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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的梦(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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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或者说她睡着的那阵子—下了场大雪。

我妈透过一扇大大的拱形窗(通常装在公馆或者老式公共建筑上的那种)朝外望。她看到下方的草地、灌木丛、树篱、花园、大树,全都披着积雪,高高低低、起伏不定,丝毫不曾被风刮平或吹乱。雪地不像在阳光下那么刺眼,而是呈现出在破晓之前的清澈天空下的白色。万籁俱寂。挺像《哦,伯利恒小镇》[1]里描述的情景,只不过天上没星星。

但是,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啊。这幕场景有点古怪。所有树木,所有灌木和植物,都满满当当地长着夏季的绿叶。树下,零零星星没被雪覆盖的地方,露出鲜翠欲滴的草地。大雪是在盛夏的当儿,一夜之间落下的。季节更迭得真是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啊。此外,所有人都消失不见—尽管她想不起来“所有人”都指的是谁—我妈孤身一人待在高大宽敞的房子里,四周围绕着中规中矩的树木和花园。

她想,不管发生了什么,很快就会有人解释给她听的吧。然而,没人来。电话没响。花园大门的门闩没被拉起。她听不到任何车辆声,甚至不知道马路—或者小路—在哪个方向,也许她是在乡下亦未可知。屋里空气沉寂憋闷,她得出去。

她走出门,便想起来了。她想起来,大雪落下之前,她不知在哪儿丢下了一个娃娃。是在下雪之前很久的事了。这个记忆,这种确定无疑的感觉,令她突然陷入恐惧。好像她突然从梦中惊醒。于是她从梦中之梦里惊醒了,惊觉自己的责任和失误。她丢下了自己的娃娃,彻夜把他抛在脑后。把他丢在什么地方就不管了,好像丢下个玩腻的洋娃娃似的。或许她不是昨晚干的这事,而是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以前干的。她把自己的娃娃丢下了有一整个季节,或者许多个季节了。她的注意力被别的事给吸引了。她甚至可能去旅行了,离开了,刚刚才返回,却忘了为什么回来。

她跑到树篱和长着宽阔叶片的树木下找着。她想象着娃娃缩成一团。他可能已经死啦,缩成一团,遍体发黑,脑袋像枚坚果,小小的萎缩的脸上,不是一种难受的表情,而是一种失去亲人的痛苦,一种古老、平静的悲伤。这脸上并没有什么对她—他的妈妈的谴责,只有平静、无助的表情,带着这种表情,他等待救援或者厄运的到来。

我妈心头涌上一阵悲痛,这是因为娃娃在等待,而她竟不知道;她,他唯一的希望,竟然把他全盘忘了啊。那么柔弱幼小,连扭头避开大雪都不会的一个娃娃哟。她悲痛得无法呼吸。她心里从此再也不会有空间给别的念想了。除了想着自己居然干出这种事,再也不会有余地装别的想法了。

因此,发现娃娃正睡在他的小床上,是何等宽慰呀。娃娃正趴着睡呢,脑袋扭到一边,皮肤又白又细,好像雪花一样,脑袋上的软发红通通的,就像曙光的颜色。和她一样的红发,长在娃娃的脑袋上,娃娃平平安安、好端端的。她得到宽恕啦,真是松了口气。

大雪、枝繁叶茂的花园和陌生的房子,全都消失。仅剩的白色东西就是小床上的毯子。这是一床薄薄的白色婴儿羊毛毯,已经从娃娃背上扯下了一半。在暑热,货真价实的夏天的暑热中,娃娃身上只裹着一片尿布,穿一条防止尿湿床单的塑料短裤。印着蝴蝶图案。

我妈,这会儿仍旧以为下了大雪,想着通常下大雪时肯定很冷,便拉过毯子,盖住娃娃赤裸的背部和肩膀,盖住长着红色软发的小脑袋。

这事发生的时候,在真实世界里是凌晨时分。世界处于1945年的7月。换了任何一个别的早上,娃娃到了这时辰,都会要求一天中的第一次喂食了,不过今天娃娃却仍旧睡着。做妈的尽管人站着,眼睛睁着,思维却仍旧沉浸在深深的睡眠中,并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娃娃和妈妈都被一场漫长的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不过做妈的甚至连这一点也记不起了。思维有点迟钝,一种最最执着的平静占据了她和娃娃的脑袋。这个妈妈—我妈—根本没注意天色正迅速放亮。她没反应过来,就在她站着的这当儿,太阳正在升起。昨天,或者午夜时发生过什么,她都毫无记忆了,所以显得十分平静。她把毯子拉到娃娃的脑袋上,盖住他柔和的、心满意足的、熟睡的侧脸。她轻轻走回自个儿的房间,倒在床上,立刻又人事不省。

发生着这事的房子,与梦中的房子毫无相像之处。这是一幢一层半的白色木房,拥挤归拥挤,却不失体面。门廊通到距离人行道几英尺处,餐厅有扇飘窗,俯瞰一个树篱环绕的小院。房子位于小镇的一条后街,这个小镇—对外人来说—与休伦湖附近一度人口稠密的农业地区方圆10到15英里之内的许多小镇看起来毫无二致。我爸和他的姐姐们就在这幢房子里长大,我妈到来时,他的姐姐们和他妈还住在里面—同时到来的还有在我妈体内长得很大、已经会乱动的我—这是我爸在欧战的最后几周中送了命之后的事。

我妈—吉尔—在光线明亮的下午的迟些时候,站在餐厅桌边。房子里挤满人,都是在教堂葬礼结束后被请回这里的。他们喝茶或咖啡,设法用手指捏住切得很小的三明治,或者香蕉面包片、坚果面包和重油蛋糕。表皮易碎的蛋奶糊挞或葡萄干挞得用甜品叉戳起,用小陶碟托着吃,小陶碟上画着紫罗兰,还是吉尔的婆婆做新娘时亲手画的。可是吉尔却直接用手抓起各种食物。挞皮的粉屑窸窸窣窣,一颗葡萄干掉下来,揉进她穿的绿天鹅绒衣服。这天气穿这衣服未免太热了,而且它也不是什么孕妇装,本是一件在公开演奏小提琴的独奏会上穿的宽松袍子。因为我的缘故,袍子前缘被高高撑起。不过,这是她手头唯一一件足够大、足够高级,可以用于丈夫葬礼的衣服。

何至于吃成这样呢?人们不由得纷纷侧目。“在吃两人的份儿呢。”艾尔莎对她的一群客人解释道,免得他们对弟媳指指戳戳或保持沉默,让她没面子。

吉尔一整天都觉得反胃,不过在教堂里,正想着风琴真难听的当儿,她突然发觉,一眨眼工夫,她已经饿得像头狼。整首《哦,勇敢的心》期间,她一直在幻想一份肥美、淌着肉汁和融化的蛋黄酱的汉堡,眼下她正努力探索坚果、葡萄干和红糖的混合物,甜得牙齿发疼的椰子糖霜,或者尝试用令人宽慰的满口满口的香蕉面包或一团团挞皮来取而代之是否可行。当然啦,没有任何替代物能管用,不过她没停。即便真实的饥饿已经解决,她想象中的饥饿仍在催促,甚至变成一种几近恐慌的焦躁,迫使她往嘴里填着已经不知滋味的食物。她无法形容这种焦躁,只能说它或许是由毛刺和憋闷的感觉造成的。窗外的刺檗树篱在阳光中显得浓密、多刺,天鹅绒袍子在她潮湿的腋窝处紧贴身上,一绺绺鬈发—和挞里的葡萄干一个颜色—在姑子艾尔莎的额头上跳动,甚至还有画在盘子上、酷似可以揭起的疮痂的紫罗兰,所有这些,尽管她知道都再寻常不过,却分外让她感觉厌恶压抑。它们似乎传达着某种她不曾料想过的新生活的信息。

为什么说不曾料想过?她知道我的存在已有一段时间了,也早知道乔治·科克汉姆或许会送命。毕竟,他参加的是空军嘛。(今天下午的科克汉姆祖宅里,她四周的人都在说—尽管不是对她,他的遗孀,也不是对他的姐姐们—他就是那种你早知道会被杀死的人。他们指的是,他英俊潇洒、生机勃勃,是他家的骄傲,被寄予全部希望。)她明知道这些,却依旧过着寻常的生活,在阴冷的冬天早晨拖着小提琴搭街车去音乐学院,她在学院一间昏暗的小屋里一连几个小时练琴,屋里能听到外面的声音,却只有她孤身一人,只有散热器的噪声陪伴,她手上的皮肤先是冻得发红,又被室内干燥的热气烤得发干。她依旧住在一间租来的屋子里,窗子漏风,夏天飞进苍蝇,冬天漏进一窗台雪。她梦想着—不犯恶心的时候—香肠、肉饼和一片片深色巧克力。在音乐学院,人们煞费苦心地对她的身孕视而不见,仿佛它只是个肿瘤。毕竟,它很长时间都没有明显迹象,大骨盆的高个儿女孩初次怀孕都不大显。即使我在她肚子里翻筋斗,她仍旧做了公开演奏。她发胖了,模样威严,又长又浓密的红发披在肩头,脸庞丰满发亮,表情严峻专注,在她迄今为止最重要的演奏会上拉独奏。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

她也稍微关注了一下外界—她知道战争要结束了。她觉得等我出生后不久,乔治就会回来。她知道那时她就不能继续住在小屋里—她将不得不和他一起住在某处。她知道我也会在那里,不过她把我的出生理解为某种终止而非开始。它将终止对她肚子一侧永远酸痛的那个地方的踢打,终止她起立时,血液涌上私处带来的剧痛(仿佛她那里贴了一副灼人的膏药似的)。她的乳头不会再肿大、发黑而粗糙,每天早上她起床时,也不用再往青筋暴突的双腿上裹绷带。她可以不必每半个小时左右就要小解,她的脚会消肿,穿回正常尺码的鞋子。她以为一旦我出生,就不会再给她添这么多麻烦了。

等她知道乔治回不来了,她想过让我和她一起在小屋里生活一阵子。她找来一本讲照料婴儿的书。她买来我可能需要的一些基本物品。楼里有个老太太可以在她练琴时帮忙照料我。她可以领到战争遗孀的津贴,再过六个月,她就可以从音乐学院毕业。

不过艾尔莎坐火车过来,接走了她。艾尔莎说:“我们不能让你孤身一人陷在这里。所有人都奇怪乔治出国打仗的时候,你怎么没过来。现在是你过来的时候了。”

“我家人都是疯子,”乔治告诉过吉尔,“艾尔娜是个神经质的废物,艾尔莎该去当个军士长才对。而我妈老昏头了。”

他还说过:“艾尔莎传到了脑袋瓜子,不过我爸去世的时候,她只好弃学到邮局上班。我呢是传到了好相貌,可怜的老艾尔娜啥都没捞到,只有糟糕的皮肤和糟糕的神经。”

吉尔第一次遇到他的姐姐们,是她们到多伦多给乔治送行的时候。两星期前她们没来参加婚礼。那会儿除了乔治、吉尔、牧师和牧师妻子,以及一个临时请来做见证的邻居,再没别人。我也在,已经藏在吉尔的肚子里,不过我并不是这场婚礼的原因,当时没人知道我的存在。事后,乔治坚持到一个自助照相亭,和吉尔拍了几张表情僵硬的结婚照。他总是兴高采烈的。“足够打发她们了。”他看着照片宣布。吉尔有点好奇,他所谓的打发,有什么特指的对象吗,比如艾尔莎?或者那些漂亮女孩儿们,那些可爱、活泼的女孩儿们,她们追他,给他写伤感的情书,给他织菱形花纹的袜子。他一有机会就穿上这些袜子,礼物也照收不误,还在酒吧大声朗读情书取乐。

吉尔婚礼前没吃早饭,婚礼过程中,她心心念念的是煎饼和咸肉。

两个姐姐的相貌比她想象的还要平凡。不过乔治倒真是传到了好相貌。他的栗色头发有丝绸般的波纹,眼睛发出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神采,还长了一张令人羡慕的五官分明的脸庞。他唯一的缺陷是个头不太高。刚好能和吉尔平视。也正好合适做个空军飞行员。

“他们不要高个子做飞行员,”他说,“我靠这个把他们比下去了。那些瘦竹竿似的杂种们。好多电影明星都是矮个子。他们拍吻戏时都要垫个箱子。”

(看电影时,乔治真是不得安生。他会对吻戏喝倒彩。现实生活中,他也不怎么喜欢接吻。我们直奔主题吧,他会说。)

姐姐们也是矮个子。她们的名字源自苏格兰地名,是他们爸妈还没破产时去度蜜月的地方。艾尔莎比乔治大十二岁,艾尔娜大他九岁。在联合火车站的人群中,她们模样矮胖,一脸困惑。她俩都戴着新帽子,身穿新衣,好像她们才是新近结婚的人。她俩都很不安,因为艾尔娜刚刚把高级手套落在了火车上。艾尔娜的皮肤这会儿尽管没什么疙瘩,没准长粉刺的日子已经过去,但肤况确实很糟。粉红色香粉下面的皮肤带着旧日的疤痕,坑坑洼洼,色调暗沉。头发从帽子下滑出,形成没精打采的发绺,眼睛泪汪汪的,要么是因为艾尔莎的斥骂,要么是因为弟弟要出发上战场了。艾尔莎的头发则是一绺一绺硬邦邦的电烫卷子,上面压着顶帽子。她精明的淡色眼睛上戴着金边眼镜,长了个粉红色圆脸蛋,下巴上方有酒窝。她和艾尔娜都曲线可观—胸部高挺、细腰翘臀—不过对艾尔娜而言,这身材像是她误选了的什么东西似的,她竭力拱着肩膀,抱着胳膊,力图掩饰。艾尔莎则让自己的曲线显得刚毅而非诱惑,仿佛一尊硬邦邦的陶土雕像。她俩和乔治一样,都是栗色头发,却没他的光泽。看起来,她俩也没遗传到他的幽默感。

“好啦,我要走了,”乔治说,“我要去帕斯尚尔[2]的战场上英勇牺牲啦。”艾尔娜回答:“哦,别说这个。不要这样说话。”艾尔莎撇了撇覆盆子色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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