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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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我不嫁好人”
一友日:“不嫁好人……难道嫁畜生喔?”
好,下一个:“秘书的小玩意”
友二:“……我打你喔!”(显示为无言)
取到最后更是自暴自弃。“干脆来结合潮流与时事,男主角喂女主角吃饭,叫“爱情农场”如何?广告上还可以写:‘不准偷我的菜!’”
友三马上接:“只准偷我的心!”(不愧是有多年默契的好友,知道什么时候要放下身段陪我耍白痴痴呵呵呵呵……)
以上书名想当然耳提都没提,后来提了个“宠得你○○”出去,“○○”两字打算来玩填填看。我在电话上提到这个书名——
“‘宠得你差差’怎样?”(对,我真的这样念XD)
编辑:“呃?”
“差差”两个字听起来好诡异,我自己也觉不大对。“听起来好A……”
于是这个被打了回票。
总之总之亲亲芦笋汁(冷),这一本的书名可谓是一波三折,如今功德圆满,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终于可以让两位主角入土为安,变成历史的尘埃……
和书有关的扯完了,接下来扯些和书无关的(一定要吗?)。二00九年的十二月,我去了香港一趟,三天两夜,算是第一次和朋友出国而不是和家人。香港是一个十分繁忙的都市,高楼大厦栉比鳞次,新旧事物交错,给人的感觉有点矛盾,却又出奇融合。香港的交通倚赖地铁,几乎走到哪儿都有地铁,尽管如此,一行人还是走得腿快要断,我第一天耍白痴穿了有跟的靴子,真是走到想死,而且天公不作美,那三天随时随地都在飘雨(好啦,至少要庆幸不是大雨……)。
第二天晚上去了兰桂坊,老实说,那儿实在不是我的tone,加上身体不舒服,我陪着朋友去,点了一杯苏打水(台币一百六!我记住了!),然后默默拿出我的DSi,打起了旋转泡泡龙……
结果,我一个小包居然不见了!
完全不晓得落在哪里,就是掉了,里面的港币加上包包本身,损失大约五千台币。基本上我跟落东落西是一辈子分不开的好伙伴,所以丢了包虽然有恨,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已看开。直到回国,十二月下旬和朋友去小巨蛋看“火焰之舞”,在环亚看见和我丢的一模一样的小包,不禁悲从中来……
小姐见我一直拿着它不放,过来介绍,我苦笑。“我知道,因为我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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