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情(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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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最喜欢的作家。过去我爱读赞恩·格雷[2],后来兴趣从虚构文学转向了历史和游记。有时我会啃些硬骨头,哪怕不适合我,也能读出些名堂。我提到过的H。G。威尔斯算一个,还有写宗教题材的罗伯特·英格索尔[3]。他们都让我深思。如果你是虔诚的教徒,希望没有冒犯到你。
有一天我去图书馆,是个星期六的下午,正巧看到你打开门锁,一盏一盏地开灯。那时天色很暗,外面还下着雨。你没戴帽子,也没带伞,头发淋湿了。你取下发夹,松开了头发。冒昧地问一句,你还留着那时的长发吗?还是剪短了?你走到取暖器前停住脚步,甩了甩头发,水滴溅落在上面,发出“吱吱”声,就像平底锅上的油脂。我坐在一边,读着伦敦[4]《新闻画报》上有关大战的文章。我们相视一笑。(这可不是说你的头发油腻!)
我没剪短发,虽然时常想剪。
虚荣还是懒惰?我自己也不明白。
对宗教,我谈不上虔诚。
我沿维尼格山步行而上,找到了你家的房子。土豆长势不错。一条狼狗对我不怎么客气,是你养的吗?
天气热起来了。河水泛滥过一次,我猜每年春天都会。水漫进旅馆地下室,不知怎么的就弄脏了我们的饮水系统,所以大家喝上了免费的啤酒和姜汁汽水。不过你得是房客或常住户才行。你也想得到,一定是笑话百出。
我想知道,能帮你捎些什么吗?
我没什么特别想要的。我收到了烟,还有卡斯泰尔斯的女士们为我们张罗的东西。我想读读你提到的那几位作家,但在这儿看来没辙。
前些天这边有人犯心脏病死了,成了个大新闻。你听说过什么人死于心脏病吗?在这里,从早到晚大伙儿就唠叨这事。每个人说完了都笑。你一定觉得大家心狠,但这事儿实在是太怪了。战事不紧,他不可能是被吓死的。(实际上,他是写信时犯病的,所以我最好留点神。)在他死后,战友有挨枪子儿的,有被炸飞的,但他死得最出名,心脏病发作。人人都说军队花了大价钱,换来他千里赴死。
今年夏天特别干,为了防止扬尘,洒水车每天上街洒水。孩子们就追着它手舞足蹈。镇上出现了一个新玩意儿—叮当作响的冰激凌小车,这是孩子们的宝贝。推车的是厂子里出过工伤的那个男人—你应该知道是谁,我记不起名字了。一边的胳膊肘以下都没了。我的房间在旅馆三楼,活活一个烤箱。我常得在外面散步到半夜。很多人和我一样,有时还穿着睡衣。像是一个梦。剩下的河水还漂得起划艇。八月的一个星期天,卫理公会的牧师划过一次。他是在为大家祈雨,不过那小船有点儿漏水,先是湿了他的鞋子,后来整条船都沉了。牧师只能站在河里,其实水都没齐腰。这算事故还是预先谋划好的恶作剧呢?大家都说祈祷灵验了,只是方向不对。
我时常路过杜德家的宅子。你父亲把草坪和树篱打理得很漂亮。我喜欢那栋房子,看起来别致又敞亮。可就连那儿也未必凉快,很晚了我都能听到妈妈和小娃娃的声音,他们好像还在屋外草坪上。
我说过自己不需要什么,但还是有一样东西想要。一张你的相片。但愿你没觉得我得寸进尺。说不定你已经订婚了,没准在给这里的心上人写信,就像写信给我一样。你很出众,如果已经有长官追求你,我也不会惊讶。一言既出,没法收回,由你决定吧。
路易莎二十五岁,谈过一次恋爱,对方是在疗养院里结识的医生。爱情的最终回报是,医生没了工作。他是被疗养院解雇的,还是厌于纠葛而自愿请辞的?路易莎不禁怀疑。他有家室,有几个孩子。那阵子少不了写信。他走之后,两人仍保持书信往来。在获准出院一两次后,路易莎让对方别再写信,他也照办了。书信既断,她无法再待在多伦多,转行干起外勤推销。这样她每周只会失望一次,也就是周五或周六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的最后一封信隐忍决绝,一种悲情女主角式的自怜从此相随。当她拽着装有样品的旅行箱上下小旅社楼梯的时候,当她谈论巴黎流行款式的时候,当她介绍样品帽子如何迷人的时候,当她对影独酌的时候,这种感觉都不曾离去。如果有人可以倾诉,她又会嘲笑那种念头。她会说爱情都是花招把戏,是场骗局,对此她确信无疑。可一旦想到爱情,她会感到一阵死寂,继而紧张不安,直至被汹涌的虚脱感压垮。
她去拍了一张照片。要拍成哪种效果,她自有主意。她想要穿着宽松的白衬衣,农家女孩的长罩衫,脖颈处的细绳松开着的那种。那样的衬衣她只在电影里见过,自己并无置备。她想要那种散开的发型,如果一定要扎起来,就扎得特别松,且用珍珠链子来扎。
不过拍照那天,她穿了自己的蓝色丝质宽松上衣,头发就是寻常扎法。她觉得照片上的自己面色苍白、目光空洞,表情也比预想的严肃而不安。无论如何,照片还是寄出去了。
《这是公开的秘密》忘情(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