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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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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穿着蓝制服,是个大块头,所以一旦被抓,想撒谎或糊弄是办不到的。他脸色阴沉,额头又宽又矮,两只耳朵长得不对称——一只大一只小,一副烦躁不安的表情。他问她话时,眼睛并没看她的脸,而是漫无目的地看着她头顶的什么地方。

“我怎么到这里来了?”她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她突然把什么都忘了,最后只能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警察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就好像他站在长长的走廊那头对她说话。“你要到哪里去?”

此刻,世界变得如此遥远,远到弗朗西丝无法对它进行思考。在过去的日子里,世界在她眼里分裂、散漫,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而如今,世界如此浩瀚无边,平静而无趣。她与周围之间隔着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演电影或参加海军不过是南柯一梦,永远也无法实现。她考虑了一番,说出一个她所知丑到极点的弹丸之地,在别人看来,逃到那个地方还不算大错特错。

“花枝。”

“你父亲给警察局打电话,说你留了封信离家出走。我们查到他现在在汽车站,一会就过来接你回去。”

警察是父亲叫来的,她进不了监狱了。弗朗西丝竟然感到有些遗憾。其实进监狱不算太坏,至少可以对着墙乱砸一通,比囚禁在看不见的牢笼要强。世界遥不可及,她再也无法参与进去。夏日的惶惑再度来袭,她再次感到与世隔离——婚礼计划的泡汤让这种惶惑演变成恐惧。她曾感到身边的每个人都与她有着某种关联,她与他们能产生短暂的共鸣,就在昨天都是如此。弗朗西丝看见葡萄牙人在柜台后面跟着点唱机的音乐,手指仍做着弹钢琴的动作。他摇摆着身子,手指在柜台上不停地跳动,柜台那头的人连忙用手拦着玻璃杯。乐曲播放完毕,葡萄牙人两手抱在胸前。弗朗西丝眯缝着眼睛瞪了瞪他,想让他瞧过来。昨天,他是第一个听她讲述婚礼的人。然而,他摆出店主的姿态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圈店里,只是偶尔瞥了她一眼,仿佛他们毫无瓜葛。她向房间里的其他人看过去,他们也是如此,全都是陌生人。在幽幽的蓝光下,她感到有些眩晕,仿佛溺水一般。最后,她凝视着警察,他终于看她了。他那双眼睛毫无神采,像玩偶娃娃的陶瓷眼睛,里面映照出她那张怅然若失的面孔。

纱门突然被拉开,警察说:“你爸爸来了,带你回家。”

对那次婚礼,弗朗西丝从此不再提起。季节更替,天气也变了。弗朗西丝已满十三岁,生活也发生了不少变故。他们快要搬家了,头一天,她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度过,这是贝蕾妮丝在她家过的最后一个下午。她跟父亲要和派特姑妈及尤斯塔斯姑父搬到一起住,新家位于镇子的新郊区。事情定下来以后,贝蕾妮丝就提出要辞职,说她或许还是要嫁给T.T.了。这是十一月底的某天下午,落日将东边的天空染成一片殷红。

弗朗西丝回到厨房,因为其他屋子全都搬空了。家里的家具让货车全部搬走,只有楼下卧室的两张床和厨房里的一些厨具还留在那,等到明天再搬。很多天以来,弗朗西丝第一次重新回到厨房,单独和贝蕾妮丝一起打发午后的时光。厨房已不是夏天的那间厨房,那年夏天仿佛已过去很久很久。墙上的涂鸦不见了踪影,墙被重新粉刷过了。破败的地板被铺上一层新油毡。因为没人和贝蕾妮丝一起吃饭,所以连桌子的位置也变了,被移到后边靠墙放着。

厨房完全变了样儿,透着点现代感,房间里没留下任何与约翰·亨利·韦斯特有关的东西。尽管如此,有几次她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存在,阴郁而灰暗,徘徊不去。每到这时,房间就突然陷入沉寂——沉寂中仿佛有人在无声地叙说着什么。同样,每次提起或想起霍尼时,房间也会陷入沉寂。因为霍尼被判八年徒刑,正在外地服刑。十一月底的这天下午,厨房再度陷入沉寂。这时候,弗朗西丝正在做三明治,费尽了心思想把它们切得漂亮一点。因为玛丽·利特尔约翰五点要过来。弗朗西丝望着贝蕾妮丝,她穿着一件绽线的旧毛衣,慵懒地靠在椅子上,两只胳膊耷拉下来,膝盖上搭着多年前鲁迪送给她的那条皱皱巴巴的狐狸皮,它看上去十分单薄,上面的毛黏在一起,狐狸的小尖脸显得狡诈而阴郁。炉子里红红的火焰在跳动,将变幻不定的光影洒满整个屋子。

“我最近对米开朗基罗着了迷。”她说。

玛丽五点会过来吃晚饭,晚上在家过夜,然后明天搭面包车到他们的新家去。玛丽喜欢收集名家的画作,把它们粘贴在美术本里。她们一起读诗人丁尼生的诗作。玛丽想当大画家,而弗朗西丝想当大诗人,或者成为雷达方面的顶级高手。利特尔约翰先生曾经在拖拉机厂上过班,战前他们一家在国外生活。等到弗朗西丝十六岁,玛丽十八岁,她们就结伴一起去环游世界。弗朗西丝把三明治摆在盘子里,再配上八块巧克力和一些盐焗果仁。这些是她为两个人准备的夜宵,等十二点到床上去吃。

“我跟你说过,我们俩准备一起去环游世界。”

“玛丽·利特尔约翰,”贝蕾妮丝怪声怪气地说,“玛丽·利特尔约翰。”

贝蕾妮丝欣赏不了米开朗基罗,也听不懂诗歌,更没法理解玛丽·利特尔约翰。起初对这个问题她们还争吵过。贝蕾妮丝说玛丽粗鲁笨拙,又白又肥像块棉花糖,为此弗朗西丝和她吵得不可开交。玛丽黄棕相间的头发梳成长长的辫子,用橡皮圈束起来,有时是丝带,辫子放下来几乎能当垫子坐。她有着棕眼睛,黄睫毛,啃指甲时手背露出肉涡儿,胖乎乎的,手指突然收细,指甲尖儿粉粉的。利特尔约翰一家是天主教徒,贝蕾妮丝甚至对这点也愣是看不惯,说什么罗马天主教徒都喜欢搞偶像崇拜,想让教皇来统治世界。但对弗朗西丝来说,正是这种差距,让她的孤独感和无声的恐惧感画上句号,爱的奇迹得以实现。

“我们这样讨论某个人是没有用的,你根本就不可能理解她。你没有这个能力啊。”她以前也曾经这样和贝蕾妮丝说过,从她黯然失色的沉默眼神她看出,这话伤到她了。现在她又重复了这番话,因为贝蕾妮丝说玛丽的名字时那语气令她冒火,不过话一出口她又有些于心不忍。“不管怎么样,玛丽偏偏把我当作她最好的朋友,这是我人生中最荣幸的事情。我!在所有人中!”

“可我说她什么坏话了吗?”贝蕾妮丝反问,“我只不过是说,一看见她坐那里啃那些猪尾巴,我就紧张得很。”

“辫子!”

一群大雁伸展着矫健的双翅,排成一行从院子上空飞过。弗朗西丝走到窗户边。早晨,外面结了霜冻,枯萎的黄叶和邻居家的屋顶都镀上一层银,连朽败的葡萄架上仅剩的几片叶子也染成银色。她转身对着厨房时,那沉寂悄然而至。贝蕾妮丝用胳膊撑着膝盖,头埋进手里,那只血丝斑驳的眼睛愣愣地望着煤桶。

十月中旬,两次变故差不多同时发生。当时,弗朗西丝在那之前两周的一次有奖销售活动上认识了玛丽。那正是蝴蝶飞舞在秋花间的季节,白蝴蝶、黄蝴蝶,数也数不清。庙会也是在那段时间举行。先是霍尼出事。有天晚上,他瘾犯了,就是吸食了那种被人称作大麻或雪花的东西。他闯进那家卖货给他的白人杂货店,歇斯底里地想多搞点来。他被关进监狱,等着审判。贝蕾妮丝东奔西走,筹钱找律师,想获准去探监。她第三天才回来,累得精疲力竭,眼睛里出现了红血丝。她说她头痛。约翰·亨利·韦斯特埋头伏在桌子上,说他也头痛。但谁也没有在意,以为他在鹦鹉学舌。“一边去,”她说,“我没心情和你开玩笑。”这是他在厨房里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后来回想起来,贝蕾妮丝觉得这是上帝在惩罚她。约翰·亨利得了脑膜炎,过了十天就死了。直到这一切都结束,弗朗西丝还丝毫不愿相信他会死。那正是最好的季节,大雏菊开放,蝴蝶飞舞。每天空气清新明净,碧空如洗,犹如波光水色。

他们一直不许弗朗西丝去探望约翰·亨利,但贝蕾妮丝每天都去给护士帮忙。她傍晚会回来一趟,透过她沙哑嗓音的讲述,约翰·亨利·韦斯特的事显得不像真的。“我想不通为什么要让他这样受苦。”贝蕾妮丝说。弗朗西丝无法将受苦这个词和约翰·亨利联想到一起。这个词令她胆怯退缩,犹如面对内心那深不见底的黑洞。

当时正值庙会时节,街上挂着长长的横幅,庙会在广场上举办了六天六夜。弗朗西丝去过两次,两次都跟玛丽一起。她们差不多把所有东西都玩了一遍。能骑的骑了,能坐的坐了,唯独没进怪人屋,因为利特尔约翰太太说畸形人太可怕,盯着看怪吓人。弗朗西丝给约翰·亨利买了一根拐杖,还把抽奖得到的小地毯也捎给他。但贝蕾妮丝说他再也用不上了,这些话听起来令人害怕,有些不真实。晴朗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贝蕾妮丝的话也变得越来越吓人。弗朗西丝听她说话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惊骇,但总有些难以置信。约翰·亨利惨叫了三天,他的眼珠深深地陷了进去,已经完全失明了。最后,他躺在那里,头朝后仰着,再也没有力气叫出来。庙会结束后的那个星期二,他死了,那是一个金色的早晨,蝴蝶最多、天气最晴朗的一天。

在此期间,贝蕾妮丝请到一位律师,去监狱里探视了霍尼。“不知道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她老是说,“霍尼摊上了事儿,现在又是约翰·亨利。”直到此时,弗朗西丝还是有些难以相信。但到了那天,约翰·亨利被送往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查尔斯大叔也葬在那个地方,她直到看见棺材才真正明白过来。有一两次,他在噩梦中造访了她,像个从百货公司橱窗里逃出来的假孩子,两条蜡腿僵硬地走着,只有关节在动,蜡脸干瘪皱缩,惨淡地涂着颜色。他朝她走来,直到恐惧将她惊醒。不过,这样的梦只做过一两次。现在,她白天的时间被雷达、学校和玛丽·利特尔约翰挤满。回忆中的约翰·亨利更多是以前的模样,如今她已经很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只有在薄暮时分,或房间里特别寂静时,他才偶尔出现在那里——阴郁灰暗,徘徊不去。

“我去学校经过珠宝店,爸爸收到一封贾维斯的来信。他在卢森堡,”弗朗西丝说,“卢森堡,你不认为这个名字很好听吗?”

贝蕾妮丝振作起精神:“嗯,宝贝儿。它让我想起肥皂水。不过这名字是挺好听的。”

“新房子有间地下室,还有个洗衣间,”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等我们一起环游世界时,很可能会经过卢森堡。”

弗朗西丝回到窗边。快到五点了,天边红霞褪去。地平线最后那抹清冷的光亮也渐渐消逝。冬天就是这样,入夜很快。“我简直迷上了——”话还没说完,房间里的沉寂被打破,幸福如电流般传遍全身,她听见了门铃在响。

《婚礼的成员 弗雷德·金尼曼 在线看》第三章(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