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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柒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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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浩说:“安心对你,专一吗?她过去不是有好几个男朋友吗,你到底了解她多少?你对她真那么知根知底了吗?”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我知道这对我曾经是个问题。

安心,我到底了解你多少?关于你的过去、你的经历、你交往过的男人,我到底知道多少?

我知道的,除了张铁军——那个大学校长的儿子之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在我去文化宫找到安心表示歉意的那天晚上,她对我说起过的毛杰。

我之所以能准确地记住那个夜晚,是因为那天钟宁陪她姐们儿去了内蒙古,我还到机场为他们送行呢,然后我去找了安心。我把安心带到了我的家里。还是在我的那间小小的、凌乱的客厅,还是背靠沙发,在地毯上促膝而坐,她和我说到了毛杰。

对那位张铁军来说,毛杰是一个第三者。尽管安心并没有使用这个词来形容她和毛杰的关系,但很显然,毛杰是安心的一个情人。

我没有看到毛杰的相片,安心说她没有毛杰的相片,但她说他很高,很帅。也许正是这一点,使他在张铁军的身影下,显出了光彩。

安心第一次见到毛杰是在南德的一个深夜,那天她在学校有事走得很晚,肚子饿了,于是在回宿舍的路上走进一家小吃店坐下来吃东西。那小吃店里有几个男的喝多了,见有单身女孩儿进来便上来废话。一个矮壮的男人问她是不是唱歌的某某某,安心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唱歌的。其他几个男人马上起哄,说你摆什么架子呀,不就是一个唱歌的吗,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呀。安心不理他们,低头吃一份热汤米线。矮壮男人索性挨着她坐下来嬉皮笑脸,说:妹妹,唱一个吧唱一个吧,哥哥我付钱。他的脸离安心近得有点不成体统了,嘴里酒气冲天。安心低头吃米线,目不斜视,那人竟弯下身来看安心的脸,还评论,说皮肤还捂得真白。他的同伙哈哈大笑。店里的伙计都躲远了,不敢出来,除了在这店里吃饭的另一位顾客,没人敢多管闲事。

那位顾客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这时居然挺身而出,他说:喂,你们不要欺负人啊,欺负一个小姑娘算什么本事!

几个恶汉都愣了,愣了片刻看清了形势:对方孤身一人势单力薄,居然敢玩儿英雄救美。那矮壮汉子绰起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扔过去,那小伙子低头一躲,没躲彻底,让瓶底捎了头皮的边,酒瓶在墙上砰一声炸碎了,这个声响和小伙子头上涌出的鲜血把安心从椅子上拉了起来。她本来是不想跟这几个醉鬼纠缠不清的,她本想赶快再吃几口赶快回宿舍算了,这下她走不了了,因为有一个见义勇为的旁观者为她挂了彩,她不能不同仇敌忾,不能像个没事人似的走开。

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就是毛杰。

毛杰的不平则鸣转移了醉鬼们的注意力,他们把撒酒疯的目标转向了毛杰,他们和毛杰打起来了。其实安心要是作为一个普通女孩儿这时候乘机逃跑也是正常的,算是被救嘛,可她没跑。在几秒钟之后毛杰和那几个闹事的醉鬼就都知道了她原来是一个跆拳道的高人!

那个场面我没有看到,从安心简单的描述中做镜头式的推想,大概有点像一个港台打斗片的画面。因为我是领教过安心那旋风式的“后摆腿”的,所以知道她不是吹牛。那“后摆腿”的厉害已被我后来的印象不断地夸大,有如一道霹雳闪电那样出神入化。那几个男人本来就醉了,当然不堪一击,三下两下即被打翻在地,个别试图挣扎反扑充硬汉不服气的就又挨了一下。

小吃店的老板和帮工们,还有那位路见不平的毛杰,都看呆了。而毛杰,也许就在那一瞬间爱上了安心。这本来是一个挺俗的故事,只不过“英雄救美”的情节到最后变成了“美救英雄”,而“美救英雄”是比较少见的。

接下来应该发生的事就是安心要送毛杰去医院,但毛杰不去,他要求安心送他回家,他家就在附近。这和安心某夜与我之间发生的情节有些区别,我被安心打伤后是先去了医院然后才让她送我回家的。

安心去了毛杰家,到毛杰家后帮他做了头部包扎。毛杰一脸是血让安心看了脚软,但洗去血迹后发现幸好伤口不深,情况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毛杰的家是一幢独立的院落,这种“三间四耳倒八尺”的院子在南德是一种富裕的象征。但毛杰家内部的陈设,在安心看来,则多少有点穷人乍富的堆砌,杂乱无章,缺乏协调感,看得出有钱也看得出没文化。毛杰说他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哥哥在外边也是做生意的。他自己高中毕业没找工作,在家已闲晃了三年,有时也帮父母跑跑生意,生活挺无聊的。虽是初次见面,毛杰就毫不见外地把自己小时候的各种照片拿出来给安心看。安心挺有兴趣地看了,看得出他小时候家里很穷,从照片上的衣着打扮和家居变迁上可以发现,毛杰家境的明显改善是在他上高中以后,也就是这几年的光景。毛杰也是这几年才长开了,越长越漂亮了,所以他的照片也集中在这几年。安心一边翻相册一边劝毛杰还是应该找个正经职业,或者趁年轻赶快学点什么,别把青春荒废了。毛杰点头说对,说他也是这么想的。

《玉观音孙俪》第柒章(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