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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要报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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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擦了擦眼泪,将自己知道的最后一点也说了出来。

“我怀疑杀害我妈妈的就是。。。。。。。。。。”她哽了一下,喉咙里似乎堵着一团棉花,阻止她说出那个名字。

“她是被高志忠杀的。”

女孩沙哑的声音宛若巨石落地,带着轰隆轰隆的巨响,砸在了刑侦大队每一人的心头。

高志忠不是别人,就是当年救了她后来成了她继父的男人。

“你有证据吗?”

商陆看着她,平静的问道。

杨梅回望着他,眉心一蹙。

这个男人,从一开始表情就没变过,仿佛一切了然于胸,又仿佛一切都漠不关心,任何事都不能扰乱他分毫。

“没有。”

片刻后,她收回视线,低头盯着自己的双脚,摇了摇头。

“但是我知道他杀人的动机!”

下一秒,杨梅又急急地抬起头,看着商陆的眼睛,迫不及待的说道,“高明星不小心说漏了嘴,我妈妈在失踪前曾和高志忠吵了一架。”

“因为什么?”

凌易瞪大了眼睛,抢先问道。

杨梅:“因为房子。”

她盯着对方,一字一句的道,“高志忠的儿子高明星今年谈了一个女朋友,高志忠想要将我妈在市中心的那套学区房给他儿子做婚房。”

高志忠早年和妻子感情不和离异,在遇到刘莹之前一直自己带着儿子生活,他相貌忠厚,人又踏实肯干,社区大妈经常给他介绍对象,只是一个都没成。

后来和刘莹结婚的时候,高明星已经上了大学,而杨梅也已经高一,虽然高志忠极力游说,说儿子上了大学一年难得回来几次,房间可以直接给杨梅用,他们父子俩都没有意见。

高志忠的小区虽然也属于市区,但房子是很久以前建的二居室,离着杨梅上高中的地方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且采光也不好,设施也老旧。

为了女儿的学业,也为了更好的照顾她,刘莹拒绝了高志忠的提议,反而邀请他带着儿子搬到了她们家中。

鸿鹄居虽然也是几年前才开发的楼盘,但是地理位置好,还是三居室,朝阳,小区内的设施都是国外进口的,物业经常维护,看起来就和新的一样。

高志忠同意了。

他就这么带着儿子住进了杨梅的家中,一住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他表现的和一个普通的父亲没什么两样,慈和、宽厚、耐心十足。

而高明星虽然对她不怎么热情,但也没有欺负过她,对刘莹也是淡淡的,不亲近,也不排斥。

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杨梅觉得很舒服,心中对他们的印象也更好了起来。

但是有一句老话说的好。

《妖怪坑我进警察局的那些年》第174章 我要报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