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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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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艾拉说,“就听听这个。剧本描写了小镇上的一个天主教家庭和当地的顽固势力。”于是铁林开始读我写的台词:铁林和我所构想但又一无所知的那类普通敦厚的美国基督徒融为一体,融会于他的嗓音里。

“‘我叫比尔·史密斯,’”艾拉开始读,重重坐进他的高背皮椅,把腿架在书桌上面。“‘我叫鲍勃·琼斯。我叫哈里·坎贝尔。我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这名字不惹谁厌。我是白种人,天主教徒,因此你不必为我担心。我和你处得来,不打扰你,不让你烦。甚至不恨你。我在一处不错的小镇上安静地生活。中心城。中央镇。不错瀑布。忘记这镇的名字。可以是任何地方。就叫它随处镇吧。随处镇上许多人用嘴来与歧视斗争。他们议论拆除将少数人种禁锢在社会集中营的樊篱之必要。但是太多人用抽象的方式从事斗争。他们思考并谈及公平、正派和正义,谈及美国主义、人类手足之情、宪法和独立宣言。这些都很好,但显示出他们真正没有意识到种族、宗教和国家歧视是什么和为什么。以此镇为例,随处镇,去年在这里发生的事,就在离我不远的天主教一家人发觉热诚的新教主义可以与托尔克马达同等残酷。你记得托尔克马达吧。斐迪南和伊莎贝拉的亲信。为西班牙国王和王后执行审讯。1492年为斐迪南和伊莎贝拉把犹太人驱逐出西班牙的人。对,你听得没错,伙伴——1492。那年有哥伦布,当然,还有“尼娜”号,“平塔”号,“圣马利亚”号——然后还有托尔克马达。总有托尔克马达。或许会一直有……这就是发生在这里的,在随处镇,在美国,星条旗下,人人生而平等的地方,而且不是在1492年……’”

艾拉翻动书页。“就这样叙述下去……这里,结局。这是结局。又是叙事者。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有胆量写下这个,你知道吗?告诉我哪家广播网有胆量上演这出戏呢。告诉我在1949年有哪位广播赞助商会勇敢地面对伍德司令和他的委员会,面对胡佛和他野蛮残忍的冲锋队员,面对美国军团、天主战争退伍军人会、外国战争退伍军人会、美国革命之女会,以及所有我们亲爱的爱国者,倘若他们所称的该死的赤色分子来威胁他说要抵制他宝贵的产品,谁还会毫不在乎呢。告诉我有谁会因为这是正确的而有胆量去做呢。没有人!因为他们毫不重视言论自由,正如我在部队里一起的那些人一样。他们不和我说话。我跟你们说过吗?我走进餐厅,你知道吗,两百多个人,没人说声‘嗨’,没人说话,是因为我的言论和我写给《星条旗报》的那些信件。那些家伙给你的印象就是,打二次世界大战是为了让他们烦恼。与有些人可能想象的我们亲爱的小伙子正相反,他们毫无概念,不知道他们到底为什么在那里,才不在乎法西斯和希特勒——他们在乎什么呢?让他们明白黑人的社会问题吗?让他们明白资本主义竭力削弱工会的狡诈手段吗?让他们明白为什么我们轰炸法兰克福时I。G。法本工厂却毫发无伤吗?或许我自己没有受到多少教育的妨碍,但是‘我们的小伙子’狭隘的头脑却让我大大的恶心!‘所有的结果是这样的,’”他突然读起我的剧本来。“‘如果你需要一句格言式的结尾,那就是:轻信种族、宗教和国家团体那套鬼话的人是个傻瓜。他伤害了自己、家庭、他的工会、社区、他所在的州和国家。他是托尔克马达的帮凶。’作者是,”艾拉说,愤怒地一把将剧本掷在书桌上,“一位十五岁的孩子!”

晚宴后到的一定还有五十人。虽然艾拉在楼上书房中赋予了我那样的高度评价,但如果不是西尔菲德又来给我解围,我可决不会有勇气留下来和挤进客厅的人交谈。其中有男演员和女演员,导演,作家,诗人,有律师,文稿代理人和戏剧演出人,有阿瑟·索科洛,还有就是西尔菲德,她不仅直呼客人的大名,而且知道他们每个缺点的讽刺性细节。她说话无所顾忌,又风趣,她是一位了不起的仇恨者,有着大厨把一大块肉切成片,转动着烤熟那类的天分。而我,我的目标是做广播界大无畏不妥协的真理述说者,她那样顽皮地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并且毫不为之寻求藉口,更别说加以掩饰了,对此我很是敬畏。那人是纽约最虚荣的……那人总要高人一等……那人的虚伪……那人一点都不懂得……那人醉得太厉害……那人的天分实在微不足道,渺小之极……那人气得厉害……那人之道德败坏……那个疯子最可笑是她的装腔作势……

贬低别人——和看着他们被贬低——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特别是对于一位在席间仅怀着崇敬念头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虽然我担心回家晚了,但也不能让自己失去这么好的教育机会,来学习借蔑视他人取乐。我从未遇到过西尔菲德这样的人:如此年轻,却如此敌意十足,如此明白世故,却又如此鲜明古怪,衣着拖沓俗丽仿佛一位算命人。为万事排斥却听天由命。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温顺拘谨,如何急于取悦他人,直到我看到了西尔菲德是如何急于将他人摆在对立的位置,我一直不晓得一旦从对社会的恐惧约束中释放自我,其间有多少自由的乐趣。她有一股魅力:她令人望而生畏。我看出西尔菲德是无所畏惧的,不怕在她自己体内培养那股可能针对别人的威胁的力量。

据她称她最不能忍受的两个人是一对夫妇,他们周六早上的广播节目正巧是我母亲最爱听的。节目叫作“范塔索和格兰特”,取材自流行小说作家卡特里娜·范塔索·格兰特和她丈夫,《美国杂志》专栏作家和娱乐评论家布赖登·格兰特在纽约州达切斯镇哈得孙河畔的农舍。卡特里娜瘦得惊人,六英尺高,长长的黑色鬈发在她看来是诱人的,举止间看得出她善于通过小说对美国产生影响。在那晚之前我对她所知甚少,仅限于母亲收听“范塔索和格兰特”时我正好无意听到过。格兰特家的晚餐时间专用来讨论她四位漂亮的孩子对社会的责任,而她在传统古老的斯塔茨堡(十七世纪,早在英国人到达之前,她的祖先范塔索家族最先定居在那里,据称是作为当地的贵族)的朋友有无可挑剔的道德和教育背景。

“无可挑剔”是卡特里娜每周一次长篇大论她在忙碌都市和田园乡间的丰富多样破纪录的生活时很爱用的一个词。不只是她的句子中尽是“无可挑剔”,连我母亲听完卡特里娜·范塔索·格兰特——我母亲认为她是“有教养的人”——之后也直用这词,卡特里娜大赞无论谁幸运地进入了格兰特家的社交范围就会高人一等,不论这人是给她修补牙齿的还是给她修厕所的。“一位无可挑剔的管道工,布赖登,无可挑剔,”她说,于是我母亲就像其余上百万的人一样出神地听着一场关于连最具高贵气质的美国人家庭都折磨到的排水问题的谈话,而父亲坚定地属于西尔菲德一派,说道,“哦,关上收音机别听那女人的,好吗?”

西尔菲德对我低声说过的正是卡特里娜·格兰特,“那个疯子最可笑是她的装腔作势”;至于她的丈夫,布赖登·格兰特,她说的是,“那人是纽约最虚荣的。”

“我母亲和卡特里娜去吃午饭,回家时气得脸发白。‘这女人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她跟我聊戏剧聊她最新出的小说,她以为她什么都懂,而她是什么都不懂。’确实如此:她们去吃午饭的时候,卡特里娜又如常给母亲上课,这回她说的恰巧母亲全都知道。母亲是受不了卡特里娜的书。都读不下去。她想法子去读,然后就大笑起来,对卡特里娜说写得多好啊。母亲给让她害怕的每个人都起了个绰号——卡特里娜叫‘疯子’。‘你该听听疯子在奥尼尔戏里的表演,’她对我说。‘超过她自己水平了。’然后疯子在次日早上九点打电话来,母亲又和她在电话上谈了一个小时。母亲所以巴结她,就因为她名字里有个‘范’字。还因为布赖登在专栏里提到母亲的名字,他称她为‘电波中的萨拉·伯恩哈特’。可怜的母亲和她的社交野心。卡特里娜是斯塔茨堡河畔所有富有虚伪的家伙里最做作的,而他据说是尤利西斯·S。格兰特的后裔。在这里,”她说,就在宴会中间,在这客人到处紧紧挤做一团,看去仿佛他们已竭力别让自己的鼻子嘴巴浸到别人杯子里去的地方,西尔菲德转过身,在我们身后的那墙书架上找一本卡特里娜·范塔索·格兰特的小说。客厅壁炉的两边,书架自地板直延展到天花板,太高了,得爬上图书馆用的梯子才够得到最顶上的书架。

“这里,”她说。“《艾洛伊斯和亚伯拉德》。”“我母亲读过这本书,”我说。“你母亲是不知廉耻的贱妇,”西尔菲德答道,这让我膝盖都软了,后来才意识到她是开玩笑。不只是我母亲,近五十万美国人买了这本书而且读过。“这里——打开一页,任何一页,手指点到随便什么地方,然后就准备着为之着迷吧,纽瓦克的内森。”

我照她说的做,当西尔菲德看到我手指所指的地方时,微笑着说:“哦,你不需看太多就能发现她天分最高的爱情描写。”西尔菲德对我大声朗读道,“‘他的手紧紧抓着她的腰,把她拉向他,而她则感觉到了他腿上的强壮肌肉。她的头向后仰着。她的嘴张开接受他的吻。有一天他会为他对艾洛伊斯的这种激情而遭阉割,受到残酷的报复性的惩罚,但现在他还远没有遭受损伤。他握得越紧,压在她敏感部位上的力量就越大。他情欲勃发,他的天才将修改基督教神学的传统教义并重新赋予其活力。她的乳头凸起坚硬,当她想到“我在亲吻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时,肚子都收紧了。“你身段好极了,”他对她耳语,“隆起的乳房,腰肢纤细!即便是你长袍下宽松的丝缎裙也无法掩盖你美丽的臀部和大腿。”他闻名的是对普遍概念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对辩证法的独特运用,而他也同样明白,即使是在现在,以他拥有学识的名望之高度,如何融化一颗女人的心……到早晨他们满足了欲望。终于她有机会对圣母的圣徒和大师说:“现在请你教给我。教教我,好吗,皮埃尔!给我讲讲你对上帝和三位一体之秘密的辨证分析吧。”他如此做了,耐心地详尽说明了他对三位一体的理性解释,然后他又第十一次和她交媾。’

“十一次,”西尔菲德说,纯粹为了她刚听到的事乐不可支。“她那位丈夫不知道什么是两次。那个小仙女不知道什么是一。”要过了好一阵她才能——我们两人才能——止住不笑。“‘哦,教教我,好吗,皮埃尔,’”西尔菲德喊道,就毫无理由地——只是因为高兴——大声在我的鼻尖上亲了一下。

西尔菲德把《艾洛伊斯和亚伯拉德》放回书架,我们两人都多少又有些冷静下来,我觉得这时够勇气问她一个整个晚上我一直想问的问题。我一直想问的问题中的一个。不是“生长在贝弗利山庄是怎样的?”;不是“住在吉米·杜兰特隔壁是怎样的?”;不是“有一对电影明星父母是怎样的?”。因为我怕她取笑我,我只问了我认为是最严肃的问题。

“在广播城音乐大厅里演奏,”我说道,“是怎样的?”

“恐怖。指挥就够恐怖了。‘我亲爱的女士,我知道在那一小节数到四是很困难,但是如果您不介意,那就太好了。’他越是礼貌,你知道他越是心下不快。如果他真的生气了,他会说,‘我亲爱的亲爱的女士。’那个‘亲爱的’透着恨意。‘这不太对,亲爱的,这个该用琵音和弦’。而你演奏的部分明明印的是不用和弦。你不能反驳,这样显得你好辩又在浪费时间,‘对不起,指挥,其实乐谱印的正相反。’于是每个人都看着你想,难道你不知道该怎么弹吗,傻子——还得他告诉你?他是世上最糟糕的指挥。他指挥的都是标准曲目,而你还是不得不想,他从来没听过这曲子吗?还有那辆乐队的车。在音乐大厅里头的。你知道,把乐队移入观众视线的那个平台。它向上移动,又向后,向前,再向后,每次动起来都是猛的一下——它是在液压升降机上——你就坐着紧紧抓着你的竖琴,哪怕弄得琴都要走音了。演奏竖琴的人一半时间是在调音,另一半时间在跑调。我恨所有的竖琴。”

“真的吗?”我说道,笑个不停,部分是因为她是在扮滑稽,部分是因为她在模仿那位指挥时也在大笑。

“竖琴太难演奏了。老是出问题。你对着琴喘口气,”她说,“它就走音了。费劲让竖琴保持良好的状况让我发疯。把它搬来搬去——就像搬动一架航空母舰。”

“那你为什么弹竖琴呢?”

“因为指挥说对了——我是傻。双簧管演奏者是聪明的。小提琴演奏者是聪明的。但演奏竖琴的人不是。竖琴演奏者是傻子,低能的傻子。选上一个如竖琴一样会毁了你的生活的乐器的人会有多聪明?如果不是那时我只有七岁,太傻,不知道此事之不妥,我决不会开始弹竖琴,更不用说现在还在弹了。我甚至意识中不记得弹竖琴以前生活的样子。”

“你为什么那么小就开始弹琴?”

“大多数去弹竖琴的小女孩之所以去弹竖琴是因为妈妈认为她们去弹这琴是多么美好。它看上去那么美丽,所有的音乐是如此甜美,是在小房间里文雅地演奏给文雅的人听,他们对此是毫不感兴趣。琴柱以金箔涂就——得戴着太阳眼镜去看。真是精美。它竖在那里,让你无时不想到它。它又是那么庞大,你永远无法把它搁起来。搁到哪里呢?它总是竖在那里嘲弄你。你永远无法摆脱它。就像我母亲。”

一位仍穿着外套手拎一个黑色小箱子的年轻女人突然出现在西尔菲德身边,一口英国口音,为她到迟了而致歉。和她一起的是一位黑头发的结实的年轻人——装束高雅,把他年轻丰满的身体挺得军人一般直,仿佛穿的是可展示他所有特别优点的紧身衣——和一位有着处女般敏感的年轻女性,外表成熟,接近丰满,一头瀑布般略带微红的金色鬈发,衬托出她白皙的肤色。伊夫·弗雷姆急急上前迎接所有新来的客人。她拥抱了带小黑箱子的女孩,女孩的名字叫帕梅拉,接着帕梅拉把她介绍给那对漂亮的情侣,他们是订了婚的,很快要结婚了,他们是罗莎琳德·哈勒戴和拉蒙·诺古拉。

几分钟内西尔菲德就在图书室里了,膝头靠着竖琴,支在肩膀上,她在调音,帕梅拉已脱了外套,在西尔菲德身旁手指摸着长笛的音,坐在她们两人旁边的是罗莎琳德,她在给一种弦乐器调音,我先以为那是小提琴,但不久便发现是稍大些的中提琴。渐渐地,客厅里的人都转向图书室,伊夫·弗雷姆站在那里等待大家安静下来。伊夫·弗雷姆穿着的那件衣服,后来我对母亲尽我所能形容过,母亲告诉我那是一件白色打褶的雪纺绸长裙,小披肩是翠绿色的雪纺绸带。我对母亲形容我记得的她的发式,母亲告诉我那叫做卷羽发型,四周全是长长的鬈发,头顶的头发则是平的。就是在伊夫·弗雷姆耐心等待的时候,隐隐的微笑更显出她的可爱(我觉得她是显得更迷人了),清晰可见她体内正升起一股欢快的兴奋。当她说,“有样美丽的事要来临了,”她所有的谨慎优雅似乎就要被一扫而空。

那是场很好的表演,尤其是对于一位在半小时后就要又坐上一百零七路纽瓦克公共汽车回到只有令他沮丧的紧张气氛的家的青年。伊夫·弗雷姆在不到一分钟里来了又去了,但就是她身着白色打褶雪纺绸长裙和披肩迈下台阶回到客厅的堂皇姿态,她就赋予整个晚上一种新的意义:人生为之存在的奇遇将要展开。

我不想弄得好像伊夫·弗雷姆出现是在扮演一个角色。远非如此:那展现了她的自由,不受阻拦,无所畏惧的伊夫·弗雷姆,有一种沉着的意气扬扬。甚至可以说,仿佛我们被她指定了我们人生的角色——我们是享有特权的灵魂,最钟爱的梦想已获实现,现实已让位给艺术的魔法;某种丰富的隐藏的魔力已将那晚的世俗社交功能净化,洗涤了那群耀眼又是半醉的所有恶劣天性和卑劣计划的集合。这个幻象的产生差不多是没有什么的:只是图书室台阶边上发出的几个发音完美的音节,一个曼哈顿晚会上所有无意义的追逐私利皆化作遁入美学享受的浪漫尝试。

“西尔菲德·彭宁顿和来自伦敦的年轻长笛演奏者帕梅拉·所罗门将演奏两首长笛和竖琴二重奏曲。第一首作曲福莱,曲名《摇篮曲》。第二首作曲佛朗兹·多普勒,他的《卡西尔达幻想曲》。第三首,也是最后一首,是德彪西的长笛、中提琴、竖琴奏鸣曲中的间奏,欢快的第二乐章。中提琴演奏者罗莎琳德·哈勒戴,她来自伦敦,正访问纽约。罗莎琳德是英格兰康沃尔人,伦敦音乐戏剧学会学校的毕业生。罗莎琳德现在在伦敦,皇家歌剧院交响乐团演奏。”

这位演奏长笛者是个神情忧伤的女孩,长脸,黑眼睛,身形纤细,我越是注视她,就越发地迷上了她。我越是多注视罗莎琳德,就越是为她所迷,就越发清晰地看到我的朋友西尔菲德多么缺乏可激起男性欲望的特点。她四方的身体,胖胖的腿,身上多余的肉让她身形厚重,自后背上部看来有一点像野牛,在我看来,西尔菲德演奏竖琴的时候——尽管她的手拂过琴弦有种古典的优雅——就像和竖琴角斗的角斗士,像日本的相扑运动员。因为我耻于有这样的念头,只是在演奏进行得久了以后这念头才逐渐获得些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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