她的观点,说:“年纪小不代表没主意,如果没主意,她当初就不会跟着孩子们学认字,就算学了,也不一定能坚持下来,这姑娘啊,是个有韧劲的。”
在林薇看来,如果陈立华性格软弱立不起来,她根本不会选择离开周家,哪怕是为了不拖累表哥表嫂。
周家的生活多安逸啊,虽然是保姆,但小石头快五岁了,性格也乖巧,带起来很容易。她要做的,无非是一天三顿饭,两三天做一次卫生。
在周家也没人会欺负她,有周建海的庇佑,她不需要面对外面的风吹雨打。性格不够坚韧的人,可不会轻易踏出这一步。
更何况原着中陈立华离开周家后的确过得不错,一个人的性格很多时候是早早就定下来的,不会瞬息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既然原着中陈立华能在七十年代末说服大队办厂搞养殖,林薇相信她现在能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因为林薇的建议,邓湘云最终还是让陈立华自己做的决定。
而陈立华在思考过后,选择了买那名寡妇家的房子。
因为是女孩子,她一出生就受到父母的区别对待,她有家,却又像是没有家。后来到了周家,表哥表嫂对她很好,但寄人篱下总让人心里不安,所以她对房子是有执念的。
她也并非盲目买房,寡妇家的房子因为是土坯的,而且房龄比较老,所以价格不贵。又因为房子长期有人住,她买下后不用过多修缮,屋里连床板都有,她需要添置的也就是衣柜桌子等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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