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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事(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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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在一家女帽店做学徒工,断断续续在他们那儿干了好些年。学徒工生涯十分艰苦。她和姑妈住,姑妈没什么钱,能供她早饭晚餐,但此外就无能为力了,于是莫迪要么不吃中餐,要么上班时大半的路得走着去。那作坊在马里波恩大街附近。她常盘算是车费还是鞋子更花钱。她说她可以向一个表亲讨人家不穿的旧鞋,那人从来不用把鞋子穿到磨破才扔;或者去一家集市找二手皮靴。但是去上班的话,她得衣冠楚楚,这是她最大的麻烦。姑妈没钱给莫迪买衣服。

她的老板娘给过她一条裙子、一件衬衫。“是这样的,她器重我。我们得打扮体面,因为主顾们会到作坊里来。哦,不要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才没好心呢。她只是不想丢了我这个好帮工。好几年以后我才有钱给自己买了一件不错的棕色布衣,还有鞋子。买了新衣裳的那天,哦,我永远不会忘了那天。为了那件衣服,我省吃俭用攒了很久。买来的第一个周日我就把它穿上了,这样就能给劳里看了。这是谁给你的?他说,他就是这种人。他拽着我的胳膊,扯得我生疼。是谁,告诉我?反正不是你,我说,把自己的胳膊猛收回来,这一下袖子下面裂开了。口子不大,但衣服毁了。是的,人嘛,本性难移,做什么都改不了。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还不明白这一点。很快我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我省吃俭用攒钱买的一件新衣服,上身的第一天他就把它撕坏了。不过不要紧,我把它补好了,看不出痕迹。我走进工作间,孔雀似的到处炫耀,姑娘们都拍着手,唱起《一点心爱小物,对你大有好处》。

“这事发生在我升职前不久,很快我又买了另一件衣服,蓝色的薄软绸,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哪件衣服更让我欢喜的了。

“哦,我们在作坊里多快活。学徒和帽工,加起来一共十五人。我们围坐在一张长桌边,背后的架子上摆着一盒盒花边、装饰,而面前的支架上摆着我们正在做的有檐帽和无檐帽。我们经常唱歌,嬉笑胡闹。有的时候我乐得有点过头,她就会进来说,是谁在吵吵嚷嚷的?是莫迪!规矩是,工作时要保持安静。但是我必须唱歌,我太开心了,而没一会儿我们就都唱起歌来,你知道,她不想失去我。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是怎么知道自己对她很重要的?如果我讲过,那我还要再讲一遍,因为我喜欢回想这事。你看,他以前常去巴黎,在店里看新一季的帽子,有的时候还能进巴黎帽店的作坊看,因为他认识能让他进去瞥一眼的人。他知道如何记得对我们有用的有檐或者无檐帽的样式。他以前把这些全记在脑子里,然后溜出去,飞快画下来。他其实不会画画,但是能把关键的东西画出来,帽子的形状是怎样的,缎带是怎样扎的。然后他会回来说,你如此如此做,看到了,是这个形状,那个颜色的,用天鹅绒或者缎子,你尽量吧。嗨,我就好像能看到那草草几笔画后面的实物,从那开始做起,把帽子做出来,然后问他,诺罗夫斯基先生,这是不是有点样子呢?他就把帽子拿起来,盯着看,然后说,呀,还行嘛,莫迪。那话让我挺高兴。但是后来我发现,他会走进工作室,站在我背后看我工作,只看我,不看别人,我刚做好一顶帽子他就伸手一把抄走,知道吗,他太贪婪了,根本不掩饰。看到这些,我知道我做的东西和他在巴黎看到的很接近了。其他姑娘们也都知道,我们就会互相使个眼色。她看到我们这样,就说,够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使眼色的。这老板娘,她挺聪明,但是她只在自己的工作这一件事上聪明,她的工作就是让作坊赚钱。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一个人可以在一个方面聪明绝顶,但在另一方面却笨得够呛。她以为我们不知道她想要掩饰,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明摆着的。是这样的,我有一份天赋,它就在我的手指尖上,还有我的想象之中,而这对于他们来说价值不菲,因为当主顾们到店里来的时候,他们总是先展示我的活计,他开价最高的也是我做的帽子。

“我以前会在我们的展销室外面站着,那几个门面就在邦德街边上,我站在外面看橱窗里的帽子,当然啦,橱窗里只摆两三顶,不像廉价帽店里的橱窗,总是塞满了帽子。橱窗里摆的总是我做的帽子。我一做好,它们就被抢走。

“没错,我能从你表情里看出你想说什么,你想得没错。他们没有因此多付我钱。我的薪水是作坊里最高的,但是那从来就高不到哪里去,从来不足以让我不必再为未来操心费神。没错,你又猜对了,不要觉得我没考虑过要跳槽,或者打算开口说,请按我的价值付我工资,不然我就走人。我最终没那样做,只有一个原因,我实在太喜欢那份工作了,那一切都喜欢,材料的颜色和触感,还有共事的姑娘们,那会儿我们已经一起工作了那么久,我们互相了解,知道彼此的烦心事,还有……唉,当然了,其实还有其他原因。一方面,我也有错。他想要我去巴黎。哦,不是的,如果他还有别的心思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安排了。他说,我老婆也去,所以你不用担心,一切都清楚明白。他想要的,是他溜进作坊的时候我能跟着,亲眼看看那些帽子。他越想越起劲:他想象我回到伦敦,复制那些有檐帽和无檐帽,我敢说他希望我能做出几百顶,而不只是他脑子记得下来的那几顶。他还说他会付我一个好价钱的。唉,我了解他那个人,他们那一对,知道付给我的钱不会多到哪里去,但那对于我来说也是不小一笔了。但是我没法答应,我拒绝了。

“加起来,我年轻的时候,一共有两次有人邀请我同去法国,一次是皮维特夫人,一次是那一对……一个是真正有教养的女士,然后是两个守财奴,好人和坏人。

“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劳里。要是我去了巴黎,那他可就要没完没了了,就算是有一队的卫兵跟着去保卫我,他也会拿我撒气。原本的情况就已经够糟的了,我们还没结婚,我的胳膊上就有瘀伤,他总是:那个人是谁?谁看了你?那块手帕谁给你的?——我以前会省吃俭用,攒钱买有真正蕾丝边的亚麻手绢,我可喜欢它们了,我热爱漂亮的东西。不过他始终不知道我那会儿是有机会去巴黎的。要是我当初真去了,也许我就留在那儿了,说不定还会嫁一个法国佬呢。有的时候我回过头看看,看到我的生命中有过这些机会,通往什么美好的前景,谁知道呢?但是我从来没抓住它们,我总是对别人主动给我的东西说不,不。

“但是那段时间我十分快乐,我想除了和约翰尼外,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比汉斯还有我们的星期天还要好。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我们那帮姑娘,围坐在那些可爱的帽子周围,哦,那些帽子真是太漂亮了,我们唱歌,嬉笑打闹,讲故事,而她总是在附近,莫迪这莫迪那的,她会说,带头惹事的总是你。但我是她最好的员工,她也知道。尽管她很想撵我走,可大家都知道,因为有他保我,她也只好容忍我,不是吗?而我根本不在乎。我照样唱我的,我会唱——什么?我能不能给你唱一首我的歌?好的,我唱……”

于是莫迪坐在那儿,唱歌舞剧里的老歌,有几首我听都没听说过。她现在唱起来老跑调,总唱破音,但是从她的笑声里你能听出她曾经的歌喉。

《好邻居们》幸福之事(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