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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万里跟踪(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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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伦三德异人,若真是波斯人的话,那么,目的地是波斯,自然大有可能。

我又自然而然,想起穆秀珍在知道了异人是波斯人之后的反应。那使我相信,她至少曾见过一个波斯人,并且曾发生一些事。

只不过现在我一点别的线索都没有,自然也无法凭空臆测。

不多久,和目标已逐渐接近,等到固定在200公尺时,自机舱望出去,肉眼可见——不但可以见到鹰,更可以见到鹰足上金光闪耀。

虽然,我知道飞机有反雷达探测的“隐形”设备,但由于飞行高度不到2000公尺,所以被发现的可能很大,一旦被飞越地区的军事力量发现,就会相当麻烦,所以我十分留心周遭的环境——当然,就算有了麻烦,以这飞机的性能来说,要溜之大吉,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也防碍了跟踪的工作了。

我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所以接下来,就是黄昏,面前红霞夺目,状而无俦。不多久,天色便黑了下来,我注意到了目标的飞行高度正在降低,而且在原地盘旋,我知道那是鹰儿在觅食,进食之后,它会找地方憩息,等第二天天明,再行起飞。

而恰好,我的下方是一个小山谷,看来很是幽静,就算山谷中有些居民,但小飞机可以做到起飞降落时,几乎寂静无声的地步,只要离民居远一些,也不会被人发觉。

一切果如我所料,当飞机停在山谷之后,目标距离我约有600公尺,也静止不动。

我下了机,在附近走了一会,无法确知那是什么所在,四周幽静之至,天色全黑,最近的亮光,只怕也在一公里之外。我找到了一块大石作倚靠,抱膝而坐,膝上放着带来的一小瓶烈酒,不时喝上一口,让烈酒在体内化为一股热流,顺血管流动。

夜相当凉,天上繁星点点,我顿时感到天地之大和人的渺小。

环境很容易影响人的思绪,我这时的情形,就是如此,我感到人的渺小,超乎我平时所了解的程度。

人自称是万物之灵,自然在很多方面,都凌驾于其他的生物之上,但是若说对自然环境的适应,那就排名最末,连蚁都不如。

像现在,我跟踪的鹰,就可以凭藉本能,翱翔万里。我却要依靠尖端科技,才能跟随,与之相较,谁高谁低,也很明白了!

思绪一下子扯了开去,忽然又想到,理论上来说,人的视觉能力,并没有距离的限制,可是隔得太远的物体,由于变得微小,所以也就看不到了。

这时,这遥望所及的星空,虽然看来辽阔无比,但是单凭肉眼,能看出去多远?用距离的单位“光年”来计算,不会超过四位数字。就算极目以望,能看出一万光年,那对整个宇宙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而迷失在宇宙中的原振侠,究竟是在宇宙的哪一个角落?想起来令人心寒,难怪连神通广大之极的女巫之王,也说绝无可能把他找出来。

而等他自己出现的机会,也几乎等于零!

永远的迷失,永远的飘流,永远不知在何处……

我没有再想下去,一口气把瓶中的酒喝完,一跃而起,回到了机舱之中。

我可以放心睡觉,因为目标若是一有时速20公里移动,就会有警号声叫醒我。

我也确然是给警号声叫醒的,那时,东方正略有鱼肚白,那鹰就已经启程了!照昨晚它憩息的时间来算,它一天的飞行时间,竟超过15小时!

我并不急着起飞,先下机舒展了一会手脚,进食,然后又开始了追踪。

我把第一天晚上的情形,叙述得比较详细一些,是因为接下来的两个晚上,情形都大同小异,自然不必再重复了。鹰的飞行方向并没有改变,到了第四天,我估计已经到了阿富汗的境内。

我利用机上的地理资料,先把着到的一条河流的弯曲流道,输入电脑,很快地,电脑就找出了这条河是巴基斯坦和阿富汗边境的罗拉河,再向西飞,我确然会进入阿富汗。我这时的飞行高度超过3000公尺,不会有什么人能发现我这个细小的飞行目标——当地的巨大羊鹰,双翅横展时,就比小型飞机大得多。

照那鹰上次来回的日子来看,它已经离目的地不会太远了!

所以,我特别留意地形,利用电脑控制,以确定我的飞行位置。

我估计那鹰在快到目的地时,不会再花时间休息一个晚上,会一鼓作气飞回主人处——那样对我来说,就相当不利。虽然我对在黑暗中飞行,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在着陆之后,白天寻找目标,总比在黑暗中容易多了!

但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天色渐渐黑了下来,那鹰毫无停歇之意。

而在前面,则出现了一座延绵不断的山峦,特别高耸险峻的山峰,在昏暗中看来,更是雄伟突兀,无可比拟。

荧屏上立刻显示出了“高希马柴峰”的名称,高度是一二四二七英尺,接近四千公尺,比我的飞行高度高,所以我才有整座高山迎面压过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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