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思务9(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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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汉书"强"下有"矣"字。
(二二)史记项羽本纪:"项王、范曾疑沛公之有天下,业已讲解,又恶负约,恐诸侯叛之,乃阴谋曰:巴、蜀道险,秦之迁人皆居蜀,乃曰,巴、蜀亦关中地也。故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正义:"括地志云:南梁州所理县也。"又高祖本纪:"负约,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正义:"梁州,本汉中郡,以汉水为名。"集解:"徐广曰:三十二县。"张文虎曰:"集解三十二县,旧刻作四十二县,汉书云四十一县,汉纪同,据汉志,汉中郡十二县,蜀郡十五县,巴郡十一县,则共三十八县。"
(二三)文选贾谊过秦论:"执敲扑以鞭笞天下。"鞭笞,犹今言鞭挞。
(二四)汉书、说苑作"劫诸侯"。器案:此即史记高纪所言"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遂入彭城"也。(史记叔孙通传:"汉二年,汉王从五诸侯入彭城。")汉书高纪:"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又汉王数羽之十大罪,有云:"擅劫诸侯兵入关,罪三也。")史记项羽本纪作"汉王部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人,东伐楚。"集解:"徐广曰:一作劫。"索隐:"按汉书,见作劫字。"正义:"凡兵初降,士卒未有指麾,故须劫略而行。"则正释"部"为"劫略"也。汉纪作"汉王率诸侯之师凡五十六万人",通鉴亦作"汉王以故得率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人"。项羽本纪下文又云:"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又太史公曰:"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然则劫字自有部、将、率之义,而单言之曰劫,复言之则曰劫略也。
(二五)汉书、说苑无"灭之"二字。
(二六)汉书此句上有"而"字。
(二七)左传宣公十二年:"晋师右移,上军未动。"杜预注:"言余军皆移去,唯上军在。"则移兵犹言出师也。
(二八)考证:"枫山本诛王作诛君王。"
(二九)汉书、说苑无"故"字。史记南越列传:"高帝已定天下,为中国劳苦,故释佗弗诛。"
(三0)史记南越列传:"汉十一年,遣陆贾因立佗为南越王,与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为南边患害,与长沙接境。"又高祖本纪:"乃论功,与诸列侯剖符行封。"文选王子渊圣主得贤臣颂:"剖符锡壤,而光祖考。"张铣注:"剖,分也。符者,所以诸侯与天子分之,各执一契,举动所为,必合于契,然后承命而行之。"
(三一)师古曰:"郊迎,谓出郊而迎。"又司马相如传注师古曰:"迎于郊界之上也。"
(三二)史记田单列传:"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于燕。"谓北面称臣也。孟子万章上:"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
(三三)尚书君奭:"厥乱明我新造邦。"正义:"其治理足以明我新成国矣。"项羽本纪:"夫以秦之强,攻新造之赵。"
(三四)师古曰:"集犹成也。"案:尚书武成:"大统未集。"孔氏传:"大业未就。"汉书荆燕吴传赞:"天下未集。"师古曰:"集,和也。"
(三五)正义:"屈强,谓不柔服也。"(据会注考证本)汉书作"屈强",师古曰:"屈音其勿反。屈强,谓不柔服也。"
(三六)汉书、说苑"冢"下有"墓"字。考证:"枫山本、三条本冢下有墓字,与汉书合。"
(三七)汉书、说苑作"夷种宗族",师古曰:"夷,平也,谓平除其种族。"器案:由颜注则"夷种宗族",实为不辞,疑汉书原文当作"夷种族宗",今倒植耳。族读为族诛之族,战国策赵策上:"犯奸者身死,贼国者族宗。"族宗,谓族灭其宗也。族宗与夷种并言,文从字顺。
(三八)文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偏将涉陇,则建、约枭夷。"偏将,谓偏裨之将。
(三九)汉书"则"作"即",古通。说苑同史记。
(四0)师古曰:"言其易。"器案︰杜甫贫交行:"翻手作云覆手雨。"即本此意,亦言翻云覆雨之易耳。翻、反古通。
《陆贾新语文言文翻译》第27章 思务9(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