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玫瑰4(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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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管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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