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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晚(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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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我醒来时一阵心慌,心脏怦怦直跳,眼睛刺痛,口干舌燥。我对自己说,做了个噩梦,仅此而已;但是那可怕的感觉却一直萦绕在心头。上班的路上,我意识到我这样是因为乔伊丝很可能要去美国。除了会想念她外,工作上的事都要有所变动。他们应该会提拔我做主编,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我穿过秘书室的时候,菲丽丝直盯着我看,然后跟了过来,问道,你没事吧?这种观察力,满分。我当然明白,她知道我在为乔伊丝要离开而心焦。但是当我一屁股在办公桌边坐下,菲丽丝给我端来黑咖啡,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负责召集摄影师的会议时,此刻我看出她已经都盘算好了。她从我的桌上抱走一沓文件,我看到她看了一眼乔伊丝的办公桌,乔伊丝的位子,长而冷静的一瞥,她心里在想,那将是我的了。

为什么不呢?

因为她不是乔伊丝。我的意思是,具体地说,她三十岁,强势、聪明、敏锐,但是她并不——成熟。我很清楚,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样子。但原因不止这个。我试图公平公正,问自己,不要管你需要什么,《莉莉丝》需要的,她有吗?

我坐在我们的办公室里,乔伊丝和我的办公室,决定不去想菲丽丝,我现在还没心思烦这个。我在想乔伊丝:我到底忽略了她身上的哪一点,弄得仅仅一个月前我还认定她不会去美国!不过我是以我的婚姻来猜度她的。当然了,她有孩子;但不,这个不是原因。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我不了解他。从来没和他好好聊过:我们也就只是能开开玩笑的关系。

我希望乔伊丝能早点来,但是她进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她看起来真糟糕,一脸病色,仪容不整。她坐下来,又站起来去端她的咖啡,拿着杯子回来,伸开四肢瘫在椅子上,点了烟又放着不抽,胡乱做点事,给窗台上的植物浇点水,什么都做了,就是不抬头看我。

然后她按了铃,菲丽丝走进来,乔伊丝说:“我对酒那部分不满意。问题我写下来了,请去找我们的品酒专家,那个叫什么的。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的——还有他的地址,在哪里?”

“别担心,”菲丽丝说,“我知道在哪里。”

她接过乔伊丝写的问题,摆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笑脸,然后出去了。

现在,乔伊丝终于朝我飞快地笑了一下,其实是做了个鬼脸,终于正眼看我了。我们都笑出声来。

我们一起透过门,打量档案室里的菲丽丝。我们在审视她的衣着,她的发型,她的妆容,她的鞋子。这是习惯。然后乔伊丝对她没了兴趣,又出神想自己的事去了。

菲丽丝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风格。不像乔伊丝和我,我们有。我坐在那儿,想我是不是可以帮菲丽丝建立起个人风格,就像当初乔伊丝帮我那样。现在坐在这儿写这个,我才想到,我当时因为乔伊丝满心忧苦,难过得要发狂,非常想说,天哪,说话啊,就那个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分析菲丽丝,考虑她可以有什么样的形象,这真是奇怪。我知道乔伊丝下定决心要离开了,而她因为我而心里难过:我需要两人好好谈一谈。

乔伊丝是我这辈子唯一与之交心的人。但大部分时候,我们是通过微笑、沉默、示意来交谈,无言的音乐,不用多说。

终于,我实在受不了了,开口说:“乔伊丝,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你肯定也清楚。”

她侧着身子对着我,手托着腮。她不耐烦地做了一个“别烦我”的手势。

我坐在这儿,凌晨一点,把这些事都写下来。我的大脑清晰敏锐,思绪纷纷。我刚想到一件事,是这样的:写作就是我的职业,我时时刻刻都在写,给自己写的随笔记录,备忘录,文章,一切用来展示想法的诸如此类的文字,不是写给自己看,就是给别人看。我抓住每一个想法,不让它们飞了,我把它们记下来,我展示它们,我假定有外人在看它们。而我现在正在做的就是这个。我意识到我写这些日记的时候,心里是想着有人在审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想要出版这个?我刚开始写的时候绝对没有这个想法。这很滑稽,我这个需要把东西写下来的习惯,好像如果我不把它们记录下来,它们就会不存在。展示出来。我听莫迪说话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赶紧,抓住它,不要让它消失了,记下来。就好像不白纸黑字写下来,它就不成立。

哦,我的想法在脑中打转,抓住它们……

我和乔伊丝坐在那里,两人都又冷又难受,凄惨悲苦,而我在打量我们,出于习惯,就像我打量菲丽丝一样。两个女编辑,一流的女性杂志(不少男性也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即将走进八十年代。

当我读过去人们的日记的时候,让我着迷的是他们穿什么,吃什么,所有那些细节。要推断出那些人大概在想什么不难——我相信,和我们现在没太大不同——但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产阶级家庭,英国乡村小镇上,那时的妇女是怎么铺床叠被,怎么摆放餐具,或者怎么浆洗内衣,早饭吃什么,滑铁卢大战那天,在英格兰北部,某个农夫的妻子,她的这一天又是怎样的?

当初乔伊丝来这儿工作的时候,她让我们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寒酸、庸俗!六十年代中期——庸俗!但她的风格,按她所说,是上流吉卜赛,乍看上去显得凌乱随意。她个儿高,苗条,一头厚厚的黑卷发,刻意的凌乱感,一张瘦削苍白的脸。或者说,她的脸看起来瘦削苍白,是那一头头发的映衬。她的黑眼睛很小,但是上了妆,就变得大而有神。她的衣服价格不菲。今天她穿的是黑色和铁锈红条纹的裙子,同色的马甲,一件黑色的真丝针织衫,戴着又粗又重的银链,上面缀有琥珀块。她的珠宝总是上乘的,从来不戴那种花哨的准垃圾品,而我只戴得起这种,因为我的风格。她很美:但那是年轻女子的风格。她一直让头发保持乌黑。很快她就得改换她的风格,以适应渐长的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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