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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厅舆图纂要(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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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硐澳:瓦硐港社(陆路二十六里)、中墩社(陆路一十四里)、城前社(旧有红毛铳城,今基址亦废。陆路十六里)、港尾社(陆路十九里)、后寮社(陆路二十七里)。

镇海澳:镇海社(陆路二十二里)、港仔社(陆路二十四里)、小赤嵌社(陆路二十八里)、岐头社(陆路二十五里)。

赤嵌澳:大赤嵌社(旧有红毛城,名赤嵌;今已基址无存。台湾亦有赤嵌城。陆路二十九里)、鸟屿社(水程四十五里)。

通梁澳:通梁社(陆路三十里)。

以上四澳十二社,总名北山屿。在大山屿之北;中隔一港,潮退路可通。

吉贝澳:吉贝社(旧有炮台一座,相传红毛所筑;今址亦无存。水程八十里)。

右吉贝一澳,乃孤屿也;为大山屿极北之地。北山屿是南卫,澳北藏沙线一片,最为险隘;该澳恃此以为设险。雍正五年,从镇海分设,另为一澳。

西屿澳(在大山屿之西,出产文石);内堑社(乃北风泊船之处,文武汛口在此。水程二十里)、外堑社(此山颇高,有石塔一座,黑夜必燃灯;台、厦往来船只,皆视此为标准,亦北风泊船之处。水程二十三里)、缉马湾社(水程十五里)、小池角社(水程十六里)、大池角社(水程十八里)、二嵌社(水程十八里)、竹篙湾社(水程二十二里)、合界头社(水程二十三里)、后螺社(水程二十五里)、横礁社(水程三十里)。

右西屿一澳,中分十社。屿山颇高,凡自台往厦、自厦往台船只,必望见此屿,然后放洋;实标准也。

网埯澳:网埯社(水程五十里)、将军澳社(水程五十里)、西吉屿社(水程八十里)、东吉屿社(水程八十里)、屿坪社(水程七十里)、大屿社(水程一百里)。

水埯澳(此澳于雍正五年从网埯澳分设):水埯社(水程五十里)、花完社(水程五十里)、花屿社(水程七十里)。

右网埯、水埯,即八罩屿与大山屿极南之地也。水路最为险要,在汪洋大海之中。

·岛屿

澎湖之有岛屿,犹他郡之有冈峦也。凡冈峦,必识其主从起伏、去来盘结之势,然后地方之险易可知也。若澎湖,则大山屿居中为主,南有八罩、北有吉贝、东有阴阳诸屿、西有西屿环抱;兼之四隅星布,疏密相间、大小相维,层层从卫以及水口沙线左萦右拂:其起伏盘结为何如哉!故「海防志」云:『澎湖三十六岛如排衙』。此略举其概而已;以今考之,实五十有五焉。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合五十有五,以备天地之数;此澎湖所以为天造地设之险也哉!居澎湖之中者,则为大山屿(厅署、协营在焉。中分立五澳,幅员约有百里)。大山屿之东(诸屿水程俱从厅治起):阳屿(水程三十里)、阴屿(水程三十里)、香炉屿(水程三十里)、鸡膳屿(水程三十三里)、鼓架屿(水程三十里)、椗钩屿(水程四十五里)。

东北:长岸礁屿(水程十九里)、湾贝屿(有民居。水程二十里)、雁净屿(水程二十里)、蓝笨屿(水程三十里)、屈瓜屿(水程三十里)、鸟屿(有民居。水程四十里)、白沙仔屿(水程四十五里)。

北:大仓仔屿(有民居。水程十五里)、凉伞礁屿(水程十八里)、中墩屿(有民居。水程二十里)、北山屿(有民居。中分四澳。水程四十里)、金屿(水程四十里)、险礁屿(水程四十里)、土地公屿(水程四十里)、吉贝屿(有民居。水程八十里。此屿之北有北礁,半沉半浮隐跃水面,沙线屈曲,形如「吉」字;最为险要。水程一百里)。

西北:大烈屿(水程三十五里)、小烈屿(二屿斜对,中分一水。水程三十五里。内有吼门,船只出入经此;最为险要)、空壳屿(水程四十里)、北铁砧屿(水程四十里)、姑婆屿(水程五十里)、目屿(水程六十里)。

西:师公礁屿(水程二十里)、牛心湾屿(水程二十六里)、西屿(内有民居,中分十社。台、厦往来船只,皆以此屿为标准。北风,可泊船于屿之内堑、外堑二处;系文武查船汛口。水程三十里)、小门屿(在西屿之西北。水程三十五里)。

西南:四角仔屿(乃大山屿水口形如。凡妈宫往来船只,皆从此进出。水程十里)、鸡笼屿(水程十五里)、花屿(内有民居。水程六十里)、草屿(「通志」云:『澎湖诸屿,惟二屿青葱,故以花、草名』。水程七十里)、大猫屿(水程八十里)、小猫屿(与大猫斜对,中分一水。水程八十里)。

南:虎井屿(内有民居。水程四十五里)、桶盘屿(内有民居。水程四十五里)、沙狗屿(水程六十五里)、马鞍屿(水程六十五里)、船路礁屿(一名布袋屿。凡台、厦往来船只,入八罩必由此进出;水口仅容一舟,最为险要。水程七十里)、金瓜屿(水程七十里)、挽门屿(内有民居,即八罩水埯社。水程七十里)、将军屿(内有民居,即八罩网埯澳。南风时,可以泊船。与挽门屿东西平分,中隔一水。船帆屿即在此屿之东,非两屿也。水程八十里)、钟仔屿(其形如钟,因以名)、头巾屿(水程九十里)、南铁砧屿(水程九十里)、南屿(即南大屿。广袤三十里,内有民居。水程一百四十里)。

东南:东屿坪(水程七十里)、西屿坪(二屿平分对峙。水程七十里)、东吉屿(有民居。水程一百二十里)、西吉屿(二屿平分,中隔一水。厦船往来,观此为标准。内有民居。水程一百二十里)、斧头增屿(水程一百二十里)。

右所列五十五屿,有主有从、有朝有对,如排衙、如执戟;外则巨海包罗,中则支流穿插:亦海表之胜概也。形家云:『大山屿形如莲花;共余四面八方诸屿,则荷叶田田者是也』。以形象观之,说亦近似有理焉。

·山水

按山水,自然之金汤也;重险要,不重名胜。而澎则水之要害,详见于五十五屿之口矣。至于山,虽无高峰要岭而有一二足以奠民居、立标准者,亦海岛中不可无也。故特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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