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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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公司吧。”比利大王用刚唱完歌,依旧洪亮的嗓门回答。
紫罗兰在镇上读完高中,到渥太华上师范大学。人们奇怪比利大王哪来的钱。要是他手头还剩一点铁路上的工资的话,那就意味着他带着艾维阿姨离开她娘家、买下这片农场时,从她娘家人那里弄到了一笔钱。比利大王说他可不会剥夺紫罗兰受教育的权利—他觉得当老师挺适合她。不过也没什么别的给她了。上高中以前,她带着从箱子里翻出的一匹彩条绉绸,穿过田野,走到隔壁农场。她想学会使用缝纫机,给自己做一条裙子。她果真学会了,尽管邻居女人评论道,这是她有生以来见到的最古怪的女学生装了。
读高中时,紫罗兰每周末都回家,给妹妹们讲拉丁语和篮球,像从前一样持家。不过去渥太华读书后,她圣诞节才回来。黎明玫瑰和美丽小希已经长大,足以持家—有没有持则是另一回事。黎明玫瑰本该上高中,但她在本地学校的最后一年没能毕业,正在复读。她和美丽小希同班。
圣诞节紫罗兰回家度假时,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她以为变的是周遭的一切和别人。
她纳闷他们是不是一直就这样说话。什么样?带口音啊。他们不是故意这样做来寻开心的吧?什么“你那啥”之类的,他们是不是为了逗乐,特意这么说的呢?
她忘记了摆东西的老位置,发现煎锅塞在炉子下,居然大惊小怪。她也不喜欢狗儿跳跳虎了,它老了,被允许待在室内。她抱怨它有味道,沙发毯上沾满狗毛。
她说起居室闻起来一股霉味,墙纸也该换了。
不过让她最为吃惊和不满的还是她的妹妹们。她们自从夏天以来已经长大。黎明玫瑰变成一个高大粗壮的女孩,松弛的乳房在裙子里晃来晃去,宽阔的红脸膛上,昔日狡黠的孩子气换成了一副愚蠢固执的呆相。她散发出成年女人的体味,而且不洗澡。黎明小希的身体仍像小孩,但是卷曲的红头发从来不曾好好梳理,全身遍布跳蚤咬出的疙瘩,都是她在谷仓和野猫玩惹上的。
紫罗兰想帮这两个人拾掇拾掇,却无从下手。最糟的是,她们开始叛逆了。她跟她们说话,两个妹妹互相一对眼神,哼哼冷笑,回避着她,骡子似的不吭声。她们好像藏着什么愚蠢的秘密。
也确实,她们是有个秘密,不过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第二年夏天出事之后才揭晓的。然后转弯抹角地,由美丽小希先告诉几个女孩,她们再告诉另一个,然后又传到另一个耳中,别人渐渐也听说了。终于,一个邻居女人告诉了紫罗兰。
那年晚秋—紫罗兰上师范那年—黎明玫瑰来了例假。她羞愧难当,跑进小溪,坐在冷水中,想让血止住。她脱掉鞋袜和内裤,一屁股坐进冰冻的浅水。她把内裤上的血迹洗掉,拧一拧,没等干就穿上身。她没感冒,也没生病,不过接下来一整年都没再来例假。邻居女人说,这种做法说不定把她的脑子弄坏了。
“所有那些坏血又被赶回她的身体里了,那不是没可能的呀。”
那年圣诞,紫罗兰唯一的快乐就是说起她的男朋友,他叫特里夫·奥斯丁。她给妹妹们看他的照片,是从报上剪下的。他戴着牧师领圈。
“他看起来像个牧师嘛。”黎明玫瑰咯咯笑着说。
“他就是啊。这照片是授予圣职时照的。你们不觉得他很帅吗?”
特里夫·奥斯丁确实很帅。他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年轻人,长着细细的眼睛和完美的鼻子,下巴高高翘起,还有一个抿着嘴唇、自信满满,甚至可以说是仁慈的笑容。
美丽小希说:“是个牧师哦,那他想必很老啦。”
“他刚开始当,”紫罗兰说,“他二十六岁。他不是圣公会牧师,是联合教会的牧师。”她补充道,好像有什么区别似的。对她来说确实不同。紫罗兰在渥太华转了教会。她说联合教会在那里更活跃。它有一个羽毛球俱乐部—她和特里夫都会打—一个戏剧俱乐部,还有滑冰晚会、雪橇晚会、搭干草车巡游活动和联谊会。紫罗兰和特里夫就是在一个万圣节联谊会上,在玩咬苹果游戏[4]时初次邂逅的。或者不如说那是他们第一次交谈,因为紫罗兰在教堂早已注意过他,他是助理牧师。他说他也留意过她。她觉得这话或许不假。部分是因为特里夫的缘故,一群师范学院的女生总是结伴去教堂,她们会通过玩游戏吸引他的注意力。所有人都起立唱赞美诗的时候,她们直盯着他看,一旦他回视,她们便立刻垂下眼睛。然后她们这几排中便传出几波咯咯笑声。不过紫罗兰径直对着他唱歌,仿佛她只是偶然将目光投在他身上而已:
起来哟,上帝的信徒,
披戴上你的盔甲……
唱赞美诗时交织的目光。在这个新的联合教会中,传统卫理公会教徒雄浑的赞美诗和长老会成员严厉的圣歌兼而有之。因此,这个教会的教职当时吸引了许多精力充沛、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们与跻身政界寻求机会的年轻人没多大差别。一个动听的声音和一张英俊的脸庞并没什么坏处。
目光交织。在紫罗兰住的出租屋门前的接吻。凉爽的、刮得干干净净却仍有点扎人的陌生的男性脸颊,滑石粉和剃须膏一本正经却又令人宽慰的味道。很快,他们溜进门边的阴影,隔着冬天的衣服紧紧拥抱。他们不得不对于自我控制展开严肃的讨论,但讨论本身却显得那样撩人。他们越来越相信,一旦结婚,他们将会拥有想想就足以让你昏倒的快乐。
紫罗兰过完圣诞节回来不久,他们就订婚了。之后,他们除了性爱,又有了别的事情可以考虑和期待。一种气派体面的生活在等待他们。他们作为订婚伴侣,被邀请去年长牧师和教区里富裕、有权有势的教友家参加晚宴。紫罗兰给自己做了一件得体的衣服,一件越橘色羊毛哔叽呢裙,打着宽褶—与她炮制的七彩条纹绉绸衣服相比,堪称一个巨大进步。
晚宴的饮料是番茄汁。桌上搁着装冰水的水罐。教会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就连圣餐酒也是用的葡萄汁。不过吃的总有巨大的烤牛肉或烤猪肉块,或者火鸡,用大大的银盘盛着,烤土豆和烤洋葱,厚厚地涂着酱汁,然后还有重油蛋糕、馅饼,以及形状美妙的布丁,浇着发泡奶油。吃不是一桩罪过。打牌是罪过,只有一种被专门发明出来的卫理公会玩法,叫作“失落之子”的除外。跳舞在一部分人看来是罪过,另一些人觉得看电影是罪过,星期天参加除了无须购票的宗教音乐会之外的任何娱乐活动,在所有人看来都是罪过。
对紫罗兰而言,这非常不同于她童年时代随心所欲的圣公会教规,与她家里的规矩—如果说有什么规矩可言的话—更有着天壤之别。她不知道特里夫看到比利大王每天早上出门干活之前都要灌下那么多威士忌会作何感想。特里夫提过想和她回去见见家人,但她不断设法拖延。他们没法在星期天去,因为他要去教堂,工作日也不能去,因为她要上课。她暂时尽量不去想回家这事。
联合教会的繁文缛节固然一时不那么容易适应,但它那种信誓旦旦、不同凡响的感觉,那种活泼振作,却非常对紫罗兰胃口。牧师和首席教友们仿佛都在一个兴旺的大公司里忙忙碌碌。她看得出做牧师的妻子是一项艰难、充满挑战的工作,不过她并不畏惧。她想象着自己在主日学校教课,筹集慈善捐款,带领祈祷,穿得体体面面坐在前排听特里夫布道,不知疲倦地从银茶壶里倒出茶来。
她不打算回家过暑假。考完试她会回家一个礼拜,然后整个夏天都到渥太华的教会办事处打工。她申请了一份离渥太华不远的贝尔角的教职。她打算教一年书,然后结婚。
考试开始前一个星期,她收到一封老家来信。不是比利大王或艾维阿姨写的—他们不写信—而是隔壁农场的女人,也就是缝纫机的主人写的。她叫安娜贝尔·莱尔利,对紫罗兰挺有好感。她自己没女儿。她过去觉得紫罗兰很可怕,不过现在觉得她大有长进。
安娜贝尔写道,很抱歉这个时候打搅紫罗兰,但她觉得应该告诉她。紫罗兰家出事了。具体情况她不想在信里说。要是紫罗兰可以设法搭火车回来,她会去镇上接她。她和丈夫现在有一辆汽车。
于是紫罗兰搭火车回了趟家。
“我只好直话直说了,”安娜贝尔说,“是你爸爸。他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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